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法官闫胜义坚守法庭27年 一心为民无极限 (图)

发布时间:2014-03-27 20:02 | 来源:河南法制报 2014-03-21 第05版 | 查看:1278次

  人物简介:闫胜义,1987年8月从河南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到兰考县法院基层法庭工作,27年来一直坚守在基层,把自己的美好青春毫无保留地奉献在乡村,他心底里装的都是老百姓。他爱党、为民、仁爱、公平,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恪守法律公正,倾力追求案结事了。他审结案件2632起,全部发改率为零,错案率为零,无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基层法庭离群众最近,最接地气,待在法庭能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我心里才能真正感觉到踏实。”这是兰考县法院坝头法庭副庭长闫胜义发自内心的言语,他也在用行动践行着一心为民的精神。
  1一种情感一心为民无极限
  习近平总书记刚刚视察过兰考,记者就来到了兰考这片热土。对焦裕禄的评价,习近平总书记说,焦裕禄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
  在这里,坚守基层27年的闫胜义,办理案件全部发改率为零,错案率为零的好成绩,让记者着实吃惊了一把。
  48岁的闫胜义看上去很敦实,给人感觉非常有亲和力。从毕业分配到兰考法院,在与基层百姓接触的27年过程中,他最大的体会是:“联系群众,沟通是前提,法官必须放低姿态,以最真挚的情感注入到每一次的纠纷处理中。”他说,如果你总把自己当法官,群众就会把你当外人;你把自己融入老百姓,群众就会把你当成自家人。
  他就任的法庭庭长窦战勇评价闫胜义说,他总带着对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办案,用真情、善良之心向百姓传递法律的温暖。放下的是法官身份,提升的是法官素质,贴近的是群众情感。
  闫胜义所在的坝头法庭地处兰考县坝头乡黄河创业园内,管辖坝头乡、爪营乡的32个村庄,边远的村庄距离法庭虽然只有10多公里,但交通不方便。因为受理的案件大都是家庭、村民之间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所以闫胜义经常步行到辖区村里调解。
  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老法官,闫胜义常常对一些年轻的同志讲:“法庭是咱老百姓的法庭,是为咱老百姓办实事的,法官办案的目的就是为群众服务,要时刻把群众放在心里,最快最好地为群众化解纠纷。”也正是因为这句话,闫胜义所办理的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到一个月。
  2一种正气主动拿下头疼案
  雷新庄村委千亩承包土地发生纠纷已有20多年,村民多次到北京、省、市上访告状,张贴大字报,村委干部换了十几任,问题仍然没解决,成了历届党委、政府头疼的事。
  闫胜义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乡党委、政府沟通,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坝头法庭受理该案后,闫胜义带庭里同志进村调查,大部分村民还心存疑虑,更有谣传承包人已经买通了法官,官司打不赢,调查陷入困境。
  面对困难,闫胜义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与大量的村民谈心,拉家常,终于取得了村民的信任。特别是通过与历届村干部的促膝长谈,掌握了发生纠纷的第一手信息,理清了案件解决思路。通过闫胜义耐心细致地给被告方做工作,促使被告方认识到了自己不按合同履行的法律后果,主动将自己占有使用的1000多亩土地清理完地面附属物后,交给了雷新庄村委。
  “为了这事,胜义法官可没少跑腿。”雷新庄村支书李西坡说,解除了原来的土地租赁合同,该村又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租了出去,村民平均年收入增加了五六百元。
  一起20多年的土地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解决了雷新庄村群众多年上访解决不了的难题,这让闫胜义在群众中更好地树立了法官威信,村民之间起了争执,总会第一时间拿出法庭发给的便民联系卡,打电话找闫胜义。
  3一片真心精心打造精品案件
  闫胜义常说:“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精心办案,倾注真情,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才能彻底把案子办好。”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0年6月29日,刘某与同村村干部刘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情绪激动的刘某某用砖头砸坏了刘某家的大门。经多人调解未果,刘某将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00元的损失。刘某某在村里是有头有脸的人,认为刘某到法庭起诉损害了自己的名声,多次去刘某家闹事,一时轰动全村。承办法官闫胜义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管事大事小,必须竭尽全力追求案结事了。为此,他多次到原被告的家里协调,去关心、去安抚、去释法,还多次联动乡里、村里一切能够调动的力量去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慢慢地,双方心结逐步解开,双方的对抗情绪也及时得到缓和,最终刘某某赔偿了刘某500元钱,二人冰释前嫌。
