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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届“天府好家规”评选启动 等你秀“好家规”晒“传家宝”(图)

发布时间:2017-02-15 18:03 | 来源:华西社区报 2017年02月10日 E1版 | 查看:1218次

  家规、家风是什么?大家也许不会马上给出准确答案,但其实它从小就埋藏在我们心里,生根发芽,潜移默化地改变和指导着我们的言行举止。
  由四川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开展的四川首届“天府好家规”评选活动已于1月25日启动,面向全省、全社会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普通社会家庭,评选经典家训家规、优秀家风家训故事。
  活动期间,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华西社区报、华西城市读本(川南新闻、川东北新闻)将派出多路记者深入大街小巷,在全省探访优良家风故事,寻访、寻找“天府好家规”的精彩故事。

全省寻访

征集好家规故事

  征集和评选期间,华西都市报将对四川的家风、家规故事进行全方位挖掘。这些故事不仅有专家学者对“好家风、好家规”内涵的见解,也有各界名家名人的家风、家规故事,更有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典型个案,带有“温暖、温情”、“理想、家国”情怀。
  作为寻访故事的一部分,2月2日,“我的传家宝”故事也开始全面征集。传家宝的概念不局限于真金白银、价值连城的宝物,而是一种精神的传承与寄托。“传家宝”不一定贵重,但是对家族、家庭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身边榜样

评选“天府好家规”

  首届“天府好家规”评选有4大基本标准,包括:家庭成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人之间和睦相处,亲友邻里团结融洽,邻里认可度高;家庭成员遵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约,关心集体、主持公道、坚持正义;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奋上进,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所在单位评价好;家庭成员无信访举报、无不廉行为。
  但同时,也明确了有六种情形的家庭不得评为典范,包括在近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出现违纪违法案件;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参与黄、赌、毒和贪、嫖、盗及封建迷信行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情形。

互动

怎样参与?

  目前活动的互动平台已经开启。如果你的身边有好家风、好家规故事,欢迎通过“封面新闻”客户端或者拨打华西都市报热线(028)96111向我们推荐。
  到活动评选阶段,将在省纪委微信(廉洁四川)、封面新闻客户端开通投票通道,进行十佳“天府好家规”的投票评选。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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