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工作大解密:找线索不办案形成震慑

发布时间:2013-12-18 19:45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3年10月29日 05:36 | 查看:836次

  《发现问题 形成震慑 中央巡视工作如何开展》的文章图解中央巡视制度的机构设置、巡视对象、工作重点、巡视方式和工作流程等。

  中央建立巡视组组长库,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次巡视任务提出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中央巡视组监督的对象主要是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四套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但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查办案件。

  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表了题为《发现问题 形成震慑 中央巡视工作如何开展》的文章介绍了上述情况。该文图解中央巡视制度的机构设置、巡视对象、工作重点、巡视方式和工作流程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巡视制度与纪委派驻机构,是威慑、预防官员腐败的“两把锁”,巡视制度要更好地发挥长效机制,常态化与制度化是发展方向。

  走向规范化

  十八大后,中央巡视组连续出动,密集发声。10月23日,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启动。就在约一个月前,第一轮巡视工作刚刚落幕,10个小组交出9张“问题清单“。清单移交中纪委、中组部。王岐山要求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办,全部进行核查。

  对于中央巡视组的第一次巡视,竹立家认为,“抓到的老虎、苍蝇的线索”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第一轮巡视逐步确立了巡视制度在预防和反对权力腐败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探索出可以长期沿袭的新工作机制,有利于使巡视工作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为巡视制度发挥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述文章首次系统介绍了巡视制度的工作机制:

  党的中央委员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组。中央巡视领导小组是巡视工作的实际领导机构,向中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责在于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向党中央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等事项。

  巡视组遵循“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督办”的工作程序,通过“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受理信访、意见座谈会、个人谈话、调阅资料、民主测评和问卷、走访调研与商情其他机构协助”等九种工作方式,来承担具体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央建立巡视组组长库,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次巡视任务提出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对此,竹立家认为,一次一任命制的改进,强化了巡视组的责任与绩效意识。

  也正是因组长由中央直接任命、一次一授权,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中央巡视组组长不受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党委和政府领导。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分立的,敢于发现、反映问题,这是一种比较完全的“异体“监督。而纪委派驻机构仍然是“半同体、半异体”监督,因此发挥的作用远低于巡视制度。

  中央巡视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四项: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除此之外,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来访,将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仍有改进空间

  巡视是一项党内重要制度,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巡视制度约束和监督公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但巡视制度本身也需进一步改革。

  今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的通报中,明确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

  巡视过程应当更规范化、权威化、制度化,为此,竹立家提出以下三项建议:

  第一,巡视组人员的构成应该更加多元。在现有基础上,应适当吸纳法律领域、公共管理、政府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甚至邀请人大代表加入进来;

  第二,在上一轮巡视中,暴露了目前基层腐败多发频发的问题,因此下一轮应考虑扩大巡视范围,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适当“下沉二级”,形成对基层腐败的有效监督和约束;

  第三,应当建立规范化平台,将巡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和回应,使巡视过程的公开透明有制度化的保证,便于公共舆论对巡视效果进行监督,形成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共同构成的监督网络。

(责任编辑:丁军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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