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危险瞬间他挺身而出今天他的闹心事不止一个(2图)

发布时间:2014-11-23 22:34 | 来源:葫芦岛晚报 2014年11月14日 第A1版 | 查看:1760次

  15岁少年张鑫垚面对急驰的汽车救同学受伤,右眼失明,左眼视力缺损,记忆力减退,患上尿崩症,每天要上几十次厕所

  本报记者 赵杰
  事件回放
  6月20日,本报以《危急时刻15岁少年一把推开同学》为题报道了4月17日发生在锦西工业学校门外的惊险一幕:一辆黑色轿车一个急转弯冲向刘安婷,15岁的张鑫垚一把推开女同学,被推出两米外的女同学只是皮肤擦伤。
  事发后,张鑫垚记忆力减退,患上尿崩症,每天尿量6000多毫升,一天要去几十次厕所。右眼失明,左眼视力缺损,医生一再嘱咐进行后续恢复治疗。为了治病,目前已花费了30万元,都是亲戚朋友借来的。肇事方在孩子住院期间拿了1万元,表示按照程序走。张鑫垚家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先期支付张鑫垚医疗费7.3万多元,后期治疗费用则要走下一个法律程序。
  学校积极协助申报见义勇为
  报道刊发后,引起强烈反响,读者纷纷为张鑫垚点赞。锦西工业学校学生科张俊波说,事情发生后,学校积极协助张鑫垚家长做好相关工作,整理相关材料,向连山区综治办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媒体刊发的相关报道,目击者、学生王艳卓以及被救学生的书面证实材料,还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因未成年无缘见义勇为称号
  8月26日,连山区综治办给出了《关于张鑫垚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的答复意见》,内容如下:“张鑫垚:2014年6月25日,我办收到你的见义勇为《申请书》之后,对你的申报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组织相关单位对此进行了初步评议。但考虑张鑫垚是未成年人,连山区没有对未成年人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先例,而对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授予见义勇为称号,《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中又无明确规定,连山区综治办经葫芦岛市综治办同意,派人专程到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针对此案进行专题请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主管领导指示:不能授予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称号。理由为,由于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因此不鼓励也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更不应该对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大肆宣传,我省范围内从未对未成年人授予过见义勇为称号和进行表彰。为此,区综治办决定,你的见义勇为申请不能给予认定。”
  连山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说,张鑫垚救人值得学习和弘扬,因家庭比较困难,他们给予1万元生活救助。他们想帮孩子申请相关救助,但孩子家住锦州无法申请。
  相关条例没有明确年龄规定
  “我侄儿是为救同学受伤的,应该算见义勇为啊!”11月10日,张鑫垚的姑姑拿着连山区综治办出具的《关于张鑫垚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的答复意见》找到记者。《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见义勇为人员,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在抢险、救灾、救人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公民。
  张鑫垚的姑姑说:“事发时,那个女同学背对冲过来的汽车,如果我侄儿不去推她,她不定伤成啥样呢!我侄儿是救同学受伤的,失去右眼,应该算表现突出,符合条例的规定,再说,条例中也没明确规定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年纪必须在16周岁以上啊?”
  张家不甘心,目前已向市综治办申请复议。
  11月13日,市综治办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连山区已作出相关答复,张鑫垚家属找到市综治办。他认为张鑫垚的行为应该算见义勇为,但省里有文件规定,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不鼓励不宣传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所以连山区上报材料后未获批。
  市综治办正准备按程序将此情况上报给市里,获得市里同意后再向省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申请。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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