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龚文莉的“侠骨柔情”(2图)

发布时间:2008-12-19 08:00 | 来源:新华网 2007-12-13 11:03:15 | 查看:3160次

 

图为:龚文莉法官(后排中)在庭审中

图为:开庭前,龚文莉(左一)与公诉员交换证据

  提要

  她嫉恶如仇,对待恶性犯罪,强压怒火广泛调查,让罪犯受到严惩;她心细如发,任何疑难案件,在她的手中都能找到突破口;她又心怀悲悯,对每名罪犯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有时还对改造好的罪犯解囊相助。

  她就是硚口区法院刑事审判庭39岁的审判员龚文莉。近3年来,她身体一直不好,但从未离开过工作岗位。直到上月中旬,查出患有宫颈癌,她还坚持把手头的案子办得差不多了,才住进医院……

  一拳竟然打死人?

  一份鉴定“改变”案件定性

  2005年11月23日上午,仙桃生意人刘明像往常一样到汉正街打货时,断断不曾想到,自己的热心会引来一场祸端。

  当时,他途经某商城一摊位前,看到一名“扁担”正和一男一女争吵。“扁担”名叫李响,刘明以前打货时曾找他帮忙。刘明忙上前劝架,并把李响拉到一边。不想,李响甩开刘明又冲过去,与对方再次发生争执,并遭到踢打。刘明见状,再次上前劝解。李响骂刘明多事。热心帮忙反遭辱骂,刘明气不过,就推了李响一下,并朝他面部打了一拳,随后离开。没想到,李响却就此倒地身亡。

  当天,刘明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检察机关指控刘明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我接到案子后,心中就有了疑问:好好的一个人,怎么打了一拳就死了呢?”龚文莉说。她开始认真翻阅公诉机关提供的司法鉴定书。经鉴定,李响系“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桥脑小灶性挫伤并发小脑扁桃体疝,颅内压增高,压迫生命中枢致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龚文莉于是提请公诉机关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补充鉴定。经补充鉴定,李响的脾、肾、心、脑等主要器官细小动脉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硬化,联系其蛛网膜下腔出血呈广泛性等分析,李响蛛网膜下腔出血存在着疾病基础,推测与脑底动脉硬化破裂有关,而其面部遭受拳击系脑底动脉破裂的主要诱发因素。

  刚开始,死者家属多次来到法院,要求严惩被告。可当他们得知事情真相后,对刘明表示出了谅解。随后,刘明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明一次性赔偿14万元。

  结合上述情况,法院审理认为:刘明拳击的行为诱发了李响脑底动脉破裂,过失造成了李响死亡的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些案件在别人看来,可能很小,但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甚至影响到两个家庭、更多的家庭……因此,对每一个案子,我都不敢大意。”龚文莉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从事法院工作近20年来,她秉公执法,忘我工作,特别是近三年来,她虽然身体一直不太好,仍坚持在审判工作岗位上,每年审理刑事案件超百件,结案率100%,实现了“无错案,无超审限,无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为此,她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办案能手。

  “看到她惊恐的表情,我的心都要碎了”——

  与自闭女孩的“用心交流”

  “那起案件办理中,我几次偷偷流泪。但我不能法外判案,一切都要依靠证据。”让龚文莉印象最深的,是一起保护儿童权益的案件。

  案情是这样的。因丈夫远在外地,阿华独自带着3岁的女儿在汉生活。一天,她带着女儿到汉口某培训机构接受再就业培训。课间,她因为要上厕所,就把女儿托付给一个男同学帮忙照看。没想到,这不到10分钟时间,这名同学竟对小女孩进行了猥亵。案发后,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公诉机关指控该男子犯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龚文莉接手该案后,年轻的妈妈天天来法院“上访”,坚称被告人强奸了其女儿,要求法院以强奸罪对被告从重处罚。然而,依照收集到的证据,被告人犯的是猥亵儿童罪,而非强奸罪。为此,龚文莉百般解释安抚,可阿华一概不听,还多次扬言跳楼。“一个多星期内,我每天下班后,都要陪着这名母亲到深夜,生怕她想不开。”龚文莉说。

  确实,此事给被害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这位母亲陷入了深深的自责:“都怨我,没把孩子带好。老公回来后,我怎么跟他交代啊。”“这不是你的责任,你不要过分自责。要不,你老公回来后,我去跟他解释。”龚文莉不厌其烦地安慰着她。

  为了办好案,龚文莉还要想法和3岁的女孩进行沟通。可每次谈及此事,女孩便露出极度恐惧的神情。“每到这时,我的心仿佛都要碎了。这孩子有些自闭,这件事给她的影响,可能很严重。”

  然而,想严惩凶手,又不得不带女孩查看作案现场。每次,龚文莉总是先和女孩一起玩游戏,尽量消除对她心理上的伤害,然后再边玩边带女孩到作案现场进行勘查。有时,她还要千方百计地套出女孩的陈述。“对一个深受伤害的孩子这样做,似乎很残忍,但办案讲究证据,要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就必须走这一步。”就这样,龚文莉“变戏法”似的,带着女孩先后3次到作案现场,并成功让小女孩作口供。

  最后,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3年。“这在同类案件中,应该是比较重的。事后,这名母亲终于理解了法律,我们还成了朋友。”龚文莉告诉记者。

  “这样的案子不重判,市民哪有安全可言”——

  对入室抢劫者“决不饶恕”

  去年10月9日凌晨3时许,天空还一片黑暗。一辆轿车悄然驶进汉口太平洋路某小区。轿车在小区内转悠一圈后,在一栋居民楼前停下。除司机留守在车内外,其他4名男子鱼贯而出。他们迅速窜上楼,用插片弄开一居民家的防盗门,潜入室内。没想到,4人正在房内翻箱倒柜时,响声惊动了房主。房主惊醒后走出卧室查看,4人忙拿出随身携带的钢管威胁房主:“不许声张,否则有你好果子吃。”

