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头版头条:重典治弊的历史经验和启示(图)

发布时间:2017-01-04 22:11 | 来源:学习时报 2016年12月29日 第A1版 | 查看:1750次

(中国好人网左浩仁配图)

  自古以来,治国安邦必先兴利除弊。先秦思想家管子就说:“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荀子也曾言:“兴天下同利,除天下同害,天下归之。”综观古今中外,其兴盛大都起于治积弊施新政,其衰亡则无不由于积重弊之难返。而在如何根治积弊上,很多治国者都选择了出重拳、行重典,兴国家以昌盛,挽民族于危殆。深入总结、辩证分析这些重典治弊的做法和经验,对我们深刻理解、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重典治弊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法宝

  一国之弊,必是经久相沿之疾,必是盘根错节之困,必有立场利益之争。要根除这些弊政、弊端和弊病,和风细雨、常规施政一般难以取得实效,只有重典治弊方能彰显治国者从严施政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方能以彰善瘅恶、激浊扬清的有力举措实现治理目标。因而,重典治弊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既适用于开国和动荡时期的全面治理,也适用于承平时期特定领域和问题的专门治理,在治国施政中担当着除弊布新、拨乱反正的特殊作用。

  中国古代商鞅变法明刑正典、诸葛亮治蜀整肃纲纪、孝文帝革除鲜卑旧俗、张居正实现“万历中兴”等,都是重典治弊开新局的典型事例。在国外,富兰克林·罗斯福为应对经济危机大刀阔斧实施“新政”,普京铁腕治理俄罗斯使其由乱而治,都是重典治弊施新政的成功例证。尤其是中国古代汉武盛世、开元盛世、康雍乾盛世的开启和形成,更是彰显了执政者重典治乱的关键性作用。

  汉初高祖刘邦“拨乱世反之正”,文帝景帝“务在养民”,经过60多年的休养生息,汉朝逐渐从秦末的破败凋敝走向恢复和发展。但长期“清静无为”的统治也造成诸侯逾制、思想混乱、吏治腐败、豪强横行等诸多弊端。汉武帝继位后奋发有为、锐意变革:排斥“无为而治”的“黄老学说”;实行“推恩令”分割诸侯领地;集中监察权,设十三州刺史以整顿吏治;对地方豪强势力以强制强,严厉打击;富国强兵,开疆拓土,等等。这一系列举措有力促进了政治稳固、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开创了中国封建王朝第一个发展高峰,使汉朝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唐初太宗李世民鉴于隋朝速亡的历史教训,实行轻徭薄赋、崇尚节俭、居安思危的施政方针,恪守“治国莫大于治贪”的治国戒律,对王公贵族和势要之家严加控制,对贪赃枉法官吏施以重罚,致高官豪族及奸狡之人都畏惧国法之威。经过“贞观之治”以及高宗、武则天时期80多年的治理,唐初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个新的封建盛世渐趋形成。但是,武周后期特别是武则天死后政局一直动荡不安,唐王朝陷入乱局之中。唐玄宗即位后顺应时势,以过人的魄力和才智重典治乱:穷治武韦余党,防止后宫外戚干政,有效遏制了内乱萌发;坚决裁汰冗官、严格官员铨选,较好整顿了吏治;抑制食封贵族,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生产发展,等等。这些重大举措使开元政局迅速革故鼎新,经济社会实现全面繁荣稳定,中国封建社会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时代。

  清圣祖康熙继位后正值满族统治初定,社会矛盾极其复杂严峻,他重拳治乱治弊,保证社会安定,巩固王朝统治:坚决制止满族王公圈地,铲除鳌拜集团,裁撤三藩,整顿科场舞弊、整肃吏治,平定边疆、统一台湾,等等。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康雍乾盛世的开启。但康熙晚年施政越来越宽简,导致政务松弛、吏治败坏、贪污成风。雍正一改其父的治国方针,严字当头、革新政治,大力清查钱粮亏空,整治朋党,实行摊丁入亩、改土归流、火耗归公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举措,对推动康雍乾盛世进一步走向辉煌发挥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性作用。乾隆执政前期,对贪污受贿、结党营私等不法行为继续严厉打击,把康雍乾盛世最终推向高潮。

