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审(图)

发布时间:2016-07-15 09:05 | 来源:新京报 2016年06月28日 A15 | 查看:1155次

退休两年后因举报被查;被控受贿242万余元,当庭认罪悔罪

昨日,被控受贿242万余元的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在二中院受审,当庭认罪。图片来源/二中院官方微博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昨日,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站在了市二中院的被告席上。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提出的9起共计受贿人民币242万余元的指控,张力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做最后陈述时,张力军表达了对党和家人的歉意。两名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

  被控受贿9起涉及多个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张力军今年64岁,山东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环保部副部长。2015年7月30日,已退休两年的张力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据悉,张力军被查系因他人举报。

  同年12月3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张力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张力军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12月31日,因涉嫌受贿罪,张力军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15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张力军受贿的犯罪事实共9起,总述为,张力军在1998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国家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污染控制司司长、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力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人建议给予缓刑处罚

  昨天上午9点,此案在二中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张力军身穿深色西装站在被告席,他的头发几乎全白。

  辩护人透露,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张力军认罪悔罪。案发后,张力军主动要求家人配合退款,家人借贷资金全部退回。在最后陈述时,他表示愧对党和家人,很后悔。

  辩护人称,张力军在被纪委约谈时,中纪委没有向他指明已经掌握了哪些犯罪事实,只是告诉存在严重违纪,张力军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故应视为自动投案。案件审理期间,张力军认罪悔罪态度好,又是初犯、偶犯,加之其如实交代、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坦白自首行为,故请求法院从轻减轻处罚。

  此外,辩护人提出,张力军尚有90岁的老母亲,还要照顾身患重病的妻子,其本身也年老多病,故请求法庭对张力军给予缓刑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

  ■ 追访

  张力军被控借项目审批收钱

  记者注意到,公诉机关指控的9起犯罪事实中,其收受贿款的场所多为办公室和家,还有一起在酒店。有的是直接收,有的是妻子收取但其知晓。除了人民币,张力军还收过美元、欧元和汽车。

  9起指控中,除了2次帮人给孩子办工作和1次帮他人职务迁提外,其余均系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审批和产品经销上给他人提供帮助。

  就此辩护人认为,9起指控中,其中有6项,张力军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所批示的限产是具体行政行为,应酌情定案。

  如第六起指控,2008年至2012年间,张力军利用职务便利,为石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免予停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该集团董事长、环保总监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1万欧元。

  辩护人称,当时张力军批示的是限产,不是停产,执行的也是限产,并未利用职权之便在免予停产上给予帮助。

  在第八起张力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子女就业提供帮助的指控中,辩护人认为,张力军向单位董事长打招呼并不能起到录取的作用,录取与其职权便利也没有因果关系,是求职者的考试成绩决定的。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