  见此,房主只好乖乖就范。四人抢得现金600元和一部手机、一部无线电话。“老实点。”说完,才快速下楼钻进轿车,轿车扬长而去。

  两个钟头后,这伙人又窜到汉口另一居民楼,采用同样手段进入3楼一居民家盗窃,作案时又被房主发觉。他们如法炮制,持随身携带的钢管进行威胁,抢走现金300元、手提电脑一部。

  此后,这伙人又多次趁凌晨时分,流窜至武汉各地,采用同样手法,抢劫居民家的财物。直到去年11月23日凌晨,4人及另一同伙再次作案时,因形迹可疑遭到民警的盘查。盘查中,5人交代了他们入室盗窃、抢劫的犯罪事实。随后,5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今年4月,检察机关指控5人中的3人犯抢劫罪、盗窃罪,2人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由龚文莉负责审理。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今年6月,此案审理终结。

  法院审理认为,5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中主犯大雷等3人在入户盗窃过程中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劫取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大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万元;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1万元。其他被告也相应受到严惩。“这个判罚在同类案件中,应该是比较重的。我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这些人入室盗窃不说,被发现后还使用暴力抢劫。如果这样的案子不重判,市民哪还有安全可言?”谈及此案,龚文莉神情严肃。

  “他是案件主谋,为何不起诉他?”

  让罪有应得者“自食其果”

  2005年,龚文莉接手一起袭警案。

  案情是这样的,2004年9月以来,外地人阿海以营利为目的,在汉口某地多次开设露天赌场,并雇佣大波、阿明等人为赌场放哨、看场子。同年10月8日晚7时许,硚口区公安分局防暴大队接群众举报后,前往该赌场依法查处。结果,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5名民警被打伤,其中一名民警被大波刺中一刀,后经鉴定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三级,至今卧床不起。事发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几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刚接手该案,受伤民警的家属就赶了过来,对起诉书提出质疑。原来,在该起诉书中,公诉机关仅对大波等人提起公诉,却漏掉了“关键人物”阿海。龚文莉当即翻阅案卷和起诉材料,发现事发时,阿海确实在公安民警亮明身份后,还大喊了一声“打啊”,指使大波等人抗拒执法,对公安民警进行围攻、殴打。“此案中,阿海无疑是主要犯罪嫌疑人,他为何没有被提起公诉?”龚文莉随即向公诉机关提出建议。

  原来,案发后,阿海已因犯赌博罪,被送劳动教养。接到建议后,公诉机关随即建议公安机关追捕阿海。此后,公诉机关又补充了公诉材料,将阿海列为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海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阿海、大波、阿明等人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执法民警重伤的后果,阿海、大波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阿明等人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阿海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大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阿明等人也因犯妨害公务罪,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为给女儿治疗糖尿病,她滑向犯罪的深渊——

  缓刑 挽救一个家庭

  今年8月,龚文莉接手一起容留他人卖淫案。翻阅案卷时,她发现被告人在口供中几次说到,其犯案的动机是挣钱给女儿治病。为此,龚文莉暂时放下手头的案卷,前往被告人所在地进行深入调查。经查,被告人与丈夫都是汉川农民,来汉务工多年,一直靠手艺做零工。其女儿从小就被确诊患有糖尿病,需靠胰岛素维持生命,为此,这一家已负债累累。被告人一时急于筹钱,才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了挽救这个家庭,龚文莉想,能否让被告就在社区矫正?她走访了被告人所住的社区,向社区负责人说明情况,希望社区能给予帮助,配合法院对其进行监管。此后,该社区及派出所向法院递交了书面材料,证明被告此次犯罪属初犯,且本人及家属态度较好,其家庭情况特殊、生活困难,请求法院根据情况从轻判处,以利于其小孩的成长。

  庭审结束后,龚文莉及时向分管刑庭的余钢益副院长作了汇报,提出本案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作缓刑判。余副院长当即予以支持。最后,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刑法的目的是预防犯罪,惩罚不是目的。法院挽救被告人,会使其感化,从不安定因素转化为安定因素。”事后,龚文莉这样解释自己的判决。

  还有一次,在审理一起盗窃案时,龚文莉得知,3名被告是外来人员,原在一家面馆打工,没想刚干4天就失业了。此后,3人多次到其他面馆求职,都被拒绝。3人在汉举目无亲,结果在一名老乡(在逃)的利诱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宣判时,龚文莉告诉3人,好好服刑,等刑满后尽量安排他们回家。5个月后,3人刑满释放,龚文莉买来3张火车票,又给了300元现金,将3人送上回乡的列车。拿着现金,3人百感交集:“我们一定不会再做违法的事了,否则对不起龚法官……”

  在同事的眼中,龚文莉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名能干的法官。“她对案件的阅读能力让我们钦佩。她的不少判决,都似乎在冲撞着社会上的传统观念,而一切又是那么地合情合法,从而更加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同事这样评价她。确实,从事法院工作近20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错判,也没有一起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

  遗憾的是,今年11月19日,龚文莉被诊断患了宫颈癌。此时,她的手头还有10多起案件。为不影响工作,她坚持在岗位上,直到26日才做手术。日前,当记者把同事们的评价告诉躺在病床上的龚文莉,她一笑了之。“再过一个星期就能出院了,还有一份判决文书等着我做哩。”她的心早已飞到了工作上。(文中除法官外,其他人物为化名)(文/本报记者张文龙 通讯员刘连生 图/通讯员宋红燕)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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