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误撞他人” 交警认定:一半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11-11-10 17:18 | 来源:南都网 2011-11-09 | 查看:3876次

  见义勇为撞死劫匪撞伤路人,吴川市交警部门做出最后认定:一半见义勇为 一半交通事故

  南都讯 记者 张立璞 实习生甘昕鑫 吴川市民凌华坤见义勇为,开车误撞劫匪致其死亡,并导致路人受伤,凌华坤所获奖金远不够相关赔偿。经媒体连日报道后,吴川市交警部门日前做出最后认定,凌华坤撞死劫匪属刑事案件,但定性见义勇为;而撞伤路人属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由保险公司理赔。

  凌华坤昨日下午介绍,他在上周六就获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最终认定。吴川交警部门出具的这份认定书中,整个事件过程被拆分为两部分进行认定。首先,凌华坤驾驶的小车与周某辉(抢匪之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不属于交通事故,而属于刑事案件。但在这个案件中,凌华坤扮演了见义勇为的角色。之后,凌华坤驾驶的小车失控,撞伤一位老人、撞坏旁边的车子以及房屋,这一部分属于交通事故。

  对于第一部分刑事案件的认定,吴川市政法委表示,撞死抢匪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鉴于死者留下两个小孩,孤儿寡母生活有困难,吴川市相关部门将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与化州市政府沟通,开展社会救助,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而第二部分交通事故的认定,在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中表明,凌华坤驾驶机动车实施见义勇为后,未能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因此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凌华坤事发前曾为车辆购买全保,因此所涉及的赔偿将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吴川市政法委表示,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于是否将死者纳入交通事故的范畴,交警部门对此曾有不同意见,后经政法委与相关部门研究,最后决定将事件分成两段处理。在之后的跟进中,首先是限期完成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确保赔付到位。其次是对刑事案件中的另一在逃抢劫犯罪嫌疑人全力缉拿归案,尽快依法办结案件。

  对此认定结果凌华坤表示满意。他说,从事发之后终于有了轻松的感觉。这段时间不断有媒体和热心人士给他打来电话,他很感谢所有人对他的关心。同时他和家人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所以上星期他一个人前往杭州放松了几天,现在他和家人只希望能回归到以前的平静生活中去。

  事件回放

  今年5月,吴川市民凌华坤因路遇他人被抢,立即驾车尾随追击,与劫匪所驾摩托车发生碰撞,劫匪不治身亡,并致路人受伤。凌华坤的行为被当地相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广东省、湛江市和吴川市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给予奖励共5万多元,但其对受伤路人的赔偿等费用超过9万元。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0月29日,吴川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件定性为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之后将开出事故认定书。10月3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分别就此事作出批示。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一半见义勇为 一半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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