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民警——记共产党员、樊城区公安分局汉江派出所副所长杨艳(图)

发布时间:2008-10-25 08:00 | 来源:汉江传媒网 2008-7-3 20:31:15 | 查看:5088次

  颁奖辞:它不仅是一柄震慑犯罪的利剑,她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神。她一次次用真情擦去求助者的泪水,她无数次用爱心让弱势群体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正是这些平凡,辉映了金盾的光芒,铸就了至爱的警魂。

  ◎韩洁

  一滴露珠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

  杨艳——樊城区公安分局汉江派出所副所长,一名普普通通的民警,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她就像一滴露珠,虽小,却折射出耀眼的光辉。

  在去采访杨艳的路上,听说她今年8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想像中,杨艳应该是个高高大大、泼辣的女公安。没想到,真实的杨艳却是个典型的“小家碧玉”,齐耳短发,透着干练,轻声慢语,让人如沐春风。

  “我为群众做的点滴小事,都是职责所在,感情使然,从没有想过要群众回报。”

  2001年4月的一天,杨艳跟往常一样,早上7时50分踏进派出所大门。刚进门,她看到一名衣服破旧、头发凌乱的妇女,脸上挂满了泪水,抱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无奈地坐在派出所门口。她怀中的小女孩胳膊红肿,哇哇大哭。

  经过交谈,杨艳知道这名妇女叫王变娥,以擦皮鞋为生,丈夫摆了个修理摊。两天前,王变娥的女儿张倩倩在喝豆浆时,不小心把滚烫的豆浆泼在胳膊上。豆浆老板给了30元钱,让张倩倩在附近诊所简单处理了一下被烫肿的胳膊。因四处借不到钱给女儿作进一步的治疗,王变娥来到派出所求助。

  杨艳立即叫了车,将王变娥母女送到治疗烧伤、烫伤的专业医院——解放军477医院。

  在医院里,杨艳挂号、交钱、拿药,楼上楼下跑了好几趟,并协助医生给小女孩打针、敷药、包扎。

  一系列处理之后,小女孩渐渐止住了哭泣。根据医生的嘱咐,杨艳为小女孩预付了一周的治疗费用,带着王变娥母女离开医院。在电梯里,王变娥看着在杨艳怀里安静熟睡的女儿,当着很多人的面,“扑通”一声跪在杨艳面前,一边哭一边说:“谢谢您!”

  事情本该就这样结束了……

  时间转眼就过了3年。

  2004年6月上旬一天上午,杨艳参加樊城公安分局岗位大练兵,中午休息间隙,一个同事跟杨艳说:“今天晚报登了一个消息,标题是‘好民警你在哪里’,我看文中写的人有点像你。”杨艳没有在意。

  当天晚上,《襄樊晚报》的一名记者打电话找到杨艳,说来自陕西的一名叫王变娥的擦鞋女,冒着大雨来到报社,要求帮忙寻找恩人,经过记者调查,恩人就是杨艳。记者与杨艳约定,第二天在派出所见面。

  第二天一大早,杨艳和丈夫一起到超市为王变娥的女儿买了书包和乒乓球拍子。上午9时,当杨艳出现在派出所门口时,王变娥快步迎上去:“总算找到你了,你可是我的恩人啊!”

  原来,王变娥一家在2001年底就回了陕西老家,直到2004年6月初又到襄樊。

  王变蛾说:“我走之前也来找过你三、四次,因为不知道你的名字,就在马路对面等,可一直没看到……大姐,我是个擦鞋的,别的我也不知咋感谢你,就给大姐和你们派出所所有民警擦双鞋吧!”

  杨艳慌了,连忙摆手。

  王变娥硬是把杨艳按在椅子上,“你不擦,我心里就发慌。你帮了我们那么大的忙,我给你擦双鞋咋不行呢?”随妈妈一起来的张倩倩也说:“杨阿姨,是你4年前救了我,看到这条伤疤,我心里就很感激杨阿姨。”

  看着王变娥和张倩倩真挚的表情,从来没让别人擦过鞋的杨艳坐了下来……

  2005年10月的一天下午,杨艳突然接到王变娥的电话。

  “杨艳,我想求你个事,但又张不了嘴……”王变娥的话语中透出难为情。

  杨艳心想,她是不是遇到什么为难事了。果然,王变娥的儿子张东东在学校里与同学疯玩时摔了跤,导致粉碎性骨折,医生说做手术得花几千元钱,可王变娥拿不出那么多钱。

  “你别急,我们一起想办法!孩子在学校嬉闹导致摔伤,学校也有监管责任,你跟他们好好沟通,打电话叫你老公回来,找找亲戚朋友,另外我也帮你想想办法。”杨艳的一番话使王变娥心里踏实多了。

