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名儿童不慎落水 十岁女孩下水救起一人(3图)

发布时间:2015-05-01 14:28 | 来源:人民网 2015年04月26日08:11 | 查看:1115次

落水孩子的衣服还留在上面。

  水塘中间的石堆。 

  救人的10岁女孩小蒋被吓得直哭。

  昨天下午2点钟左右,在南京燕子矶泰兴路南京化工厂拆迁工地发生了一起悲剧。4名儿童到拆迁工地的一处无名水塘边玩“冒险游戏”,结果一名10岁女童不慎落水溺亡。而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该水塘目测面积至少十几个平方米,周围既无围挡措施,也没有任何危险提示标志,而这个水塘的水深有1米多。

  玩“冒险游戏”一脚踩空

  女孩踩空落水,男孩想救反被拉下水

  昨天下午2点多,4名儿童在其中一个男孩的带领下,到了南京燕子矶泰兴路南京化工厂拆迁工地的无名水塘边玩耍。距离水塘边不远,有个乱石堆,像个小岛一样矗立在水中。4个小孩说要玩“冒险游戏”,于是,四人中一个10岁大的女童,从水塘边距离比较近的地方跳到了中间这个石堆上,一个5岁大的男孩跟在她后面。

  但是跳上石堆的女孩没想到,这些石头堆得很松,她踩上去不久,石堆突然滑落,她一下就落水了。听到她的呼救,跟随她一起上了这个石堆的5岁男孩试图营救,但身小力弱,反而被落水女孩一起拉下水。

  俩伙伴在一边目睹过程

  10岁女孩让同伴喊救兵,自己跳水救人

  突然之间两个同伴落水,在岸边的另外两个孩子都吓呆了,但其中的一个女孩——10岁的小蒋很快冷静下来,一边让另外一个男孩赶紧去找大人,一边脱去外衣,跳下水去救人。小蒋下水后,奋力把5岁的男童拉上岸。但当她再次下水想去救落水的女童时,由于之前已经游过一圈,想把女童拉上岸却没有力气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跑去求助的男童找来了路过的好心人王师傅。采访中,王师傅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当时自己恰好经过附近,听到一个孩子呼救,说叔叔你赶紧救人啊。但当他把落水女童救上岸后,她已经处于昏迷状态,王师傅赶紧报警求助。

  男孩获救女童不幸身亡

  水边没有警示标识,救人女孩在岸边痛哭

  警方赶到现场,将落水女孩送到附近的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但是,由于落水到获救时间太长,女孩仍不幸身亡。落水女童的母亲赶到医院后,得知噩耗跪在急救室外,当场泣不成声。

  记者在落水现场探访时看到,这个工地水塘约有10多平方米,水深有一米多。但周围没有任何危险提醒标志。救了一个男童的10岁的小蒋,蜷缩在岸边失声痛哭。她告诉记者,救上来的男童是自己的弟弟,而救上来弟弟之后,她再想去救落水的女童,由于体力不支,实在是无能为力。看到被路人救上来的小伙伴已经昏迷,小女孩还是充满了恐惧和自责,不停地在哭。

  工地回应

  工地外围有围挡 女童溺水属意外

  在事故发生后,记者找到南京化工厂拆迁工地负责单位。当天是周末,但事故发生后,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被民警叫到了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

  而该公司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他们是工程甲方,施工方是乙方,至于水塘为什么开挖,是作什么用途的,他们还不清楚。而据他们了解,工地外围有明显围挡,女童溺水身亡纯属意外。

  律师说法

  工地安保不力

  应对女童死亡负责

  女童在拆迁工地的水塘溺亡,这个责任该如何认定,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栖霞法律援助中心的茆海宁律师。茆律师告诉记者,从记者了解的现场情况看,责任应该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女童的监护人,有监护不力的责任。一个就是工程的施工方,对于工地的安保责任。作为拆迁工地,对于工地内的危险环境,有安保和提示的义务,以水塘为例,应该设有围挡并提示水深危险,但工地显然都没有做到,应对此事负主要责任。 (贾晓宁)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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