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民国慈善

发布时间:2011-08-24 08:19 | 来源:即墨市慈善总会 2010年01月12日 | 查看:1384次

  孙中山一生充满传奇,正是他组建同盟会,推翻满清封建统治,缔造中华民国。正是他领袖群伦,抗争复辟逆流,维护共和政体。论功论德,孙中山堪称一代伟人,无愧“国父”称号。

  孙中山不仅是近代革命先行者,更是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倡行者。出身贫民家庭的他,对劳动人民的苦痛有深刻体会,力图通过社会变革,改变底层群众的凄惨命运。因此他除发动革命、推翻腐朽的旧体制外,还积极提倡社会改良,发展慈善救济事业。

  孙中山认为国家应在慈善事业中发挥主导作用,不仅应“保民”,更应承担“教民、养民”职责。因此,国家努力为人民提供就业机会,赡养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为他们生活提供保障。他甚至主张国家财政收入除用于行政开支外,余额“则兴办教育、慈善事业”。在他的主持下,许多公立养老院、慈幼院得以在乱世中成立。除强调政府救助职能,孙中山还对民间慈善组织发展予以大力支持。他多次号召社会名流向慈善团体捐资,并对慈善团体义举常予以高度赞杨,努力帮助它们在政府部门注册备案,获得合法性地位。

   孙中山对慈善事业不仅身体力行,更注意制度化与法治化构建。1912年,在临时大总统短短三个月任期内,他就批复一系列文件,建立慈善团体与机构。1922年,孙中山赴广州就任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兼内政部部长,颁布《内政方针》、《內政部新官制》,将內政部分为三司,第一司专管“救济及慈善公益等事项”,并设立社会事业局,专管“育孤、养老、救灾、卫生防疫、监督公益及慈善各团体”。专门机构的设立,使慈善公益事业成为中央政府的明确职能,结束了数千年“人治化”的局面。  

  为能使慈善公益事业有足够的资金,孙中山主张将“土地之岁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矿产水力之利”作为“育嬰、养老、济贫、救灾、医病与各种公共之需”。

  除此之外,孙中山还强调“发展实业”,认为只有生产力发展,才能削减弱势群体数量,才能使慈善机构获取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从而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孙中山对“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皆有所养”的大同世界极为推崇,认为是“吾人无穷之希望,最伟大之思想”。因此,扶危济因是孙中山思想的内核,他指出:“民生主义就是以养民为目的”、“为四万万人谋幸福,就是博爱”、“天下为公”就是“公天下”。富人们若都能抛弃私心,就能以“和平的慈善”消除社会贫富差距,建立和平幸福的美好世界。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病逝,举国哀痛。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三民主义被确立为治国方略,许多构想得以付诸实施,对民国社会救济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继承孙中山遗志的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人也都乐衷慈善,时常为穷人奔走呼号,筹募善款,成为民国慈善事业的中流砥柱。时至今日,中山先生的慈善思想仍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摘自《联合日报》“民生周刊”)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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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广东省潮州市2011-10-23 23:45:41 发表
匿名网友:孙中山先生高风亮节,流芳千古。

第2楼 广东省广州市2011-10-01 21:33:52 发表
匿名网友:孙中山腰缠万贯,这点好事都不做他还是人啊!你是不知道他有多富有,还一个是鲁迅,当年武汉大学教授苏雪林对他的评价虽说有写尖刻,但是的确写出了事实。。。。。

第1楼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011-08-26 17:05:09 发表
匿名网友:孙中山,真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