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个字宪法宣誓誓词公布

发布时间:2015-07-02 09:05 | 来源:华商报 2015年07月02日 A2 | 查看:1007次

我国通过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就职时向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该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宪法宣誓誓词最终定为70个字,相较于6月24日决定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时规定的65字誓词,通过的决定无论从字数上还是内容上都做了调整。
  如何理解宪法宣誓制度的实质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表示,任何一种宣誓都是一个形式,但是这种形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首先,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次,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也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第三,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还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
  这些人员就职时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其中包括:
  全国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主席、副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
  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
  这样进行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
  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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