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招募志愿者需要签订协议,你知道吗?(4图)

发布时间:2016-05-14 16:16 | 来源:今日头条 2016-05-10 19:09 | 查看:5051次

  实施公益项目、组织公益活动免不了要和志愿者打交道,或者招募志愿者,或者自己成为志愿者。 

  热情高、成本低等特点,使机构格外青睐志愿者。然而志愿者“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状况可能不会持续太久了,今后招募志愿者将需要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 

  志愿者与机构之间权责不清的问题,尤其是志愿者受伤后的问题处理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协议,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招募(成为)志愿者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志愿者受伤之后的一地鸡毛 

  辛勤、努力、奉献……是志愿者留给大家的光鲜形象,然而,只要意外受伤,就可能让志愿者陷入了憋屈的地步。 

  以“志愿者、受伤”为关键词检索,很容易就能看到一系列志愿者受伤后产生纠纷、费用得不到解决的案例。你会豁然发现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大多处于裸奔状态,不出事的话情怀满满,一出事一地鸡毛。

  2015年12月,上海一所高校的博士生周鹤在某公司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不幸受伤。面对十余万的巨额医疗费和主办方失联的状况,她欲哭无泪,只能向朋友、老师、同学和一起做志愿者的领队借款。 

  2014年3月,新疆某山友救援队的一名户外救援志愿者李明(化名),在救护一名跌入深沟的儿童时不慎摔伤。随后,李明向志愿者组织申请工伤,但遭到拒绝。这让李明的志愿热情很受打击。 

  2010年,重庆市应急志愿者总队户外救援志愿者、外科医生罗虞川参加青海玉树地震紧急救援志愿服务,在救老人的过程中不慎摔伤。治愈骨折仅治疗费就花了5000余元,无一单位买单。罗虞川更不好意思向志愿者组织申请工伤,只能自掏腰包。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湖北宜昌某公司员工黄凯作为一名志愿者负责给灾区孩子送课外书。在赶往车站途中遭遇车祸,造成右腿严重骨折。由于妻子失业,家中女儿尚小,黄凯术后康复尚需时日,这个并不宽裕的家庭一下子陷入困境。 

  “作为志愿者,我不求回报。但是,我希望国家能有相应的保障机制,让我在受伤的时候也能得到应有的帮助。”黄凯道出了许多志愿者共同的心声。 

  今后任一方或均可要求签订协议 

  没有出现纠纷的情况下,对于志愿活动的组织者和志愿者来说,当然是皆大欢喜。 

  但一旦出现纠纷,受伤的不只是志愿者,相关机构同样麻烦,一方面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另一方面公益活动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机构的形象也会受损。 

  这种状况今后或许可以得到解决。 

  5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就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

  需要签订协议的情况包括: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有较高人身安全风险的;为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连续提供三个月以上志愿服务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的。 

  而志愿服务协议的内容则包括了:志愿服务内容、时间和地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安全保障措施;协议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如果征求意见稿最后得以通过,有了协议的约定,出现纠纷后没有处理依据的问题就将得到解决。 

  无论是你是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还是志愿者,都应该知道这一点并明确要求签订协议。 

  更多志愿者保障协议 

  除了书面协议约定之外,《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志愿者权益,还提出来一系列保障条款。 

  1 告知风险 

  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应当告知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志愿服务对象应当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告知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2 技能培训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知识、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3 提供保障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帮助志愿者解决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4 购买保险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按照规定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 

  5 保护隐私 

  开展志愿服务,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志愿服务对象、志愿者的隐私。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 

  6 拒绝权 

  志愿者可以拒绝提供超出其自身能力或者约定范围的志愿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 

  纳入学分、优先招聘 

  在强调对志愿者的保障措施之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诸如纳入学分、优先招聘等一系列促进措施。 

  高等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或者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时应当注重考察其志愿服务有关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实行优待。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6月5日,如果你还有什么建议,就抓紧时间登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去提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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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中国2016-05-28 10:53:26 发表
沙画老王: 我有 义工证,平时没用。我就是参加活动时才戴上。至于签不签协议 我感觉 无所谓呀!只要自己做好就行了。 做好事心里舒服! 我参加公益活动的演出 都是免费的。教残疾人学沙画也是免费的。

第1楼 中国2016-05-28 10:47:57 发表
沙画老王:有没有 证书我看 为所谓呀,只要自己做好了就行。 做好事 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