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红会急救资金12年助4135人 7000元额度十年未变

发布时间:2014-11-03 11:42 | 来源:南都网 2014年10月31日 07:40 | 查看:1164次

去年救助支出160.68万元,不及利息收入191.85万元,医院管理专家建议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资助门槛

  广州市红十字社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急救资金)2013年专项审计报告日前发布,一年仅募集2万多元善款,年度利息收入则高达191.85万元,而年度救助支出总额为160 .68万元,这之间的落差引发争议:过千万资金躺在银行钱生钱,能否让这笔“穷人救命钱”应用范围更大些?能否动用庞大的本金来加大资助力度?

  新闻追踪

    广州市红十字社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急救资金)2013年专项审计报告日前发布,一年仅募集2万多元善款,年度利息收入则高达191.85万元,而年度救助支出总额为160 .68万元,这之间的落差引发争议:过千万资金躺在银行钱生钱,能否让这笔“穷人救命钱”应用范围更大些?能否动用庞大的本金来加大资助力度?

    南都昨日报道此事后,广州市红会通过官网发布公告称:截至2014年6月底,医疗急救资金共筹集3489.36万元(含历年利息收入),支出1806.09万元,救助4135名病患者,现结余1683.27万元。回应也表明,救助额度最高7000元的上限已10年未有变化。

    十年前调整过的额度沿用至今

    据公告显示,急救资金于1998年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而设立,2002年6月正式启动。2004年12月将每人救助金额上限5000元提高到上限7000元,此后未再对管理办法、审批程序以及救助额度等条款进行过调整。

    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医疗急救资金共筹集3489.36万元(含历年利息收入),支出1806.09万元,救助4135名病患者,现结余1683.27万元,实际人均资助4376.81元。

    根据急救资金的管理办法,救助对象仅限于“广州市内,因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危及生命的伤害,需紧急抢救,无经济支付能力又无其他渠道解决急救期间基本医疗费用的伤病员”,对于伤病员急救期后和其他各种急、慢性病(包括晚期癌症等),均不属于本资金的救助范围。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该款项的使用范围,该资金并不承担日常贫困慢性病人的救助义务。

    制度设置已卡死救助金

    急救资金的管理实行专门账户管理。而最初的政策设置就决定了该资金注定是“本金睡觉,强烈依赖慈善募捐和利息收入”。

    管理办法规定,急救资金原则上使用本金增值部分和每年所筹集资金的一定比例作为当年使用的急救资金。特殊情况需要动用本金的,须经“急救医疗急救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提请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并报告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红会系统遭遇一系列负面报道,该项资金在慈善募集方面的乏力使得靠利息救人的现实情况特别突出。2013年收入中,社会筹集捐款仅2.79万,其中个人捐款27738元,单位捐款200元。

    医院每年为急救病人买单上百万

    去年救助492人,12年来年均救助344人,这是否涵盖了广州所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呢?来自医疗机构的反馈表明,远远不够。

    “有的患者证件不全又无法提供家人联系方式;有的患者能联系到家人,但家人得知其病重后,刻意不露面;有的患者因为伤势太重,入院不久已经死亡,身份甄别都成了困难;还有的患者治好之后不告而别……。”市内一三甲医院医务部主任表示,这些最后只能由医院买单的医疗费每年都超过100万,60%来自急诊科。

    “申请急救资金过程比较繁琐,不仅要派出所警员进行盲流甄别,确认患者三无人员身份,还要求提供住院明细,医院经常被这些证明弄得焦头烂额。谁能证明他来院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找派出所,派出所都不高兴,觉得我们占用了他们时间,”该医务部主任表示,“你想像不到填报有多复杂,去年仅主动向红会提交了3份救助申请,做个影像检查都几千元,一次颅脑脑外伤抢救就几万,7000元的额度,顶个啥用。”

    越秀区某三甲医院医务部负责人则表示,该院每年承担救助费用在250万元左右。该负责人说,得益于和派出所关系不错,审核虽严格,但总能得到警员出警和派出所出公章,从而申请部分急救资金,“医院位置特殊,收治这类患者比较多,每年拿到的资助款项是较多的。要一分是一分,对医院和患者的损失都会小一点。”

    即便如此,程序繁琐还是让医院吃亏不已。“住院清单还必须盖齐缝章,医保用药必须是甲类医保用药。而且提交申请只有一年的有效期,有的到期人员甄别都没完成,钱也就拿不到了。”

