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能新:“我只是抛砖引玉罢了”

发布时间:2008-12-14 08:00 | 来源:青海新闻网 2007-08-09 11:55 | 查看:2209次

  青海新闻网讯:13年前,王能新从远隔几千里外的浙江宁波来到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创业,为了事业,他至今还在内疚没有在父母弥留之际尽到子女的职责。但如今,在循化县这个母亲河边的多民族聚居地区,王能新不但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而且赢得了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孝亲敬老”的良好口碑。

  王能新从80万元起家,到今天成为总资产达4700万元,已探明有色金属储量值上亿元的循化谢坑铜金矿公司的董事长,王能新谈起自己的创业史和目前企业蒸蒸日上的好势头,总是谦逊地说,是这片土地成就了他的事业,今天的成就除了自己的执著、勤奋,更得益于党和政府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当地政府不断优化的投资环境和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

  “中国有句古话叫‘知恩必报,吃水不忘掘井人’,我在青海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想,就要回报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这也是我们的社会责任。”王能新开始一步步实践自己的理念,在“重阳节”率先发起对老年人的慰问活动,对全县90岁以上的老人资助赡养费;建立“贫困助学奖学金”,每年资助60名贫困学生;每年公开评选各10名“好子女”、“好媳妇”、“好妯娌”进行表彰和奖励;动员浙江籍企业家在循化县捐资兴建“希望小学”,从2000年以来,王能新投入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总计超过百万元。

  至今还住在一间简陋平房内的王能新说:“企业虽然发展到了一定规模,但因为正处在扩大再生产时期,企业仍处在融资阶段,资金非常紧缺,但作为企业家不能因为手头紧张就放弃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虽然比起大慈善家我的贡献只是沧海一粟,但我做了一些力所能及工作,尽了一个企业家的社会职责。”

  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土地、能源、资金、原材料和人力资源,都存在于社会之中。企业在获得经营成功的同时,反哺社会,主动承担起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获得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赞誉,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发展,应该是当代企业家的战略选择,王能新深知此道。在他的企业经营理念中,社会公益事业成为企业总利润分配中与企业扩大再生产投入,内部职工福利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

  王能新说,近几年,他为循化县的公益事业投入了上百万元资金,比起企业的收入算不上什么,但企业关注社会事业的行为却得到了政府的承认,企业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厚爱,从而使企业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

  青海省温州商会秘书长杨丽娟认为,王能新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的行为正是遍布国内外的“浙商”推崇的企业文化,也正是由于像王能新这种“浙商”企业家有了与社会分享财富的从商之道,受到当地群众的认同,才能使“浙商”遍布国内外,占据青海一半以上的小商品销售量。

  “王老板又来看我们了!”当王能新在“重阳节”看望老人们时,听到他们朴实的感激话语,总能让他激动好长时间,因为自己所做的点滴之事,获得了群众的认可,这更激发了他继续加大公益事业投入的信心。

  “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是王能新目前确定的扶助目标,今年,他除了定期发放老年人赡养费、“贫困助学奖学金”等几项工作外,正积极筹划出资扩建循化县老年活动中心,新建岗察藏族乡希望小学,还准备办一所福利公司,通过让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解决残疾人家庭的生活困难。

  王能新在结束采访之际告诉记者,回报社会是我个人精神生活的需求,是企业文化的追求方向,但他更希望他的做法能够起到榜样的作用,抛砖引玉的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家参与到回报社会的公益事业上去。(作者:东治 罗藏)

(责任编辑:祁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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