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节日都是清明节”,失独家庭的“不能承受之重”

发布时间:2015-04-23 21:08 |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3版 2015年04月06日 | 查看:1512次

  清明时节寄哀思,但对一个特殊群体——失独家庭来说,这个节日意味着更多的哀痛。记者近期走访一些失独家庭了解到,目前这一群体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政府和社会的帮扶救助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对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医疗等难题,政府正联合一些社会组织逐步给予解决,失独家庭群体未来还将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帮扶。

  “每个节日都是清明节。”50岁的郑州市民戚女士每个节日都会去陵园陪陪长眠地下的儿子。2012年,她刚上大一的儿子假期出游时在外地遭遇车祸身亡,从此,戚女士“生活陷入了永久的黑暗”。

  戚女士的状态基本上每一个失独家庭都遭遇过。贾女士夫妇的独子,因为尿毒症,领完证之后没办婚礼就又离婚了,为了治病他们借债十几万,儿子却在准备换肾前4天离开了。这位母亲说,她永远也忘不了孩子去世前说“妈妈救救我,我想活”的情形。

  每个失独家庭都有相似的不幸,也都面临相似的难题。心理创伤是失独家庭最深、最根本的痛。河南心理健康研究所副所长、失独家庭关怀小组组长赵悦玲说,失独老人普遍存在悲伤、愤怒、自责、内疚、焦虑、自闭等情绪,这些情绪可能会伴随他们的余生。

  经济压力是失独家庭面对的最直接的难题,医疗和养老问题是失独家庭面临的“不能承受之重”。长期进行失独家庭帮扶活动的河南省和谐慈善基金会秘书长苑仁玉说,因病和因意外,尤其是交通意外死亡的失独家庭占比最高,能达到8成以上,因病丧子往往也会导致因病致贫,使整个家庭陷入绝境。

  近年来,失独家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各地也在探索逐步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的都会有一定的特别扶助金。各地也都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

  去年新修订实施的《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专门将救助失独家庭的内容写入法律,制定了城乡一致的特别扶助政策。其他省份也都有类似的扶助政策,一些地区还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扩大扶助金发放范围,提高扶助金发放标准。

  例如,河南省洛阳市今年将对女方40到48周岁的失独家庭,每年发放1800元救助金。

  山东省烟台市从2014年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慰藉金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不低于10000元,给予失独家庭夫妇每人每月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也提升至400元。

  据记者了解,失独老人的诉求主要集中在医疗和养老方面,现有每月1000多元的扶助金尚不足以保障失独家庭的医疗和养老需求。郑州大学教授董广安长期关注失独群体,她建议,失独家庭应优先享受入住公办养老院待遇,住院报销比例也应该有倾斜。

  一个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承担的失独家庭心理关怀示范项目的一位负责人说,政府购买的方式可以让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和医疗、养老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进来,越来越多的失独家庭将会感受到关怀,让他们不再感到孤独。(记者桂娟、李亚楠)

  据新华社郑州4月5日电

(责任编辑:王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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