    专家观点

    公益专家:靠利息救助正常 但公众还不太接受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筹资与增值咨询委员会委员褚蓥表示,这种商业化的资金运作模式是很常见的,也是一种趋势,只是为公众所不太接受。事实上很多基金会、公益组织都是通过这种投资行为来获取收益,以这种收益来维持机构长期的运营,这是一种实现公益组织机构长期运营的有效方式。

    从法律层面来讲,红十字会也不属于基金会,不适用基金会相关规定,而且从大的立法层面来讲,公益行业以及立法层面的专家都普遍认为,现有法律要求公益基金会支出70%的比例偏高了,事实上主流国家都没有强制要求这么高的比例,美国也只要求强制支出上一年度基金会资金余额的5%(只适用于基金会,不适用于其他公益组织)。

    诸如国外的诺贝尔基金会等,一些国际的基金会还会雇请专门的团队管理资产,进行投资,即使基金会自己不管也会托专门的公司来做,哈佛大学基金更有多样化的投资模式,他认为红十字会应该多做组合投资,提升资本收益。

    医院管理专家:程序应简化 资助门槛和额度应动态调整

    对于红会医疗救助金使用情况,广州市人大代表、资深医院管理专家陈安薇介绍,这笔救助金主要用于急救身份不明又紧急需要救助的患者身上。一般情况下医院会先救助,救助后身份还是不明时,然后再去申请。

    陈安薇称,这笔救助金在的确给医疗机构解决了部分问题。不过,她觉得十几年来它的运作并不是很顺畅,程序太多。如医院申请时,由于需要的各种证明多,医院很多时间根本没时间去挖掘这些证明,因此很多时候医院干脆自己垫付了。

    陈安薇认为,使用的门槛和额度应该动态调整。不过,作为广州慈善组织监督委员会的一员,她介绍,委员会会对广州所有的慈善组织的运作、筹款情况、流向、是否到位,都要作调查。像红会一样不动本金,只靠利息来运作的机构并不少。

    “慈善事业在国内起步比较晚,不管是管理还是运作层面,都不成熟。流程管理不成熟不到位,不是红会一个单位的问题。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这些慈善组织救助、筹款的积极性都不高。”

    对于这种现象,她觉得更关键的是要改革现在慈善组织的机制体制。原因是很大一部分的慈善组织是归属于政府,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按照政府方式做事,还有衙门作风。

    她直言,红会只是冰山里一个小石块。只有机制体制改革了,逐渐规范,慈善组织才能真正发挥扶贫救助的作用。

    他山之石

    NGO病童救助项目

    所筹资金全用于救助 行政成本自己另筹

    那边厢,广州市红会医疗救助金年度支出额度少于利息收入,这边厢,民间组织救助病童项目一年筹的210万不够花,N G O临时再为病童筹142万。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今年救助了230余个病童,花去362万,而行政资金全部另外筹集,不花捐款人一分钱。

    每年筹款救助病童不够花临时再筹

    广东公益恤孤促进会(下称恤孤会)长期关爱孤儿和贫困学生,近年更加入救助病童的新项目。

    恤孤会会长王颂汤介绍,病童救助的资金来源,全靠一年一次筹款,每年1月份恤孤会都会策划一场“结善缘·救病童”义拍、义卖慈善会,所筹善款全部用于广州本地病童救治。救助病童数量从2012年的40名,递增到今年230名,“每年筹的钱都不够花,”王颂汤说,2013年筹得资金200多万,实际救助197个病童,花去352万,今年筹得200多万,实际救助230个病童,花去362万,几乎是筹的款花完了,发现还有需要救助的病童,王颂汤立即又四处去找钱了,希望尽可能多帮助一些病童。

    病童救助项目开展不到三年,已经救助了近500名病童,但王颂汤还不太满意,“孩子能收到善款平均数比以前少了,2012年病童资助平均每人是2.5万,2013年平均每人滑到1.8万,”他说,救助的病童数量在增加,但平均能收到救助金额却在减少,说明需要帮扶的病童还有很多。

    “有钱就花,赶快救人,没钱再找”

    每年拍义卖所筹得款项,恤孤会全额用于救助病童,机构不会提留任何管理费用。而会内的行政支出,由理事会承担,“社会的捐款全部应该花在受助对象身上,”王颂汤说。

    目前,恤孤会有12名全职工作人员,普通员工以大学毕业生为主,酬薪待遇不到3000元,部门管理层工资也才6000多,每年员工酬水等行政费用70万元。还不包括员工差旅费,每年员工带志愿者到贫困山区家访,一趟包车来回就要3000元,包括办公场地水电费,都由机构自己掏钱,志愿者参与探访行动全部自费,也吸引了2000多名志愿者登记注册。

