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要求法官打开被告人手铐后,广西一律师被当庭解除委托

发布时间:2016-06-10 23:35 | 来源:澎湃网 2016-06-07 18:57 | 查看:795次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6月6日上午,广西律师陈家鸿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在玉林市北流法院开庭审理时,数次向法庭提出请求,希望打开被告人手铐。随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尽管被告人廖某的手铐在休庭过后被打开,但廖某却当庭宣布不需要陈家鸿继续为其辩护。

  陈家鸿在丧失辩护权后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诉称,他再三请求主审法官为其当事人打开手铐,本是为维护被告人权益,却因此被当事人“开除”有悖常理。

  6月7日下午,北流法院代院长杨扩成向澎湃新闻表示,事发后该院第一时间对事件进行了调查,确认陈家鸿在庭审中无过错,目前已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重新审理。

  请求打开被告人手铐致庭审中断

  陈家鸿说,在6月6日的庭审中,他看见被告人戴着手铐,于是想向法庭提出打开被告人廖某手铐的请求,但话未说完,便被主审法官程某打断,要他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

  “检察员读完公诉书之后,在轮到辩护人提问时,我再次向法官提出将我当事人的手铐打开。”陈家鸿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我的当事人只是涉嫌寻衅滋事罪,庭审时也没有不当行为。我请求打开手铐属合理诉求,却惹怒法官,致其狠敲法槌,并厉声呵责我。”

  庭审现场与陈家鸿同为廖某辩护律师的彭某告诉澎湃新闻,等到下一个发言机会时,陈家鸿再次提出为廖某打开手铐的请求,并要求法庭出示必须将犯罪嫌疑人戴上手铐进行审问的法律依据,“这话说完,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

  被告人当庭解除陈家鸿委托

  陈家鸿说,休庭期间,法官让法警把廖某带到走廊一边不知说了些什么,重新开庭后,廖某的手铐被打开,但主审法官程某表示庭审程序要“重新再来”。于是法官带着检察官一起走出到走廊,律师也跟着走出另一边的走廊等待重新进入法庭。

  “这次一开始,法官就问廖某‘是否还需要陈家鸿律师为你辩护’。廖某吞吞吐吐地说‘暂时不用吧’,我也随即在法庭上丧失了辩护权。”陈家鸿说。

  随后,廖某的弟弟向澎湃新闻证实,庭审时,经陈家鸿两次要求打开手铐后确实出现过一次休庭,随后他的大哥便表示不需要陈家鸿继续为其辩护。廖某的弟弟说:“陈律师自今年2月开始代理我大哥的案子,我跟家人都对他挺满意,不明白大哥为什么会在法庭上说出这样的话。”

  北流法院院长:录像看了3遍,确实是法官错了

  6月7日下午,陈家鸿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当日上午,北流法院代院长杨扩成对其表示,录像视频已重复播放过3遍,看到了整个庭审过程,并阐明4点内容:“一是确认陈家鸿律师没有错,确实是法官犯错了;二是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该案;三是希望律师继续对法院的工作进行支持和监督;四是根据当事人或辩护人的申请,院长可以亲自出任审判长。”

  随后,北流法院代院长杨扩成在电话中向澎湃新闻证实确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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