  从上述史实可以看出,重典治弊治乱深深嵌入治国者的理念和实践之中。历史经验充分证明,在一国成长过程中,越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宁、国力强盛之时,越是怠政渐行、隐疾暗生、人心怠惰之际,越是容易出现“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的苗头。这些积弊不除,一个国家就难以持续发展和繁荣,更不可能走向太平盛世、实现长治久安。这正是为什么历史上很多政权未盛先衰、速盛速衰、堪称真正盛世的屈指可数的主要原因。

  古今中外重典治弊的主要经验

  总结古今中外的重典治弊,大凡取得重大成就、在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都有以下一些共同经验。

  第一,有英明果决、勇于担当的治国者。

  汉武帝时,司马相如有一句名言:“盖世必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功。”时势造英雄。一个国家越是弊乱丛生、危机四伏,就越呼唤杰出治国者的出现。历史学家用“雄才大略”形容汉武帝,用“帝王楷模”称赞唐太宗,用“文治武功”评价清康熙,就是因为他们对汉、唐、清三大盛世的形成发挥了开创性、奠基性、关键性作用,就是因为他们在国家发展的重大转折关头作出了非同寻常的历史性贡献。

  第二,有符合实际和历史发展趋势的施政目标。

  治国理政是施重典还是行宽政,必须立足实际、审时度势,顺应历史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民富国强的目标。无论是汉武盛世、开元盛世,还是康雍乾盛世,执政者都是为了通过重典治弊把封建盛世持续推向鼎盛。所以,凡重典治弊必须首先认清社会发展规律、大势和要求,一切从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治国理政的目标需要,决定重典治弊的方向、领域、力度和举措。

  第三,有广大民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重典治弊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能否赢得民众的认同和支持。重典治弊因其力度之“重”,与一般的治理手段相比,其作用力更强、触及利益更深、波及范围更广,因而遇到的阻力、反弹、抵制更大。凡是重典治弊取得成功的,无一不是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借民力,从而形成民众自觉参与和支持重典治弊的最强大力量。秦隋二朝貌似强大均二世而亡,主要原因就在于其专制暴虐、重典治民,而不是宽以爱民、严以治官,这就是“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的深刻道理。

  第四,有旗帜鲜明、贯彻始终的治弊举措。

  一个国家的弊政和弊病,大都是“慢性病”,在经年累月中积聚而成,非一夕之功所能治愈。重典治弊必须深入持久、务使根除;否则,半途而废、弊病复发,则来势更猛,恐至于无救。这方面清嘉庆的执政教训尤为深刻。嘉庆亲政后,面对乾隆末年奢靡成势、贪污成风的政局,严厉惩贪治腐、整肃吏治,特别是继位不久就诛杀了巨贪权臣和珅,给朝野带来极大震动,清廷气象为之一新。(下转5版)

  (上接1版)但遗憾的是,嘉庆执政25年,由于勇气和魄力不足,未能始终如一地坚持革新整顿,使“嘉庆新政”昙花一现,变成了“嘉庆中衰”:腐败之风进一步蔓延,社会矛盾更加激化,清王朝从此步入由盛而衰的不归路。嘉庆十八年(1813年),竟然发生了天理教徒200余人和宫内太监里应外合攻破紫禁城,与官兵厮杀两天一夜的骇人事件(史称“癸酉事变”),给嘉庆带来极大震撼。他在罪己诏中哀叹“变起一时,祸积有日”,指出“因循怠玩”“悠忽为政”是官场大弊。3年后嘉庆为此事件专门写了《因循疲玩论》,开篇便说:“癸酉之变,因循疲玩酿成也。”这是他经过深刻反省后得出的结论。“因循疲玩”四个字,恰如其分地概括出承平既久的通病和痼疾,既是实行重典治弊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也是重典治弊必须坚持不懈的主要原因。

  第五,有勠力同心、众志成城的执政团体。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重典治弊是长期、复杂和艰巨的施政行为,弊越深、治越难,惟有信念坚定、目标一致、能力卓越、同心同德的执政团体,才能完成治弊重任。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汉武帝一继位,就接受了董仲舒“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的建议,不拘一格、招贤任能,大胆选拔了董仲舒、主父偃、桑弘羊、卫青、霍去病、张骞、司马迁、东方朔、司马相如等一大批开拓性人才,形成了“群士慕向,异人并出”“汉之得人,于兹为盛”的人才鼎盛局面。唐太宗更是历代君主用人的典范,其治下人才荟萃、群星灿烂。史载李世民为了考察都督、刺史等地方要员能否胜任安抚百姓的重任,就在屏风上写下他们的姓名,坐卧常看,如某人做了好事就记在其名下,以保证用得其人。可以说,没有一支德才兼备、勠力同心、知行合一的执政团队,就不可能有历史上兴利除弊、治国安邦的盛世伟业。

