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iPad放地上疑偷拍 女生上讲台签到发现异样(组图)

发布时间:2018-11-07 08:23 | 来源:北京时间 2018-11-04 11:40:54 | 查看:1629次

  最新消息

  老师iPad放地上疑偷拍 女生上讲台签到发现异样

  泰国一所大学爆出变态老师,女学生指控,就在讲台边的地板上放置着一台平板电脑,随后,老师要求学生们一一到讲台边签到点名。但女学生就认为,老师趁此机会偷拍裙底风光,相信有不少学生受害。

  据泰国《Khaosod》报道,女学生们表示,这名老师把包包摆在讲台边,但都会发现包包底下压了一个“平平的东西”,仔细一看是台平板电脑。而老师们更要求学生们一一到讲台签到,由于学校要求女学生们穿裙装制服,她们就起疑,认为自己可能遭到偷拍。

  一名女学生表示,她在别校的朋友曾经上过这名老师的课,也出现一样的状况,于是,女学生们开始收集证据,希望揪出老师的变态不法行为。之后,学生们录下这段画面,借此证明老师的行为诡异,并有3名女学生出面报案。目前,校方和警方已收到报案信息,正着手进一步调查。(来源:看看新闻网)

  偷窥不断

  女子洗澡时一抬头 发现排气扇后有一双眼睛

  7月4日傍晚六点多,租住在梅县区华侨城一小区的女事主彭女士正在家中冲凉时,突然透过卫生间的排气扇发现楼上阳台有人在偷窥自己洗澡!彭女士马上和家人报了警。接到彭女士的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彭女士的描述,民警在楼上找到偷窥男子娄某,并将其传唤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租住在彭女士楼上的娄某到阳台上收衣服时,无意中发现楼下彭女士家卫生间的排气扇空隙较大,可以透过排气扇空隙看到卫生间。在“好奇”心驱使下,娄某先后多次到阳台上偷窥彭女士洗澡。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娄某偷窥他人隐私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民警提醒,女性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如果遇到被偷窥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90后小伙趴窗口偷窥孕妇洗澡被抓:想找点刺激

  孕妇徐女士与家人一起租住在杭州古荡某农居点出租私房1楼。4月1日晚,她洗澡洗到一半突然发现一个陌生男子正趴在窗口朝里面窥探。第二天早上,徐女士到杭州古荡派出所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带领队员开展案件调查,当天中午即锁定嫌疑人就是与徐女士同住一个农居点的周某。现场蹲点守候至晚22点时,周某外出回家,民警将他抓获归案。据调查,周某是1990年出生的江西小伙,近期与妻子吵架独自租住在出租房。当晚,他外出途径徐女士所租住的出租私房时听到有洗澡的水声。据周某交代,为了寻求刺激,他才拉开窗户趴着偷窥徐女士洗澡。大约两三分钟后被徐女士发现,随即逃离。(来源:看看新闻网)

  男子趴窗户偷窥女孩?被人发现后谎称来蹭网

  6月4日清晨4点多,在济南市中区十六里河东河村一出租楼里,张先生(化姓)起床到阳台上抽烟时,发现一名男子正趴在女儿的房间窗户上偷窥,立即将男子控制住并报警。目前,偷窥男子已被民警带走,详细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据张先生介绍,他们一家人是从菏泽来济南打工的,住在东河村一出租楼二楼,自己和妻子住一个房间,18岁的女儿住在隔壁房间。清晨4点40分,因睡不着觉,张先生打算起床抽烟,为不影响其他人休息,他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来到二楼的公共阳台上。

  不过,张先生刚走到阳台上,就看到一名光着上身的男子正趴在女儿房间的窗户上,透过窗户缝往里看。"你干什么的!"张先生大喊了一声。男子见被人发现,自称住在后面的出租楼,是过来蹭网的。"后面的楼也有网,为什么非得跑这里蹭网。"张先生让男子打开手机wifi证实其说法,但男子却说不出话来。张先生说,男子本来想要跑,他上前制止了,并喊来了住在楼上的几个亲戚帮忙看住男子,然后拨打了110报警。在等待民警期间,张先生询问得知男子今年30岁左右,也是菏泽人,其老家和自己村离得很近,目前男子在济南干装修工作。

  由于担心男子偷窥时拍了女儿,张先生检查了男子的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里有男子妻儿等家人的照片,而另一部手机里的照片则被全部删除了。"我们在问他话的时候,他还在玩手机,我们怀疑他把偷拍的照片都删除了。"张先生表示。事发后,张先生的女儿也被惊醒了,得知事情经过后受到不小的惊吓。张先生说,男子除了偷窥女儿,并没有盗窃什么东西,但他们这个出租楼从去年起就经常丢一些女性内衣裤,他们怀疑也是这名男子所为。清晨5点多,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男子带走。(来源:齐鲁晚报)

  安全支招

  报警!大声喝止!保留证据!遇到性骚扰不要沉默

  曾办过猥亵儿童案的金道律师事务所廖志松律师说:“性骚扰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有的因此得了精神疾病甚至自杀。”但是性骚扰相比于性侵害,有时取证较难,施加者还会否认,致使受害者在求助法律时经常会遭遇到“立案难、取证难、赔偿难”的三难困境。我国很多法律都对此作出了救济措施,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第58条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公交车、地铁等地方,实施袭胸、偷拍裙底等行为,“这些都是触犯法律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轻则会受到行政拘留”,一旦在公众场合,遭遇上述“性骚扰”行为,大声喝止,还有“报警是个好办法,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如果发生在公众场合,可以调取监控视频,或者注意找到身边证人。遇到性骚扰不要沉默!一定要收集证据,巧妙回击!(来源:现代快报)

  小贴士

  防偷拍 你必须知道这些事!

  (北京时间综合齐鲁晚报、看看新闻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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