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官员被举报,辞职就完事?

发布时间:2016-05-11 18:38 | 来源:春城晚报 2013-06-19 A04版 | 查看:1476次

  傩 送

  近日,认证为“中国经济与旅游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的网友“纪英男”在腾讯微博等处举报,已婚的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范某与她保持了多年的男女关系,并为她花了大量金钱。17日,新华社旗下官微@新华社中国网事称,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郭嗣平表示,该司副司长范某已辞职,单位已就相关情况进行处理。郭嗣平还说,纪英男所称并非完全属实,但范某也的确有问题。(《南方都市报》6月18日)

  现如今官员情妇的“女权意识”日益高涨,一旦发现官员没有和自己天长地久的打算,立马反目成仇。这是不是“情妇反腐”越来越频繁的一个原因呢?

  范某已辞职,照着国家档案局相关负责人的意思,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但这显然不符合人们对“官员包养情妇”的一贯认知。通常而言,此类事件曝光之后,一旦被坐实,官员首先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继而被移交司法机关——有能力包养情妇的官员,几乎百分之百存在贪腐问题。

  美女主播纪英男的微博举报,虽不如中央编绎局原局长衣俊卿的情妇常艳那般文采飞扬,但“火力”之猛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在“钱”的问题上。纪英男称与范副司长同居4年期间,范每天给她的零花钱就是一万元,4年下来就是100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范给她租的豪宅、买的名车及各种奢侈消费。而据范副司长回复人民监督网的说法,范只承认在纪英男身上“3年花销300多万元”。

  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基本可以作如下判断:范副司长包养情妇是事实,存疑之处只在于范某究竟为情妇花了多少钱。就算是300多万元,也不是个小数目,一年豪掷百万,显然不是官员的合法收入所能负担得起的。

  包养情妇该怎么处分,是有明文规定的,党纪而言是开除党籍,政纪而言是撤职或开除公职。国家档案局负责人称“单位已就相关情况进行处理”,但辞职根本算不上处分,于是我们就很想知道,国家档案局究竟对范某进行了怎样的处理?如果范某是党员,他的党籍还在不在?他是被拿掉官帽之后再辞去公职,还是东窗事发后主动辞职一走了之?这些应该不算国家机密吧?

  尤需追问的是,范某包养情妇的钱从哪里来。“4年1000万”或“3年300万”,如此明显的反腐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不能视而不见。经验告诉我们,查清楚这件事情不能指望与范某存在利害关联的国家档案局,上级纪委和司法机关有必要出手了。

  如果放任范某一走了之,则是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问题官员一旦被举报,就可以用“辞职”作为金蝉脱壳之计,反正钱已经捞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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