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里有话丨江豚逐浪见证绿色蝶变(2图)

发布时间:2023-04-27 22:05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4-27 06:00 | 查看:286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奇

  4月25日,来自长江天鹅洲故道的4头迁地保护长江江豚分批顺利放归进入长江干流新螺和石首江段。图为当日,工作人员转运江豚至运输车辆上。

4月25日,江豚放归长江后露出水面。 新华社记者 伍志尊 摄

  “再见!‘放放’和‘闺闺’。”近日,来自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4头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顺利放归长江干流新螺和石首江段。这是江豚实施迁地保护30多年以来,首次野化放归长江。

  长江江豚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作为全球唯一的江豚淡水亚种,因对水环境要求较高,也被誉为“水中大熊猫”。此次野化放归活动中,新螺段放归的是2头5岁左右的雄性江豚,石首段放归的2头江豚为1雄1雌,分别是13岁和5岁。放归后,农业农村部将组织科研单位实施约3个月的定位追踪,持续监测和评估江豚适应能力及健康状况。

  昔日“化工围江”,如今“江豚逐浪”。放归的江豚是折射长江生态环境变化的“风向标”,也是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试金石”。据2022年全流域江豚科考数据显示,江豚数量为1249头,与2017年1012头相比,实现止跌回升的历史性转折。此次放归将有助于江豚自然种群数量持续恢复,改善种群遗传多样性水平,进一步推动江豚野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当前诸如生存环境退化、气候剧烈变化、非法捕猎等因素威胁着野生动物的生存。要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凝聚合力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水平,发挥野生动物保护规范体系作用,在保护好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同时,严厉打击滥捕滥猎违法犯罪行为,斩断非法利益链,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江豚、中华鲟、桃花水母、中华秋沙鸭……从“涸泽而渔”到共护一江水,从黄金水道到新生态走廊,万里长江恢复波光潋滟,生态之美见证着绿色蝶变、发展之变。生态文明建设没有止境,坚持绿色发展需要久久为功。坚持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在守护我们自己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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