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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安每年筹措360万用于“有奖举报” 举报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30万 (图)

发布时间:2014-04-10 11:07 | 来源:南方日报 第HC02版 2014年4月10日 | 查看:1712次




  本月起,惠州市公安局“有奖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并实现常态化运作,公安机关每年筹措360万元用于“有奖举报”专项奖励,群众举报重大案件最高可获30万元。昨日,惠州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主任钟志文接受媒体采访,向记者详细解读了“有奖举报”奖励办法相关细则。

  试行5个月发放奖金70余万

  据了解,与往常举报奖励办法有所区别的是,惠州公安此次实施的“有奖举报”将形成常态化机制。“之前设置的举报奖励往往都是单一的,即一段时期内专门收集某一类型案件的线索,如单纯的涉毒、涉赌等,在时间和类型上都有局限性。”钟志文介绍,如今,“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已经将十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悉数纳入举报范围,当中包括了刑事犯罪、制贩毒品、经济犯罪、涉恐涉暴、走私犯罪、交通肇事逃逸、不安全生产、消防违法、制假售假以及黄赌毒等治安违法行为。

  按照奖励办法,举报普通的违法犯罪有多种奖励规则,其中基本奖励设有明确奖励类型,奖励金额从100元到3万元不等,如举报旅业、网吧违规经营,协助警方抓获在逃嫌疑人等。涉及突出重大案件的则有特殊奖励尺度,如协助警方破获制造毒品、假币案件的举报,单案最高奖励可达到30万元。此外,公安机关还把悬赏追逃和案件线索征集纳入常态化管理,对于提供线索协助追逃破案的,明码标价,确保兑现。

  近期,惠州警方破获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正是因为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发挥重要作用,公安机关随后予以其25万元的奖励。据统计,从去年11月试行至今,公安机关已经兑付各类举报奖励70多万元。

  特殊情况接受匿名举报

  目前,群众可通过信函、传真(0752-2868879)、专线电话(0752-2277110)、网络(“平安惠州”网站、微博、微信)以及亲自前往等多种途径进行举报。钟志文表示,虽然“有奖举报”原则上要求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但若遇到事关重大,不便实名举报的情况,举报人只需留下联系方式,便于公安机关查证和实施奖励即可。同时,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举报不实、骗取奖金或恶意诬告陷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介绍,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中心通过上述途径接报后,会在30分钟内将举报内容如实整理录入“有奖举报”系统,生成转办单,经审批后转相关单位办理。各有关部门接到属于本系统管辖的举报后,将立即办理,对涉及跨区域或本单位查办有困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举报线索,可提请举报中心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需纳入有奖举报范围的,部门工作人员会在2小时内向举报中心提供举报信、举报原始材料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举报内容的材料,经审批后再由举报中心录入“有奖举报”系统。

  此外,惠州市公安局日前还专门在其官方网站(www.hzga.gov.cn)上设立举报专栏,集中管理公安机关对外发布的悬赏通告、通缉令,供群众查询。同时,筹备多时的“网上公安局”计划近期上线运行,届时,群众也可通过“网上公安局”进行举报。

  举报人信息严格限定知情范围

  对于群众关注的举报人信息保密问题,钟志文作了回应。“试行阶段,我们发现举报信息书面化后,举报人信息会被打印在文件首页上,一经流转有可能泄露,为此我们马上对举报信息的记录流程进行完善。”钟志文表示,经过5个月的试运行,公安机关专门出台了“有奖举报”信息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只有举报的线索内容才进行流转核查,并且线索均以编码形式命名,而举报人信息和举报途径严格限定在非常小的知情范围,不予流转。期间,相关部门还会不定期进行流程化监督,对工作人员因故意或疏忽造成举报人情况泄露,给举报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为确保“有奖举报”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运行,线索查实完毕进入奖励发放阶段时,将由公安机关与举报人共同商定是到指定地点直接领取或是秘密领取。据了解,举报人在向公安机关举报时,会根据提示设置六位数的个人自设密码,公安机关在接受举报后,会告知举报人本条线索的编码。举报经查证属实后,如需秘密领取奖金,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以个人密码作为凭证提供个人或委托人银行账号,公安机关确认后将直接把奖金汇入指定的账号。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人可在接到奖励通知或公安机关发布奖励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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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举报潜逃14年案犯获奖万元

  今年2月11日,惠州市、惠阳区两级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的关键线索,成功在惠阳区镇隆万里工业区抓获一名省公安厅督捕,已潜逃14年之久的网上追逃人员刘某显。

  2月8日,惠州市公安局“有奖举报”热线接到惠阳一群众来电,称一名河南邓州籍杀人逃犯可能隐匿在惠阳镇隆万里工业区。接到这一举报后,惠州警方发现举报线索与省公安厅督捕的佛山南海大沥2000年一命案逃犯刘某显的相关情况基本吻合。结合佛山南海警方提供的情况,民警确定逃犯妻子宋某在镇隆万里工业区某工艺品厂工作,而与宋某共同生活人代某即是公安机关要缉捕的命案逃犯刘某显。2月11日晚8时,追逃组一举将刘某显抓获。经审讯,刘某显对其2000年2月25日20时许在佛山南海大沥因生活琐事引发口角,用破碎的啤酒瓶刺伤事主刘某明颈部致其流血过多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举报线索发挥重要作用,惠州市公安局向举报人发放了1万元的奖励。

  南方日报记者 林文通 通讯员 曾斌戈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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