解放日报:中国好人网公益律师团首次参与“搀扶老人案”

发布时间:2011-11-30 21:22 | 来源:解放日报 2011年11月29日 第5版 | 查看:1841次

昨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就“吴俊东案”提出抗诉申请,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本报记者 林环 孔令君

  昨日,律师朱永平作为公益律师团的团长,正式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就“吴俊东案”提出了抗诉申请,同时要求法院暂停强制执行措施,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吴俊东,该案的被告人,一位21岁的小伙子,因去年一起疑似“搀扶老人却被告案”,被两位老人告上法庭,并被一审和二审判决他败诉,赔付原告方的两位老人7.3万元,将强制执行。他说,他家并没有这么多钱。在他姐姐联系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之后,基金发起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与一些律师们,准备免费为他打这场官司。吴俊东告诉本报记者:“如果7.3万元还是要赔,‘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承诺会付。”

  在“彭宇案”至今被持续议论之际,这样一个案例,自然备受关注。

  而我们还关注,就在吴俊东被判败诉之后,他又一次扶起了一位摔伤在地的孕妇……

  【“撞车”事件回放】

  吴俊东:我真的没撞人 老人:就是他撞了我们

  今年8月,金华市汤溪镇寺平村21岁的吴俊东,扶起了摔伤在地的孕妇。

  尽管,这离他被法院一审判决“未尽安全驾驶责任,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需赔偿7.3万余元,仅仅两个月。

  去年11月23日中午,吴俊东开着父亲的正三轮摩托车从汤溪镇回寺平村。途中,他遇见准备坐车回家的同学母亲戴旭清,就捎上了她。

  吴俊东告诉记者,在回村路上,他看见一辆黑色轿车迎面开来,之后就听见有人喊“哎哟”,回头一看,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边上还有两位老人在叫疼,“出于好心,我停了车,返回走到老人身边,询问情况。没想到,老人反咬我一口,说是我刮撞到他们,才使他们倒地的。我惊呆了,反应不过来,就打电话给我爸爸,他来后就直接报警了。”

  就在吴俊东返身去看倒地老人之前,坐在车上的戴旭清提醒他,不要多管闲事。吴俊东后来回忆说:“她是我同学的妈妈,年纪大,经历的事情比我多,可能知道一些好心反被诬告的事。但我从来没听说过,所以没听她的。”

  交警赶到现场后,将两辆车拖走鉴定,12月7日得出了两车“相对应处未发现碰撞产生的痕迹”的检验报告。

  吴俊东松了口气。

  然而,两位受伤住院的老人仍然坚持“就是他撞了我们”的说法,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俊东赔偿。

   按照这两位伤者的回忆,那天中午,正是吴俊东的摩托车从左边超车,致使他俩的电动自行车失去平衡,连人带车一起翻倒在地。

  针对这一说法,吴俊东的说法是,他确实超了车,经过了两位老人的电动自行车,但是当两车交会时,相互之间的距离,约为0.5米;他是超过了自行车一段距离之后,看到迎面的黑色轿车,然后才听到后方传来惊叫声。

  当时坐在电动车后的戴老太,摔伤后去医院诊断为大腿骨骨折,而骑车的老人胡启明被诊断为手臂脱臼。今年3月,胡戴二人向婺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俊东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8.2万余元。6月3日,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虽然交警部门未能对事故责任予以认定,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吴俊东在超车过程中是否与胡启明发生直接碰撞,但从事故发生路段路况看,吴俊东在行驶过程中,未尽安全驾驶责任,应承担主要责任;胡启明承担次要责任。因此,一审判决吴俊东赔偿7.3万余元。

  吴俊东对一审判决不服,又向金华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8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虽然交警部门未能证实两车是否发生了碰撞或刮擦,但从当时的事故场景分析,并根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司法原则,可以认定胡启明翻车与吴俊东疏忽大意超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法院驳回吴俊东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一结果,吴俊东和家人十分郁闷。他告诉记者,事发第二天,对方就上门“拜访”,索要7万元,被吴俊东的父亲拒绝。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证明后,对方将赔偿金降到2万元。“我父亲当时就说了,如果我儿子撞了人,该赔的我一分不欠。”吴俊东自责地说,都怪自己“多事”,连累了家人。

