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器官移植供需比1:150 捐献工作遇法律瓶颈

发布时间:2013-06-17 08:34 | 来源:搜狐新闻 2012年03月23日08:20 | 查看:1108次

  来源: 作者:王君平

  我国器官移植供需比为1∶150

  捐献难“卡”住了器官移植(民生一线)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有100万人在进行腹膜透析或者特别血液透析,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病人需要做肝脏移植。由于器官短缺,每年成功移植的不到1万例,大多数的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我国器官移植供需比为1∶150。而当前器官捐献来源紧缺,也导致了非法器官移植黑市的存在。我国亟须建立一套合理合法、公开透明的器官捐献体系。

  3月22日,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主办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李金华指出,公民去世后器官捐献是解决器官短缺问题最主要、最理想的方式。

  截至2012年3月15日,全国器官捐献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16个省(市、区),共完成捐献207例,捐献大器官546个,挽救了500余个垂危的生命。但相对于我国器官移植的庞大需求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人体器官捐献究竟卡在哪?

  器官捐献还未全国推广

  须有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有100万人在进行腹膜透析或者特别血液透析,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病人需要做肝脏移植。目前,由于器官短缺,每年成功移植的不到1万例,大多数的患者是在苦苦地等待中去世。我国器官移植供需比为1∶150。

  当前器官捐献来源紧缺,非法器官移植黑市存在,亟须建立一套合理合法、公开透明的器官捐献体系,以填补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的空白。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卫生部在天津正式启动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介绍说,只有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动员更多的志愿捐献者加入这项延续生命的接力活动,增加合法渠道的器官来源,才是破解我国器官来源紧缺难题的唯一出路。

  试点开展两年来,国家层面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目前进入最后的协调阶段,人体器官捐献只限于开展试点的16个省市。何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还没有最后的时间表。郝林娜说,器官捐献是一项极其复杂、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死亡的判定、器官的获取、器官分配等技术工作,必须成立一个国家层面的独立专业机构,以解决政策保障、专业化建议、人才配置等方面基本保障机制的空白。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器官捐献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个多部门参与支持、全社会营造氛围的工作机制。比如交通事故产生的大量潜在捐献者的器官,由于没有相应的政策,基本无法捐献。在跨区域流动人群发生捐献时,也需要建立多部门的协调机制。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指出,近年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器官来源也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现已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公民器官捐献和分配体系,将成为器官移植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捐献工作遭遇法律瓶颈

  相关修订有望年内完成

  死亡在前,捐献在后;死亡不因捐献而发生;取器官不是发生死亡的原因或原因之一。这是器官捐献有名的“死亡定律”,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教授陈忠华介绍说。

  然而,器官捐献工作遭遇法律的瓶颈。2007年3月才由国务院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作为我国开展器官移植的法律依据,《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器官移植事业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基于当时器官移植的现状,该条例侧重在监管不规范的移植,而非鼓励公民器官捐献,并未打通器官捐献的“绿色通道”。

  2010年9月,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着手推动《条例》修订工作,在《条例》中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职责,即“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器官分配、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还增加了“国家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器官移植准入、监管等条款。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计划一档,有望在年内修订完成。

  赵白鸽说,器官捐献涉及法律、人权、伦理等,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才能让器官捐献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实施,让生命在器官捐献中得到延续。

  困扰器官移植的另一个法律问题是:脑死亡标准。在国外,脑死亡后就可捐献器官。但是,脑死亡等于死亡,在我国短时期很难被接受。黄洁夫说,一些专家倡导我国出台脑死亡法律。25年过去了,这些专家去世了,脑死亡的法律依然没有出台。而心死亡器官捐献是现阶段解决器官短缺的关键性措施。由我国创立的心死亡器官捐献,推动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具有中国国情和特色的器官捐献标准,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是一个创新,将为第三世界的器官移植建立一个新的模式。

  打通潜在捐献渠道

  合理分配有限资源

  安徽阜南二中17岁男孩王鑫突发急性脑出血,经30多天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王鑫生前和父亲王保田的约定,谁先去世,对方就帮他实现捐献器官的愿望。王鑫捐献出了肝脏、肾脏、角膜等多个器官和组织,这些器官和组织帮助了7个人。

  在器官捐献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捐献工作的顺利完成。郝林娜说,从已完成的捐献案例分析,发现潜在捐献者的渠道不畅。很多医院和医生都不按照卫生部印发的“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即“脑—心双死亡标准”,进行正确的死亡判定。很多医院有顾虑,怕担风险不愿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不能及时准确发现潜在捐献者并及时上报信息,没有形成潜在捐献者信息上报制度,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器官捐献工作缺乏政策支撑和资金保证。在医患矛盾紧张的现阶段,都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医院参与的热情普遍不高。

  赵白鸽希望,尚未开展器官捐献工作省份的卫生部门、医疗机构也能够主动参与配合开展相关的工作,如提供潜在捐献者信息、为器官获取提供便利等。只有这样,器官捐献工作才能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才能实现更多的捐献,挽救更多的生命。

  前不久,湖北大学生黄圆圆在深圳市无偿捐献器官后,家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牵动了很多善良人们的心,也引起了很多人对器官捐献者贫困家庭救助问题的热烈讨论。郝林娜说,在试点期间,成功捐献的200个案例中,90%的家庭都涉及申请困难救助的问题。救助问题是绕不开、躲不过的问题。无论是从人道或伦理学角度,还是从国际通行规则来看,对困难群体实施救助是红会职责所在。为此,必须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开透明的救助政策,而且这项政策与器官买卖是截然不同的。

  而一些人对有限器官资源如何分配的担心,也影响着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

  黄洁夫说,在国家层面没有成立专门机构的情况下,全国器官捐献分配与共享平台还没有建立。2011年起,卫生部委托相关机构初步开发了分配与共享系统,目前正在试运行。今后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将根据接受者健康状况和等候时间、匹配程度、年龄、地域等综合因素,通过计算机分配系统进行自动配型,公平、公正、公开地解决器官分配问题。他乐观地说,再经过3—5年的努力,器官捐献体系会全面建立,我国将基本实现器官资源来源合法化。

  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说,美国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5∶1,英国为3∶1。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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