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系真情 守望家园——记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人民法院公郎人民法庭庭长龙进品(图)

发布时间:2010-12-13 09:06 | 来源:云南法院网 2010-2-15 15:31:11 | 查看:1615次

龙进品为群众调解 杨政林 摄(中国好人网配图)

  他是爱的使者,用真情挽回了多少濒临破裂的家庭;他是天上的星星,在黎明到来之前,照亮了多少在黑暗中迷失方向的人前行的路;他是冬日里的暖阳,给无数困惑无助的人们送去了冬日的温暖。他十几年如一日,无怨无悔地向百姓们传递着无尽的爱,他就是南涧县人民法院公郎人民法庭庭长龙进品——法庭的好领导,人民的好法官。现代诗人顾城说过:“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龙庭长却用自己的睿智将光明带给人间。

  龙进品出生在南涧县公郎镇的一户回民农家,1993年7月被分配到南涧县人民法院工作,2003年9月至今,担任公郎人民法庭庭长。自参加工作至今,他先后在马鹿田人民法庭、公郎人民法庭工作,从一名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助理、庭长。

  以庭为家  率先垂范

  龙进品十几年如一日,从一名书记员到法庭庭长,一步一个脚印,以庭为家,率先垂范,用汗水、忠诚、勇敢和智慧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守护着一方平安。他以工作为重,一心扑在基层司法工作中,以苦为乐,任劳任怨,甘当司法为民的“老黄牛”,为山区法治建设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龙进品常说:“一个人在一块土地上生活的时间长了,就会舍不得这块土地,更舍不得这块土地上生活的老百姓。”参加工作16年来,他多次放弃到院机关工作的机会,扎根基层法庭,心系群众,廉洁办案,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充分体现了一名党员法官的先进性,向党和人民递交了一份“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秀答卷。

  龙进品担任法官以来,身在法庭,一心为民,牢记党的宗旨,牢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带着一腔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潜心钻研“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技能,把“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总是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解人民群众之所忧。来访群众到法庭,龙进品总是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为他们答疑解惑,多少群众眉头紧锁来,笑逐颜开去,大量的矛盾纠纷就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使群众之间多了一份和谐,当地多了一份稳定。必须通过开庭审理才能解决的案件,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丝不苟,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案结事了。

  自2003年9月龙进品担任庭长以来,庭内的干警换了一批又一批,法庭经常出现仅他一人具有审判资格的情况,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他总能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其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同事,得到了大家的交口称赞。

  法院新招录的公务员必须下基层锻炼,法庭也相应地肩负起了培养锻炼新干警的任务。2007年3月至今,公郎法庭只有龙进品一个审判员,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他既要带好新兵,又要冲锋陷阵,带领着2、3个刚走出大学校门业务尚不熟悉的干警们,开展一项又一项工作。在他的辛勤努力下,法庭各项工作均得到圆满完成,从未落下,他个人的工作量在全院成了不争的排头兵。

  让我们解读这样一组数据:从龙进品1994年7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办案至2009年12月,公郎法庭共办结各类案件1505件,龙进品办结1084件,占全庭结案数的72.03%。其中,2007年“一人庭”开始,2007年全庭结案95件,他承办结案88件,占92.63%;2008年、2009年全庭结案分别为101件、100件,均系他个人承办结案。看似枯燥的数据却强有力地说明了龙进品率先垂范的工作精神。

  走村入户  默默奉献

  公郎人民法庭是南涧县人民法院目前唯一办公的基层法庭,也是大理州内最南边的一个法庭,与云县、凤庆隔澜沧江相望,形象的说是大理州法院系统的“南大门”。法庭管辖着公郎镇、小湾东镇和碧溪乡,常住人口5.6万余人,面积540多平方公里,涉及449个村民小组,360个自然村,世居有汉、彝、回、白、苗、布朗等14个民族,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除公郎集镇稍微平整外,其余地方均为山村,山高坡陡箐深,交通极为不便,属典型的高寒贫困地区。

  公郎法庭的工作需要龙进品等人经常走村入户,在法庭没有配车的情况下,很多时候都只能徒步到村里开展工作,条件十分艰苦。但他把炎炎的夏日看做是山乡最热情的欢迎,即使翻山越岭、汗流浃背,也义无反顾,总是一路慷慨的步调;把隆冬季节凛冽的寒风当做一首天地间的合奏曲,即使寒风刺骨,荆棘遍野,也依然阻止不了他前进的脚步。同事们开玩笑说,若搞山区小路奥运会,金牌非属龙进品不可。到了村里就用法律和情理一遍一遍地给当事人作讲解,直到当事人弄明白为止;有时候到了村里,不巧当事人不在家,外出干活,他就到田间地头找;也有的时候,走了很多山路、找了很多地方,也找不到当事人,一天的辛苦成了泡影,他却总是淡淡一笑,然后为下一次的出发和前行再做准备。

