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子与刚认识的男子开房!发生关系后,接下来的一幕震惊了...(组图)

发布时间:2021-01-02 20:20 | 来源:海峡导报 2020-12-07 21:59 | 查看:3739次

细思极恐!

出乎意料!

事发厦门

一女子和刚认识的男子开房

当晚 俩人发生性关系后

万万没想到

震惊的一幕发生了

....

近日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手机借给他玩

没想被动了手脚

2018年7月30日

经人介绍

盛女士与男子黄某相识

当晚

两人就到一家酒店开房

在黄某的要求下

盛女士将手机借给他玩

次日凌晨3点多

趁盛女士熟睡时

黄某重置了盛女士的支付宝密码

之后从支付宝绑定的

银行卡转账1万元给自己

盛女士醒来后

发现密码被改

便问黄某是不是

对她的手机动了手脚

然而

黄某却否认说

可能是手机中毒了。

随后

黄某还假装帮忙检查手机

就在盛女士眼前

黄某又上演了一出“掉包计”:

趁盛女士不注意

他取出手机SIM卡

替换成其他卡

导致手机无法使用

OMG

转账,改密码,换SM卡

真是一波神操作

然而更出人意料的事

还在后面

.....

转账败露后他

竟然还不收手

上午9点至12点

黄某用换下来的SIM卡

登录盛女士的支付宝账户

再次转账7万多元

其中1万元用于赌博

另外6万余元转至自己的账户

在陪盛女士前往营业厅补办SIM卡时

黄某找借口逃跑了

盛女士将补办的卡

插入手机一检查

才发现支付宝账户里的钱被转走了

她立即打电话质问黄某

眼见事情败露

黄某承诺会还钱

让盛女士不要报警

没想到

他还不收手

竟然又将盛女士余额宝内的

钱款转走了一部分

去年7月30日

黄某被警方抓获

被抓后

他仍为自己辩解

称他与盛女士一起赌博

转钱是经过盛女士同意的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转移的钱款共计97487元,只有少部分用于赌博,其余均用于个人消费或偿还个人债务。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钱款,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由于黄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因此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10个月

并处罚金6000元

真是令人咋舌

可怜的盛女士被骗财又骗色

真是被坑惨了

警惕!注意!

交友、开房、偷盗行窃

这样的老套路

在厦门并非第一次发生

女网友拿走他手机

盗刷两万后将之拉黑

阿力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子

女子自称20多岁,是单身

跟阿力聊天的内容也十分暧昧

在网上聊天期间

阿力给女子买化妆品

买衣服也买了不少吃的

2019年11月26日这天

在约着吃了几次饭之后

阿力约女网友来翔安马巷镇开房

进了房间

阿力让女网友去洗澡

女网友突然提出

没衣服换要去买一点

抓起手机就往外走

起初阿力没多想

但当女网友出门后

阿力才发现对方抓的是自己的手机

赶紧跑出去找已经不见人影了

当他补了新的手机卡

换另一部手机开机后

才发现1个小时的时间里

手机账户里2万余元现金

已经不见了踪影

原来

在跟女网友聊天时

阿力已将自己手机解锁密码

和账户密码都告诉了对方

这才给了对方可乘之机

事后

阿力试图寻找这名女网友

但对方将他的手机

微信全部拉黑

无奈之下阿力只能报警

据民警调查,女网友姓郭

原来她根本不是单身

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寄养在河南老家

而年龄也不是像

她自己说的那样“20出头”

已经35岁了

最终

郭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拘

小编务必要再次提醒大家

交友真的要谨慎

否则很可能人财两空

看看以下这些

都是深刻的教训!!!

↓↓↓↓

正所谓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和不太熟悉的朋友、网友见面

真不能毫无警惕

更不要随意把

手机、银行卡、钱包等财物给他人

扩散到朋友圈

让更多人看看吧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综合来源 台海网、网络等

编辑 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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