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稀泥,信用惩戒,打掉“凤爪女”们的任性(图)

发布时间:2019-01-31 22:12 | 来源:常州晚报 2019-01-27 A02版 | 查看:2076次

“凤爪女”现身北京地铁吃沙琪玛并将食物残渣掉一地,网友质疑“这是要全国巡演吗”, 为何地铁里大吃大喝没人能管?为何在地铁上不文明吃喝的行为屡禁不止?建议地铁管理部门——

  近日,“北京地铁13号线上,一名女子吃沙琪玛并将食物残渣掉一地”的图片引起网友的热议,据知情人介绍,她不仅将食物残渣洒在地铁车厢内,被人制止后还溜到别的车厢。更让人意外的是,这位吃沙琪玛的女子是地铁不文明行为的“惯犯”。

  图片发到网上后,有网友发现,她正是曾于2016年在上海地铁内吃凤爪并将碎骨扔一地的上海“凤爪女”。

  事件 上海“凤爪女”转战北京地铁

  2016年1月,该女子曾在上海地铁2号线车厢内边吃泡椒凤爪,边将残渣吐在地上,引起周围乘客不满后,她还舌战群雄,极力替自己辩护。随后,有人将这段视频上传网络,网友称其为上海“凤爪女”。“凤爪女”就此成为2016年“第一个网红”。此事后短短一月内,“凤爪女”又在上海地铁车厢内食用麻辣烫,引起网友不满。

  “凤爪女”黑历史被曝光后,网友在批评其不文明行为的同时,有网友发问:“这是要全国巡演吗?”质疑“凤爪女”是否在借此炒作。

  更是有网友指出,“凤爪女”之所以敢一而再再而三,在地铁上秀下限,重要原因是不文明行为的低成本,如果换作在香港地铁内,她将面临高额罚金。

  长期以来,香港地铁都对地铁内进食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按照港铁附例,任何人不得在港铁付费区内饮食,即入闸后所有范围,包括月台及车厢等,否则可罚款2000港元。

  现状 地铁管理缺乏应对办法

  地铁作为公共空间,空气环境相对密闭,乘客吃味道浓烈的食物会严重影响周围乘客,对此,内地各个城市却没有完善的规定进行管理。以北京为例,虽然在地铁4号线、14号线、大兴线等运营线路都贴有“禁止饮食”的标识,但根据现行《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并没有禁止在地铁内饮食的规定。因此,如果乘客执意要在车厢内吃东西,地铁管理人员也缺乏应对办法。

  此外,像上海、成都、深圳等城市虽然出台规定,禁止在地铁内饮食,却缺乏执行和惩罚力度。因此,在地铁内进食并污染车厢环境的不文明行为仍然时有发生。

  相关 地铁上吃小龙虾男子被拘留

  对这些在车厢里大吃大喝的不文明乘客,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吗?

  此前有网友曝光,北京地铁2号线里一名男子不仅大吃小龙虾,还将虾壳吐得满地都是。乘客劝阻该男子不要乱吐皮,但他丝毫不停,还反怼:“我又没犯法,警察来了都管不了我!”

  对于地铁保洁人员的多次劝告,该男子全然不理,还故意将虾皮乱扔,并对打扫的地铁工作人员说:“你就当锻炼身体了。”

  几日后,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管理总队找到这名嚣张的男子,因其肆意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依法对该男子处以治安拘留5日。

  网评

  @中安:深圳地铁不能吃东西,不过看到过有人偷吃东西,可能是太饿了,悄悄背着大家咬口干面包,明目张胆的还没见过。

  @努力生活的胖菇:南京早就禁止地铁车厢内吃东西了,如果吃东西会被处罚,虽然处罚不严重,但也算个警醒。

  @嘎嘎:苏州地铁就不让吃东西,现在我在德国读书,地铁上也是不让吃东西的。

  @堕落的无尾熊:我是低血糖,只要吃一块糖就能解决,不需要啃凤爪啃沙琪玛,这不是低血糖,这是低智商!

  @钟久夫:奇怪的是为什么上一个吃小龙虾吐一地壳的那位能拘留,这位就不行呢?

  @品:她把自己的德丢了一地!

  @俊宇:容忍这种行为的存在也是一种道德缺失。

  @中原马:规则是给守规则的人定的。不守规则的人是自由的。

  @人比黄花:曾经的“凤爪女”变“掉渣女”了,看这穿着打扮还挺时尚的,咋基本的文明都不懂呢?

