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袁厉害“入刑”问题成为焦点的背后

发布时间:2013-01-10 23:2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年01月07日 17:22 | 查看:2171次

  中新网兰考1月7日电 题:袁厉害“入刑”问题成为焦点的背后

  记者 李志全

  几天前,河南省兰考县一处弃婴收养所未知原因的火灾,夺去7个孩子的生命。有人说,户主袁厉害作为监护人,难辞其咎;还有人说,她应该被判刑7年。

  在袁厉害是否“入刑”问题,成为社会焦点的背后,就是颇受非议的兰考县政府。时至今日,当地没有一座儿童福利院,更谈不上法律保障和基本设施。

  兰考县民政局长杨佩民说,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袁厉害不具备收养资格。然而,她“非法收养”的事情已经做了26年。从1986年迄今,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前摆摊的袁厉害,收养的弃婴已超过百名。

  值得关注的是,兰考官方还曾拿袁厉害“爱心妈妈”的头衔来撑门面;当地110接警后,也会把捡到的弃婴送到袁厉害家中。就在火灾发生前,她还在雇人抚养着数十名弃婴和孤儿。

  悲剧发生后,当地政府却表示,袁厉害没有能力、没有条件收养弃婴,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这番话被公众质疑为“撇清责任”。

  因此,“追究袁厉害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言论也引发民众激辩。有人就此设问:若是没有袁厉害,上百名弃婴的命运又将会怎样?但更多人认为,“不应苛责袁厉害”。

  兰考没有福利院,“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不是唯一的羁绊。根据公开报道,兰考县民政局社救股股长冯杰说,“(福利院)很有必要,但尚不在县城发展的优先考虑计划之列。”

  这虽是一家之言,也窥见兰考县政府工作的着力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兰考县财政局自筹2000万元,建设了兰考县财税服务中心。

  早在1999年,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就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并明确,“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

  其间,袁厉害以及她的“非法收养”也被媒体大量报道。但今天,兰考县既没有“优先”建设福利机构,也没有选择和袁厉害合办,为其办理合法的手续。

  用兰考县副县长吴长胜的话说,“政府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建设福利院一要占土地、二要花钱,这种“默许”看似是一种仁慈,却是兰考县有关部门被动、消极和惰政的表现。

  袁厉害是否入刑之所以成为社会焦点,还有那些爱心人士和爱心机构的关切,他们担忧被“严厉打击”。

  在全国的范围内,袁厉害并非个案,河北的“爱心妈妈”王小芬28年收养30余名弃婴;山西的“爱心妈妈”杨云仙收养残障孤儿40余名……公众也担心,单方面的批评和指责,只能使庞大的社会福利事业更加没有爱心人士支持。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曾明确表示,收养孩子的爱心人士没有错。他说,在国外,爱心人士收养孩子,相关培训及政府支持资金等会很快配套,但目前中国儿童福利始终没有通过立法予以确定,这方面的欠账较多。

  中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草根慈善被认为是政府空当下的有力补充。

  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相关人士说,“这两天,我们也一直在检讨、在反思,如何做好工作,让那些弃儿不遭受二次伤害。”(完)

(责任编辑:左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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