  当天晚上,杨艳借了500元钱,立即赶到王变娥的家,帮她想办法、出点子。第三天,王变娥的老公也回来了,儿子所在的学校也答应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

  钱筹得差不多后,杨艳又帮忙联系到市中医院做手术。张东东做手术时,杨艳专门在手术室门口陪王变娥一起等待。

  11月5日,杨艳和所里民警魏晓再次去看望了王变娥一家,张东东打着绷带正在做作业。

  像这样自掏腰包帮助群众的好事,杨艳不知做了多少。面对采访,她感慨地说:“我为群众做的点滴小事,都是我的职责所在,感情使然,从没有想过要群众回报。老百姓越是重视我,我越是不能辜负她们。”

  “治安工作不是简单的管理和处理,而是要把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带着感情去办事。”

  维护治安是派出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杨艳是这样诠释治安工作的:“治安工作不是简单的管理和处理,而是要把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带着感情去办事,这样才能让群众打心眼里信服。”

  今年4月15日,辖区一家大型纺织企业的一座价值近千元的台式老虎钳被盗。杨艳经过明查暗访,很快查明盗贼竟是厂里职工贾某。

  贾某是该厂生活服务部的职工,其老婆在两年前因患脑溢血去世,自己一个人带着7岁的儿子生活,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他是趁倒垃圾的时候,将台式老虎钳塞进垃圾车运出去卖给了收废品的,获赃款170元。

  在处理贾某时,出现了两种意见:一是按照所盗物资价值给予贾某数倍罚款,二是给贾某行政拘留。厂方考虑贾某家庭十分困难,如果罚款,父子俩生活都成问题,建议给予其行政拘留,厂方还希望通过这件事达到教育他人的目的。

  汉江派出所在报请樊城公安分局同意后,决定给予贾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理。

  在下达处理意见之前,细心的杨艳考虑到贾某还有一个7岁的儿子,就专门到厂里去了一趟,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在贾某行政拘留期间,厂里安排职工照顾贾某7岁的儿子并对孩子保密,称其父出差了。见杨艳考虑得这么周到,厂里答应了杨艳提出的要求。

  就在贾某被行政拘留的第二天上午,有两个妇女带着一个孩子到派出所吵闹。两名妇女是贾某的邻居,孩子正是贾某的儿子,她们想通过这种行为,胁迫派出所放人。

  杨艳了解后,立即让一个女民警把小孩带回家,将两名妇女叫到办公室。她生气地对这两名妇女说:“你们怎么这么糊涂?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不是在帮贾某,而是在害他!作为派出所的民警,我们在执法时都能考虑到应该保护孩子幼小的心灵不受伤害,你们口口声声说是贾某的朋友,怎么就不想到这一点呢?假如孩子知道他爸爸是个盗窃犯,那对他今后的成长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杨艳的一番话让这两名妇女幡然醒悟,当她们得知在贾某拘留期间,杨艳已经和厂里协商安排好其儿子生活后,连忙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当晚10时,杨艳下班后,穿着便装,带着女儿买了点零食一起来到贾某家,看到那个孩子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放心了。

  杨艳当时想,必须让拘留所的贾某知道这一情况,他才会在里面好好改造自己。杨艳立即用电话联系上行政拘留所,让贾某与家里通上电话。

  贾的儿子接过电话说:“爸爸,你慢慢‘出差’,叔叔阿姨对我很好!”

  贾某让儿子把电话交到杨艳手中,电话那头已发出哽咽的声音:“杨所长,太谢谢你了,我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住你啊!”

  7天过去了,贾某拘留期满了,杨艳和厂领导开着车把贾某接回厂里,让他安心工作。一直担心会被厂里开除的贾某,一路上感激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当杨艳为顾家还是干事业为难时,丈夫帮她做出选择:“我支持你做事业型女人!”

  说起家人,杨艳的话就多起来。杨艳的丈夫赵云东原来在襄北机务段工作。1998年女儿出生后,为了支持杨艳的工作,赵云东主动辞去工作,在附近开了一家照相馆,包揽了一切家务。

  杨艳也曾在事业和家庭选择中犹豫过,到底是做一个顾家的女人,还是做一个事业型女人?当杨艳左右摇摆时,丈夫帮她做出选择:“我支持你做事业型女人!理由是:第一种女人不容易变成第二种女人,而第二种女人却很容易变成第一种女人。女民警很少,干到你这个份上的女民警就更少,如果你现在稍有松懈,就会前功尽弃。”

  杨艳是一个孝敬公婆的好儿媳。婆婆67岁那年7月底的一天,在乘公共汽车时不幸摔成脊椎骨裂。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杨艳专门抽出时间去陪护老人,后来实在没时间了,她花钱雇钟点工照顾老人。同病房的另一位老人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媳如何如何好,杨艳的婆婆不服气:“我的媳妇才叫好,她不仅对我好,对群众也好,她还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哩!”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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