  但就在这之后,他又一次“多事”。

  【缘何再次扶人】

  吴父:怎么还敢惹事 吴俊东:应该还会救

  “还嫌家里不够烦吗?你怎么还敢惹事?”听说吴俊东今年8月“再次扶人”之后,吴俊东的父亲狠狠责备了他。

   当时,吴俊东骑摩托上班,离镇上还有一两百米时,看见了围观人群。凑近,发现是一位素不相识的孕妇坐在地上,一位老人在旁焦急地要找车去医院。正巧,吴俊东在围观者中,发现有自己的中学校友。这位校友问吴,是否有相熟的小车司机。吴说不识,之后就立刻骑摩托去镇上,叫来正在营业的出租车,并随出租车返回现场,扶起孕妇上车。

  这一次,全程众人见证。

  吴俊东51岁的父亲,是一位普通农民,农活闲时,就帮村里代加工菜籽油来赚钱。去年11月吴俊东被告之前,这是个吃穿用都不愁却也没多少积蓄的家庭。

  而今,吴俊东的姐姐辞去了月收入3000元左右的工作,在镇派出所当协警的吴俊东如果还不付7.3万余元赔偿,则将被拘留并因此被辞退。就在去年4月,还没出事之前,高中毕业后待业了一段日子的吴俊东,当上了协警,每个月收入1000多元。

  吴父告诉记者,村里民风淳朴,互帮互助的事情并不鲜见,不要说儿子,就连他也从没见过做好事反被诬告的,一般来说被救的人都会谢恩。

  此前,吴俊东的父亲本人也被扶过,也扶过人去医院:约10年前,吴父骑自行车下坡时摔倒,昏迷不醒,被一位陌生人救起,当医生缝线时才苏醒,之后辗转打听到好心人,特地去其家中道谢;约4年前,吴父在村里目击了一次交通事故,受伤的摩托车主恰好相识,吴俊东的父亲就独自把对方送到医院,还帮他交了钱,并打电话通知了对方的爱人。

  如果4年前那位车主是不认识的,还会救吗?记者问。

  “那个时候,我会。”吴父说。

  那现在还会吗?记者再问。“按道理来说,应该会;但按我们的承受能力,不会了。”吴父昨日向本报记者坦言。

  而面对同样一个问题,吴俊东的回答是——“应该还会救”。

  【能否峰回路转】

  谈方:最终结果不能预测 吴俊东:没想过万一败诉

   昨晚10点多,吴俊东还在谈方的房间内,“促膝长谈”。

  其实早在今年9月,记者就已经从谈方口中听到了“吴俊东”这个名字。“我们正关注金华吴俊东的案子。”当时,谈方就曾这样告诉记者。

  当时,这位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所创立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已经运行了半年。虽然募集了4万多元的善款,有数十名志愿者律师参与,但在“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曾受理的几起案件中,有两起当事人最终都放弃了接受救助。他们中一位是湖南的,一位是广东的,都是因为搀扶摔倒的老太太而被指认为肇事者,都因没有第三方证据证明自己不是肇事者而自认倒霉,一位赔偿了2.2万元,一位赔偿了几千元。他们放弃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他们觉得不仅处理起来非常麻烦,而且担心自己接受帮助,会被别人说自己是“讹钱”,借助这个机会来捞一笔。

  当时,“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唯一援助的,是一位大学女教师。她称扶摔倒小孩遭误会,反被小孩父母打伤,就此将小孩父母告上法庭。但被告方称,是她撞伤了小孩。究竟小女孩是自行摔倒还是被撞伤?双方的说法再一次受困于缺乏第三方旁证。

  当时,谈方有些着急。他们关注过十几起“搀扶老人却被怪”的事件,关注范围遍及全国,却往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9月12日,吴俊东的姐姐在“中国好人网”上留言,并拨通了谈方留在网页上的“工作手机”。中国好人网正是谈方创立的网站,“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便设在该网站下。双方就此接上了头。

  然而,“二审维持原判,这个案子难。”这是谈方当时的想法。

  但律师们为“吴俊东案”推辞掉不少其他工作,花了很长时间调查取证,并向法院调阅了全部案卷,反复研究。

  “律师们都希望能够通过这个案例,让更多人关注搀扶老人者的法律困境,所以特别用心。”谈方说,“通过这个案子,希望未来能够逐步将类似搀扶老人案例,由事后补偿转变为事前预防。”

  昨日中午12时许,吴俊东与父亲、姐姐在金华机场等待1小时后,迎来了专程为吴俊东提交抗诉的谈方和他所带7人律师团。

  “应该可以成功申请再审,但最终结果不能预测。”谈方说。

  万一又败诉,怎么办?