  @精神股东:全国巡演是吧?

  @亲敬:践踏了自己,弄脏了车厢。精神文明要跟上。

  @CC:吃东西不能禁止,但破坏车厢环境卫生的行为可以禁止吧?

  @如意的风:想出名想疯了吧。

  链接 地铁上吃东西不文明行为不少

  日前,有大V在微博上曝料,武汉地铁6号线上,一名男子一边玩手机一边吃兰花豆,还把壳吐了一地,全都扔到了座位底下。

  2018年12月,一位武汉市民曝料称,武汉地铁2号线上,有一位女子在早高峰时段公然吃榴莲。在身旁乘客劝阻后,该女子依旧无动于衷地继续吃。浓烈的气味让不能忍受的乘客无奈选择提前下车。

  2018年4月,有网友曝料称,杭州地铁1号线往湘湖方向的末班车上,一黄衣女子在车厢内吃甘蔗,并将甘蔗碎屑吐了一地。

  声音 地铁禁食有难度

  拥挤逼仄的地铁空间,吃东西不仅不卫生,更会被当作对公共秩序的挑战,禁止地铁吃东西,迎合了不少百姓的心声。

  然而,地铁禁食虽然站在了道德和舆论的制高点,却忽略了民意的具体内容与立法结果之间的逻辑关联,尤其是这样的决策要想真正落到实处并不容易。其一,地铁实行的是公司化运营模式,地铁运营公司没有执法权,没有资格和权利对违规饮食的乘客进行处罚,况且地铁上饮食也算不得违法乱纪行为,请公安等有执法权部门介入有点过头;其二,从地铁公司的运营成本角度说,不可能在每节车厢安排人员,专门查处和制止乘客饮食;其三,地铁里的文明,更多依靠公众之间相互监督和约束,如果“一刀切”地全面禁止饮食,对于特殊人群的饮食要求,有失公允。况且,即使立法禁止了,最后能否执行还是一个问题。

  总之,立法不是万能的,法律不能解决道德上的所有问题。

  观点 对这样的奇葩真没招了?

  据澎湃新闻评论,消失已久的“凤爪女”又现身了,这次是在北京地铁。

  从2013年起就被曝光曾在地铁车厢吃凤爪、麻辣烫、乱扔垃圾,直到2016年,不仅吃凤爪,而且飙脏话,又到如今的“转战”北京地铁。有人分析,“凤爪女”之所以屡屡作怪,是为了炒作自己。因为她是拉小提琴的,2016年那次炒作后,某公司年会邀请她做表演嘉宾,出场费不降反升。

  为当网红不择手段,这样的奇葩也是没救了。但是,同一个人屡次做出类似无视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无疑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应尽快形成刚性的约束机制,有效规制这类奇葩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不再任由其继续作怪。

  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封闭性较强的地铁等公共空间,食用刺激性味道较大的食品、乱扔垃圾、霸座占座、大声飚脏话,无疑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不文明、无公德行为,不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旁观乘客也有权加以劝阻。遗憾的是,虽然“凤爪女”现象屡有发生,并给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和他人的舒适感带来了不利影响,却没有执法人员对其实施强有力的约束和惩戒。

  当然,从现行法律来说,“地铁内吃凤爪”的行为,确实尚未上升到需要《治安管理处罚法》伺候的程度。针对地铁内饮食现象,一些地方并未加以禁止。有的地方,虽然以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形式加以禁止,但多数地铁工作人员并无执法权,对类似行为仅能加以劝阻或者请求执法人员处理……恐怕这也是“凤爪女”敢于屡屡搞事的原因吧。

  “凤爪女”不知羞耻地到处作怪,说明无论从法律惩戒层面,还是道德约束层面,此类不文明行为的成本极其低廉。这显然是构建现代社会、规范陌生人之间权利边界和关系所面临的窘迫与无奈。

  对于“凤爪女”现象,不妨施行信用惩戒,将其列入黑名单,让其在出行、经商、工作等方面受到负面影响,这也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

  进一步而言,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将这种屡教不改或者经劝阻后拒不改正的人施加法律惩戒,视情节给予罚款或者拘留。同时辅之“不和稀泥”的执法态势,方能打掉“凤爪女”们的任性而为。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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