  面对相对艰苦的下乡办案环境,龙进品从未有过半句怨言,也丝毫没有减退工作热情,他把它看做是在工作中磨练自己,提升自己的一种方式和动力。龙进品常说:“把工作当成一种快乐,就不会觉得累,相反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据不完全统计,龙进品每年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下村或下村的路上。

  龙进品就是这样,热爱公益事业,甘于奉献,只要是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他总是挺身而出。下乡时间最长、条件最为艰苦的要数近十年以前,他为大理州燃料公司向南涧县烟草种植户追缴煤款的那段往事了。

  当年,南涧县委、县政府为让农民创富增收,决定发展山区现代烟草农业,一到烟叶烘烤季节,烘烤燃料就成了烟农们的难题,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的烟农们就砍山伐树、刨挖树根以作燃薪,一时间水土流失,生态恶化,雨季一来,山体滑坡,给当地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安全隐患。南涧县当机立断与州燃料公司合作,由政府出资补助、先用煤后付款、低价出售煤炭给群众,帮助烟农解决燃料问题,以改变烟农们传统的烘烤燃薪方式,提高烟叶烘烤质量,实现烟农增产增收,更重要的是保护了生态。此举让烟农们得到了实惠,可部分烟农收获后却拖欠煤款,迟迟不予支付,再三催交无果的情况下,燃料公司只得向法院求助,参加工作不久的龙进品成了追讨煤款工作队中的一员,可想而知,如果群众不付煤款,燃料公司就会向法院起诉,群众不仅要吃官司,而且若是燃料公司因追不回煤债而拒绝和南涧县人民政府合作,不再以特优的价格向烟农提供燃煤的话,烟农们将再次为烟叶烘烤燃薪的问题犯难,唯一办法又是将斧头挥向山林,接踵而至的又是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带来安全隐患,造成经济损失,如此恶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

  长达数月的追讨煤款时间里,龙进品是追讨煤款工作队中最积极的一员,在南涧县绝大多数乡村公路都没修通的情况下,他克服了一般人无法忍受的困难。作为一名回族法官,他不能像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出资与当地群众搭伙,所以,他每次下乡工作都把几天的干粮准备好,饿了就吃一小块粑粑、嚼一点点干巴,渴了就喝山沟山箐里的溪水。到了烟农家里,他从生态保护、政府福利政策到用煤的益处等,多角度耐心细致地给烟农们谈道理、讲法律、摆事实,尽最大努力争取用非诉的方式化解矛盾,减轻烟农的诉讼负担,在年轻法官感情真挚、有理有据的说服下,烟农们都积极支付了付煤款。龙进品这样做,最终造福了百姓,保护了生态,安定了一方。他那种对艰苦环境的承受能力和坚韧精神,至今令许多工作队员记忆犹新,钦佩不已。

  这样的经历对龙进品今后的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做群众工作方面,他深深体会到只有站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说话,才能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而今植被得到了休养恢复,荒山秃岭已现葱翠,烟草种植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全县还建立了山区现代烟草示范基地。

  十六年来趟过的河、绕过的弯、翻过的山,一山一水、一沟一箐,龙进品都清清楚楚、了然于心。在众人眼中,不爱讲话、做事低调的龙进品憨厚得有点木讷,但一走进群众中间,和老百姓谈生产、拉家常,倾听他们的难处,为他们出谋划策,他就是一个机敏睿智,能一语中的好大哥。作为少数民族法官,他和当地老百姓有着天生的情缘,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龙进品是从他们中间走出来的一个“小干部”,百姓们信任他,拥护他。

  公郎法庭大门两侧有两株苍翠的塔松是龙进品初到公郎法庭时亲手栽下的,如今塔松历经十六个春夏秋冬,一直见证着龙进品在公郎法庭的无悔青春,见证着龙进品在司法工作上的默默奉献,塔松笔直的躯干直指青翠、茂盛的枝叶辐射四围,就像两个卫士守护着这一方的土地和人们,陪伴着龙庭长的非比寻常的生活,目送龙庭长每次下乡匆忙的背影。

  强化调解  全力维稳

  龙进品常说:“群众闹上法庭,更多的是想让我们为他们指点迷津,所以有很多案子本身是不需要走上法庭的。”公郎人民法庭辖区内民族众多,人民群众生活贫困,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法律知识相对欠缺,依法维权观念不强。龙进品多年的法庭工作深刻体会到,办案不仅仅是依法裁判纠纷,更重要的是要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双方服判息诉。他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法庭受理的民事纠纷很多都是“争气官司”,判决后“案结事不了”,当事人双方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为改变这种状况,他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坚持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庭外调解,尤其注重庭前调解,针对当事人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的实际状况,将法律讲解和说服教育作为案件审理启动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来做,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诉前用协商方式解决纠纷。他还在实践工作中积极探索调解新途径、新办法,“缓和法、互换法、协商法、借力法、说理法”就是他在实际调解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五大方法。根据每宗民事案件的特点,他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对号入座,以求用最科学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多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调解结案率均达80%以上。

