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有奖探视”令谁脸红

发布时间:2016-03-25 09:28 | 来源:大河网 2016年02月25日 第A03版 | 查看:845次

靠下浮养老费用才把子女拉到养老院,令人感觉到一丝异样的味道。

  □张强

  “亲情探视每月超过4次,费用下浮5%;每月探视少于1次,养老费用上浮5%。”这是南京悦华安养院推出的“亲情探视协议”,用以激励子女更多探望生活在养老院里的老人。

  悦华安养院负责人坦言,之所以推出这样的举措,是因为“有的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子女们长期不去探望,老人们每天忧心忡忡”。养老院的职责是提供养老服务,子女是否探视老人、探视频率如何,这些本不在养老院服务范围之内,然而,悦华安养院不仅积极替老人召唤子女探视,而且主动以下浮费用作为奖励,可谓用心良苦。

  据介绍,该做法推行近两个月,子女探视养老院老人的频率明显增加,子女基本能做到每个月探视4次以上,最多的一个月往养老院跑了21次。从“长期不去探望”,到“基本能做到每个月探视4次以上”,“亲情探视协议”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不过,靠下浮养老费用才把子女拉到养老院,还是多少令人感觉到一丝异样的味道。探视一下养老院里的父母,真的那么难吗?

  在物质丰富而精神匮乏的当下,养老的最大困境在于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对于居住在养老院的老年人来说,精神层面的关怀尤为重要。虽然老人入住养老院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大多数都是无奈的选择,其中,有些是因为子女无暇照顾,有些则是因为需要特殊护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入住养老院,老人都希望子女能常来探望,因为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家的感觉。无论养老院的服务多么专业和贴心,都只能替子女尽到一部分照料老人的责任,而亲人层面的情感慰藉是无可替代的。养老机构召唤子女多探视父母,这固然是负责任的体现,但未尝不是对子女的一种鞭笞和激励。

  2013年7月2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子女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子女无法做到经常探视父母,这不得不令人感到遗憾。养老事业的蓬勃发展,减轻了不少子女的负担,如果说养老院推出“亲情探视协议”是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话,子女多探视父母则是义不容辞的道义责任和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对照“亲情探视协议”这面镜子,为人子女者理应有所反思和行动。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