    而这位八旬的老先生王颂汤,从厅级干部岗位退休后投身公益,不仅未领取过任何报酬,还常倒贴自己的退休金行公益事。

    而在信息透明度方面,恤孤会工作动态、每月财务报表、捐赠清单、资助款使用和汇付表、审计报告等等全部都在网站公开,可以随时查询。

    对于广州市红会医疗救助金年度支出额度少于利息收入一事,王颂汤直言有人等救命,救助金躺银行睡觉说不过去,这是浪费资源,应该有钱就花,赶快救人,没钱再找。

    急救资金审批流程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急诊救治病例发生之日起向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可协助伤病员按规定申请“医疗急救资金”,在3个月内将申请表报送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或区、县级市红十字会。

    已加入广州市急救医疗网络的医疗机构,协助伤病员申请“医疗急救资金”的,应向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由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审核后报市红十字会审批、发放。

    未加入广州市急救医疗网络的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急救资金”时,应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经区、县级市红十字会审核同意后报市红十字会审批、发放。

    医疗急救资金每季度审批一次,申请“医疗急救资金”的医疗机构于每年的1、4、7、10月四个月的10日前报送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或区、县级市红十字会审核,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或区、县级市红十字会于当月20日前审核后报市红十字会审批、发放。跨季度申请的个案将不再受理。

    申请医疗救助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二份):

    (1)《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并在“抢救费用”一栏注明是否交押金、抢救结束时间等内容;

    (2)伤病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供伤病员身份基本信息的,应提供亲属、同事等相关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3)伤病员的病历资料(病历、住院记录、抢救记录、费用清单明细等原件和复印件);

    (4)公安等有关部门、亲友(运送者、目击证人)出具的伤病员意外事件(事故)证明或现场目击者证明材料和联系电话等;

    (5)伤病员所在单位或街、镇民政部门出具的无经济支付能力证明(注:不明身份者由实施急救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如经努力仍无法取得上述资料,由医院经办人员在申请表相关项目中加以说明,并附上伤病员抢救时的照片经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

    区、县级市红十字会或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接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医疗机构救治伤病员的事实、患者的身份、基本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经济能力等进行审查核实,医疗机构、有关单位及伤病员应予以配合。

    市红十字会最后审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批准拨付。

    对不符合救助条件规定、申请材料不真实、费用不合理的申请不予批准拨付并给予说明。同一患者同一事故,不得重复申请。

    急救资金启动及现状

    1998年

    “社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

    到2002年中

    初期:筹集到2221万元

    该资金筹集到2221万元,没有达到原先设定的5000万本金的目标。按照设立该资金的初衷,只能动用本金的利息来救人,而受到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银行利率不断下调。首期可运作的资金是2221万本金的10%和今后筹集到资金的50%,约200多万元。

    2002年6月

    启动:救助额度定为5000元

    急救医疗资金正式启动,原则上获得救助者每人每次可获得5000元以内的急救资金,5000元以上的个案需通过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资金不经患者本人,直接汇入救治医院的账户。

    2004年12月

    调整:救助额度升为7000元

    经广州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研究通过,将每人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提高到不超过7000元。这一额度一直沿用至今,10年未曾进行过调整。

    2012年

    结余:前年达到1694 .9万元

    广州市急救医疗资金结存1694.9万元。

    2013年

    收入:主要靠利息去年募资仅2 .77万元

    新收入194.62万元,其中社会募集2.77万元,利息191 .85万元,支出160 .68万元,本金结存1728.84万元。全年救助因突发意外伤害等抢救危及生命而又无支付能力的伤病员492人,人均救助金额3266元。

    2014年

    上半年

    救助:今年上半年仅救助43人

    广州市红十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共对全市13家医院43人实施了救助,救助金额为121431元,人均资助额度为2823.98元。

    截至2014年6月底

    急救医疗资金共筹集3489.36万元(含历年利息收入),支出1806.09万元,救助4 1 3 5名病患者,现结余1683.27万元。

    统筹:南都记者王道斌 采写:南都记者李春花 孔小云 黄雅熙 王道斌 实习生高琪佩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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