  以重典治弊加快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定决心和空前力度,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担当,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整肃纲纪、明法正令,刮骨疗毒、重拳反腐,党心凝聚了,军心振奋了,民心昂扬了,实为党之大幸、国之大幸、军之大幸、民之大幸。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重典治弊,革故鼎新,治国理政,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把重典治弊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

  中华民族是一个居安思危、具有强烈忧患意识的民族,“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深深根植于中华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的文化基因中。早在2000多年前,《黄帝内经》中就有“治未乱”的至理名言:“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如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900多年前,宋代苏轼在《晁错论》中开宗明义又进一步深化了“治未乱”的思想:“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于不可救。”400多年前,明代张居正则明确断言:“天下之事,以为无足虑,则必有大可虑者。”古代先哲们的这些经典话语,可谓发人深省的盛世危言和醒世恒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之大举世罕见,但同时也出现了经济增长乏力、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增多、利益格局固化、贪污腐败滋长、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突出问题,且相互交织、不断积聚。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地域辽阔、国情复杂,我们党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风险矛盾挑战之多和反腐败压力之大都前所未有,这就要求我们务必对国家治理中的各种突出问题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警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得到全党和全国人民普遍拥护,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抓住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问题的总根源,指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总思路和总方法。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是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是制度执行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很多弊病之所以能够滋生、积聚、蔓延、固化,主要就在于制度体系不完善和制度执行不坚决,长期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以致某些领域正气不彰、戾气上升、弊端成势。要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必须抓住这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弊病,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和问题,敢下猛药、敢于亮剑,重典治理食药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网络安全、社会治安等领域之乱,重典治理诚信缺失、道德滑坡、法纪松弛、精神懈怠、庸政懒政、奢靡浮华等方面之弊,重典反腐败、反特权、反黄赌毒、反邪教和反暴恐。惟有如此,才能以治标推动治本,以重点领域和方面的治理推动整个国家和社会治理,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道德风尚的明显好转,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重典治弊需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重典治弊决不是要施法外之法、“严刑峻法”,同样应当始终在党纪国法的轨道内严字当头、从重治弊。在立法上,应强化治吏治权、严格法律责任,加大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严重违法犯罪者的惩治力度;在执法上,应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典治乱治弊;在司法上,应坚持在公正公平公开基础上从重从快打击特定领域严重违法犯罪;在守法上,应通过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守法带动全体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最终确立起宪法法律至上的权威和尊严。“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要有效发挥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规范性、预期性和强制性作用,坚决做到让违法者必须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守法者充分获得遵守制度的红利,让一般公民、法人不会越过法律的红线。

  三是重典治弊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行进在实现民族复兴“最后一公里”的路上,越是要勇于清除各种弊政和弊端,防止其成为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拦路虎、绊脚石。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应切实广开进贤之路,突破体制壁垒,把“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落实到选人用人实践中,把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忧患意识、改革意识、德才兼备、勇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把信念不坚、精神不振、遇事推诿、因循疲玩的领导干部坚决调整下来,真正做到“择天下英才而用之”。

  四是重典治弊需要深入持久和全民参与。

  重典治弊不是权宜之计,不能一阵风,而应作为实现中国梦关键征程上治国理政的一种常态方法。历史经验表明,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上讳疾忌医、不敢担当,或者仅治表疾、浅尝辄止,必然会使弊政越来越多、弊病越来越重,轻则导致政权不稳、社会动荡,重则造成政权倾覆、江山易主。苏联亡党亡国的教训就是典型例证。因此,重典治弊务必要发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锤比一锤更深入,下硬功、用狠劲,直至弊政、弊病尽除,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整套得到严格执行和全面遵守的完备制度体系,最终实现治本目标。同时,应在全社会营造重典治弊的广泛共识和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看到以我们党根治弊病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感受到真实的变化,获得实在的利益,从而增强对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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