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16 14:37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8年04月16日 04 版 | 查看:830次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孙海华)近日,陕西省纪委集中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并向公众集中通报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建民强行阻工、强揽工程问题。高建民为从某企业在该村地域内承建的项目中承揽工程,指使本村村民高建宁、倪建存纠集10余名村民携带机械设备,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围堵施工现场,并索要由此产生的费用17.5万元。2018年3月,高建民、高建宁、倪建存3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北杜街办杨家寨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刚平以权谋私、殴打群众问题。王刚平自2014年12月担任村支书以来,先后私自将村里部分环境整治工程交由其兄承揽,纵容侄儿违规侵占集体利益;2016年12月,王刚平与村会计谢某发生争执,即用办公椅砸伤谢某。2017年8月,北杜街办党委给予王刚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受党纪处分期内,王刚平又与村民朱某争吵厮打。2018年2月,王刚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安康市镇坪县牛头店镇先锋村原村干部杜定国堵路阻工、干扰高速路建设问题。2017年4月,杜定国在村道私设障碍、堵路阻工,致使高速路施工运输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且不听劝阻、肆意谩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7年7月,杜定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五郎村七组组长王儒泽横行乡里、欺压群众问题。2017年1月,王儒泽因本组一村民在村民小组会上与自己发生争执,遂带领儿子等多人到该村民家中殴打该村民,致使该村民的母亲为儿子下跪道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7年5月,王儒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白舍牛滩村一组组长杜治文煽动群众阻拦工程施工问题。2017年7月,因与某煤矿产生纠纷,杜治文多次煽动村民围堵该煤矿,致使3家建设单位的工作、建设无法正常进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7月,杜治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有的称霸一方,强揽工程,破坏市场秩序;有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村务、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有的目无法纪,行凶伤人,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有的为了谋取不法利益,煽动群众阻拦工程施工,影响正常生产。”陕西省纪委通报指出,上述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严厉查处。

  陕西省纪委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问题,形成有力高压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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