  在审判工作中,闫胜义始终坚持“真情为人民,公正建和谐”的办案理念,坚持调判结合、法情兼容,每一起案件都尽自己全力去化解。由于基层审判经验丰富,又善于总结思考,加上认真执着的态度,闫胜义能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案制宜地及时做好调解和审判工作,把每一起案件都打造成精品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4一种无私为民解忧不停歇
  坝头法庭毗邻坝头乡工业区,为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和谐环境,闫胜义把工作延伸到诉讼之前,不定期地深入厂区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工业区的实际问题。
  2012年6月份,法庭附近的一家装饰板厂因工人受伤产生纠纷,正在忙着整理卷宗的闫胜义知道后,放下手中的活一路小跑赶到现场,主动为双方调解。调解过程经历了4个小时,闫胜义连一杯水都没喝。双方达成协议后,装饰板厂的厂长非要请闫胜义去吃饭,但被闫胜义予以婉拒,回到法庭两袋方便面成了他的午餐。
  在群众需要的地方,他总会及时出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总有他的身影。就地解决纠纷、随时帮助群众、经常了解民情、最快满足需求,这就是闫胜义给自己立的规矩。
  兰考县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张建民说,胜义是个很平常却又不普通的人,他特别善于处理老百姓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和当地老百姓非常熟。也许你让他办一个大案件有难度,但是做起群众的工作他非常娴熟。
  5一种执着学习调研无止境 
  闫胜义在与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善于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中调研探索,在探索中创新方法。结合多年的审判经验,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闫胜义有自己娴熟的一套调解方法,还总结出“三调一判”工作法,并在坝头法庭予以应用。
  “三调一判”工作法,即每受理一起民事案件进行三次调解,三次调解分别穿插于民事审判的立案阶段、开庭阶段、宣判阶段,贯穿于整个民事案件审判主线。三次调解不成,便下判决,既保证了案件的审理周期,又营造了民事审判以“和”为主的理念,从而达到质量、效率、效果的三统一。
  第一次调解是在立案阶段。承办法官收到当事人诉状,了解案情后立刻电话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时间允许当即调解,最迟不超过3日安排当事人到庭调解。该阶段调解抓住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间短的有利时机,为调解争取最佳时间,避免矛盾升级,化解矛盾,促成调解。如调解未果,当即送达应诉通知书,确定开庭时间。该次调解对纠纷发生时间短、争议不大的案件处理效果较好。
  第二次调解是在开庭阶段。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一小时先进行调解,利用双方当事人“爱面子”、不想“对簿公堂”的心理,利用亲情、伦理、道德观念,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攻克当事人思想底线,促成和解,化解矛盾。如调解未果,当即开庭审理。该次调解对婚姻家庭案件、邻里纠纷案件处理效果较好。
  第三次调解是在宣判阶段。当事人通过开庭审理,对各方在庭审中的证据举证、采信情况有所了解,诉讼风险较为明确,从而抓住当事人认知举证证据对己不利的因素,通过承办法官讲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降低当事人诉讼期望值,促成和解,化解矛盾。如调解未果,当即开庭宣判,以判决处理矛盾。该次调解对诉讼期望值高、证据不足类的案件处理效果好,“三调一判”工作法只是闫胜义许多工作探索的一种。他的审判宗旨是:缩短办案周期,提升案件质量,只要是有利于群众的事,他的那种学习和探索的劲头谁也挡不住。
  6一种修养坚持操守保廉洁
  “虽然干着法官这个职业,但自己始终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绝不会丢掉农民那种纯真、朴实的品质,要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这是闫胜义对群众说过的一句话。
  坝头乡的张某永远不会忘记2013年6月的那件事。辛苦劳作了一年的工资眼看打了水漂,张某心急如焚,跑到法庭状告老板。接手案件的闫胜义不但尽力让他缓交诉讼费,还不顾路远天热,放弃休息多次奔波,最终将老板拖欠张某的工资如数要回。为表示感谢,张某骑着自行车带着一袋花生送到了法庭,非让闫胜义收下。眼看无法拒绝,闫胜义送走张某后,就自费买了一提小磨油送到了张某的家里。
  “很多人不愿意去基层,感觉去基层就像‘被发配’,即便去了也不好好干活,派人时都要反复掂量。”兰考县法院院长马中东说,像闫胜义这样真心想扎根基层的人不多,能够在基层坚守27年,每个月拿着2000多元工资,却从没向院里提过任何要求,非常不容易。他甘愿扎根基层,甘心服务于基层,他时刻把基层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他始终秉持职守,坚守原则;他以实际行动忠实地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为辖区的安宁诠释着自己的今生无悔。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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