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证明,志愿服务制度化又进一步

发布时间:2015-12-18 13:51 | 来源:中国社会报 2015年09月23日 第A04版 | 查看:2947次

  本报见习记者 何志宇

  “这是参与关爱留守儿童项目的志愿证明,这是参与助残帮扶活动的证明,这是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的证明……”有着十多年志愿服务经历的志愿者刘先生向记者展示着他形式各异的证明。这些证明有横有竖,颜色有白有蓝,文字内容有长有短。刘先生说他每次拿到的证明多少都会不一样。

  刘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实践中志愿证明确实存在着主体不清、格式不一、内容不全、随意性大等问题,影响了志愿服务记录的公信力和志愿服务证明的权威性。为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水平,2015年8月,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出具主体、内容格式、办理流程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意见》发布后,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学者专家、志愿组织、志愿者等认为,《意见》在规范志愿组织、保护志愿者权益、促进志愿服务立法、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证明再也不用挠头了

  在北京市东城区,记者见到了北京同心圆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理事长王双玉。他告诉记者,中心以前虽然也有志愿服务的证明模板,但如果志愿者有特殊要求,就随时根据要求进行更改。其实作为机构的管理者,他不希望证明工作如此随意。《意见》出台后,如何开具志愿服务证明有了详细的规范和统一的参考格式。他笑道:“以后这项工作就简单多了,再也不用挠头了。”

  “我们遇到过很多关于志愿证明的问题。如志愿者因为出国要求开中英文版本证明,我们不明了要如何适应国外就学需求;关于落款签字,除登记机构及其负责人外,所服务的机构及负责人是否也需要签字等。这些细节问题往往困扰我们与志愿者及受众机构的合作关系。”北京市西城区睦友社会工作事务所副总干事顾颖说,“《意见》所提供的证明模板,满足了机构志愿者共性和个性证明的需要。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机构开具证明的责任所在。”

  记者还了解到,社会组织在开具志愿服务证明时还面临着“信用度”的问题。很多志愿者认为志愿组织开具证明缺乏认可度,最终还会去找民政局、共青团等部门出具证明。现在《意见》发布后,也让社会组织开具证明的资格更为可信。

  一边规范志愿组织

  一边保护志愿者

  在一次公益夜行活动中,记者与志愿者聊天发现,大部分志愿者还不知道发布了《意见》。记者为他们简要介绍《意见》内容后,他们纷纷表示这对于志愿者来说是一件好事情。

  “以后我参加志愿活动,都得要求开具证明了。”

  “是啊,这对于我们志愿者来说很好啊,我们很希望有规范的证明,这也是我们志愿精神的体现。”

  “听说以后要给予志愿者更多的权益,像给志愿者上保险、建立时间银行等,这个证明就是我们的依据啊。”

清华大学NGO所博士后辛华认为,《意见》本身就是对志愿服务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另一个角度讲,《意见》的目的是要提升志愿组织的管理能力。开证明中出现的问题,反映的是志愿组织的管理能力不够。《意见》的发布就是要规范志愿组织的发展,要求他们加强自身管理能力的建设。同时,这也是对志愿者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志愿精神的发扬。

  通过对北京市西城区志愿服务中心的采访,记者了解到对于证明内容中的核心——服务时间,以前的记录情况混乱,曾经出现一天计48小时的情况。中心主任李彬彬认为,《意见》的发布,对于志愿项目管理员也提出了道德约束的要求,告诉他们到底应该怎么计时,如果不按规范计时诚信会受到影响,还会被追责。《意见》从道德要求、组织管理方面对志愿组织进行了规范。

  志愿服务向制度化迈进了一步

  记者通过问卷网对128名志愿者进行了在线调查,调查结果显示,70.27%的受访者认为,《意见》规范了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有利于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

  李彬彬说:“志愿服务是逐步发展起来的,从这个层面来说《意见》很有进步意义,政府看到基层志愿服务证明存在的问题后进行规范,有利于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发展。”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社工陈琼告诉记者,据她了解,很多志愿组织是不会进行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需要证明才给他开证明。曾经她就遇到过很早以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因为工作需要再来找机构开志愿服务证明的情况。因为没有记录,当时组织活动的人员已离职,她拿不准到底能不能给开。因为志愿者的强烈要求,后来她征求了领导的意见,出具了证明。现在《意见》发布了,她认为这是规范了志愿服务记录中的具体工作,是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的进步。

  在采访中,不少专家表示,四部门联合发布文件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可以看做是逐步建立起志愿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志愿服务立法的尝试,而最终的目的是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

  志愿服务更引人注目

  根据记者在问卷网的调查显示,《意见》发布后,27%的志愿者会增强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50%的志愿者认为《意见》有利于志愿服务精神的推广和发扬,有利于志愿服务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能否提供证明”是很多志愿者是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选择标准之一。而志愿组织在志愿者招募过程中,也会强调能够提供规范化的志愿服务证明,以便吸引更多志愿者的参与。一些志愿组织负责人表示,因为以后可以提供规范化的志愿服务证明,他们可以招募到更多的志愿者。

  “在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时,我们出台了这个意见,这就是让大家关注志愿服务,也反映了大家对于志愿服务的热情。”辛华说,“《意见》的出台,主要针对在志愿服务发展过程中的诚信问题,这也是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对志愿服务的影响。通过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提升社会资本,提升社会诚信度,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推动力量,同时也推动志愿服务的发展”。

  采访中,受访者都表示志愿服务是社会软实力的体现,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发展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化进程中的问题,李彬彬提出,“服务时间与从社会得到的反馈一定要挂钩”;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总干事于文涛表示:“希望能够引入‘互联网+’的概念,推动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张晓红希望,政府要找准志愿服务管理的定位,搭建好志愿服务发展的平台,真正营造“时时可为,处处可为,人人可为”的志愿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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