  那是发生在2004年的事,在王某诉其父抚养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系一12岁女孩,父母离婚后把她判给父亲,可她的父亲并没有尽起抚养的义务,于是王某把她的父亲告上了法庭。案件受理后,龙进品希望能够庭前调解,但是由于长时间得不到父亲的关怀,王某对父亲态度很冷漠,调解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于是龙进品和法庭干警一直到王某家中及村邻了解情况,并找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一起做王某父女俩的思想工作。他们充分运用法律、道德、伦理、情感等多元疏导,给王某父女俩耐心讲解我国有关抚养、扶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给王某的父亲讲抚养教育子女是我国的法定义务的同时,也说服王某,作为女儿不可以不认父亲。最终王某父女俩冰释前嫌,王某的父亲表示要尽好父亲的责任,抚养王某,供王某读书,王某了欣然接受了父亲。

  诸如此类的案件屡见不鲜,每当案子尘埃落定的时候,龙进品总是由衷的感到欣慰,他常说:“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解决老百姓的切身问题,这是我们的责任。”

  指导民调  不遗余力

  “防患胜于未然”、“群策群力是根本”,这是龙进品常常念叨的两句话。多年的调解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如果基层有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那么很多案件在诉前就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在与基层调解人员的长期工作接触中,他深深感到,许多基层调解员往往有相当丰富的基层经验,邻里情况熟悉,做民间思想工作有一手,但法律知识却相对薄弱,常凭经验办事,处理效果不尽理想。有感于此,他不遗余力地指导民调。

  一是组织庭内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条例》及各级法院关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让广大干部通过学习,能运用法律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强人民内部团结,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推动民调队伍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积极给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进言献策,配备一支经验丰富、懂调解、善调解的人民调解队伍。

  三是对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和个案指导。法庭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等,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使他们增长法律知识,掌握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水平,做到依法调解。在集中培训的同时,加强对个案的指导。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近年来,法院经常组成巡回法庭到乡镇、村寨办理案件,在巡回办案过程中,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调解,观摩案件审理,学习法官的调解技巧,使他们通过旁听、观摩,直观了解调解程序,汲取法官的调解经验,促使他们自身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提高。

  龙进品每年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都在50件(次)以上,辖区的群众矛盾纠逐年下降。通过几年法庭指导,基层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越来越高,调解能力越来越强,调解成功率大幅提升。由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率不断提高,又不存在诉讼风险,人民群众越来越乐于找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进入一种良性发展状态,这对构建和谐社会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龙进品没有豪言壮语,只有一颗维护正义的心、一次次为民解忧的行动,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在辖区的每一个角落。他说:“如果说人民法庭是审判工作前沿阵地的话,人民调解委员会便是保平安促和谐的前哨。”

  清正廉洁  规范管理

  成绩的取得,绝非偶然,这得益于龙进品自身高尚的品质和对法庭的规范管理。龙进品认为,人生在世,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一点好事、实事,为案件当事人分一份忧、解一道难,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才无愧于自己的一生,无愧于一名党员法官的使命。

  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多年的法庭生活,龙进品礼贿不要,说情不理,请吃不到,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近几年来,据不完全统计,他拒礼拒贿数十次,金额达上万元。为了造就一支思想正派、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并能适应于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队伍,龙进品在庭务管理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他们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确保司法公正;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四是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事管人。先后制定了《办案纪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实现了由人管理人到制度管理人的转变,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庭的干警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没有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的行为。

  龙进品的辛勤付出,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所在法庭多次受到表彰,2003年他任公郎法庭庭长以来,法庭连续六年被县委政府和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他个人受各级表彰达18次,2003年至今,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2008年7月被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州法院誉为“优秀庭长”;2009年9月被州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州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先后作出决定,号召全体干警向龙进品同志学习。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人民法官,龙进品深知自己肩负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人民法官不单纯是法律知识的承载者、法律信念的代表者,更是社会期望的集大成者。他常说:“作为基层法官,十几年的工作告诉我,只有认认真真审好每一件案子,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同时也才是自己的价值所在。”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龙进品在基层人民法庭已辛勤耕耘了十六年,没有豪迈的誓言,没有惊天的壮举,却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当地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公郎法庭谱写着他最绚丽的人生篇章,表达着基层法官为人民的情怀,守望着自己的精神家园。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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