  “我没想过,应该会赢吧。”吴俊东说。

  记者手记:

  尊重法律,坚持理性,并相信世道良心

  吴俊东和他的家人都不善言辞。

  昨日他们与律师们见面,在机场附近吃午饭,几百元,吴俊东的父亲抢着付钱,却没“抢”过谈方。对此,吴父说他很不好意思,人家大老远来帮忙,“应该我们请吃饭”。

  吴俊东的生活很简单,他喜欢养狗,也很愿意在农活忙时,帮那些劳动力出外打工的家庭晒稻谷、收稻谷。他不喜欢现代化的东西,比如电脑、网络,在出事之前,他甚至不知道“许云鹤”是谁。但对于刚刚踏入社会工作不久的他来说,在出事之后,确实“想不通”。

  然而,在采访中,从始至终,吴俊东还是一直相信“互帮互助”没有错,“相信法律”也没有错。

  当老人们一口咬定“被他撞了”,法院判定赔款7.3万元时,他只是觉得,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当法院判决下来之后,他依然再一次,向陌生的路人,伸出了援助之手。

  似乎在他心里,有某种东西,是一直相信着的。

  而今,抗诉刚刚开始。对于案情孰是孰非,究竟能否峰回路转,相信自有法律公决。毕竟,总还是要尊重法律,对具体案情也需要全面、理性的分析。

  但依然相信世道良心,是吴俊东给我们的最深印象。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公益律师团首次参与“搀扶老人案”》

(责任编辑:曹子敏)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

第40楼 湖南省湘潭市2011-12-17 23:59:21 发表
LYH1939:好人难做。 我是老人,也骑电动车。电动车是不许带人的,因为动力不够强大,车子既轻,带入后重心后移,车子把握不稳。其二流体力学上一个现象,当流体中有两个并行的物体时,二物体会自动靠拢,以前在海事中常常发生。空气中虽然不明显,但是,由于老人心理素质不稳定,自己跌倒的可能性最大。而,这俩

第39楼 湖南省衡阳市2011-12-08 19:18:30 发表
匿名网友:金华是个好地方,好人多。支持吴俊东。

第38楼 广东省佛山市2011-12-08 15:38:07 发表
匿名网友:良心何在,法律何存 苦小子 民事纠纷是幌子,民法是罩子!当事情真真发生在你头上时,你才发现普通农民根本打不起官司,这样的话要执法机关还有何意义?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上一年,侄子当包工头给姑父修房子,房子“建好”由于姑父(以下将为雇主)手头紧缺便拖欠侄子(以下为包工头)1700元。但是没过多久包工头是三天两头上门一闹事,雇主被迫无奈只好把给儿子准备的学费给了他,当时就觉得亲

第37楼 湖南省益阳市2011-12-07 14:43:02 发表
匿名网友:真假难辨。‘好心人’?‘责任人’ ?

第36楼 浙江省金华市2011-12-05 13:51:50 发表
匿名网友:吴俊东在交警队做的笔录里都这么讲的:他在2010年11月23日中午12.30左右驾驶鲁DK0103号正三轮摩托车在汤井线2公里+600米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瀛头村的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和一个骑电瓶车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打电话他父亲也说出事故了,之后他父亲和他村村长赶到现在,报警是他们村长报的也说一辆三轮摩托车和电瓶车在瀛头村发生了交通事故。

第35楼 广东省广州市2011-12-04 15:04:24 发表
匿名网友:是不是温总理没有关注到.法官如此的糊塗去审案.如此把好人糊弄....我们应该立例..定一个怨枉好人罪!如何?

第34楼 广东省梅州市2011-12-04 01:33:33 发表
匿名网友:这世首正义残存不多了,律师团加油。

第33楼 广东省广州市2011-12-03 20:37:37 发表
张敬华:行胜于言,中国好人网亮剑!

第32楼 广东省东莞市2011-12-03 20:34:27 发表
匿名网友:世道败坏,幸好还有好人在!

第31楼 河南省许昌市2011-12-03 20:21:38 发表
匿名网友:人在做,天在看。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