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这些习以为常,却是权益受损的事

发布时间:2017-03-20 15:03 | 来源:新华网 2017-03-13 16:51:52 | 查看:651次

  手机被推销广告占满,让人不胜其烦,但你意识到你的消费者权益因此受到损害了么?商场购物满一定数额就能轻松抽到“大奖”,你有没有怀疑过这是一个“假奖”……这种事情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可大多数消费者往往并没意识到权益因此受损。丰台工商分局近期处理了几起案件,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帮助消费者加强权益保护意识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案件一:健身房给会员发短信推销,侵权了!

  近日,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根据消费者举报,查处了一起“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信息”案。据悉,此案为自《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实施以来首都工商系统办理的首起此类案件,对于净化商业推广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2016年底,丰台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在某健身公司办理会员卡后,在明确告知不接受各种商业信息的情况下,该健身公司仍然继续发送推销信息。丰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某健身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情况,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据悉,该公司由会籍顾问负责会员管理,每名会籍顾问大概负责一百个会员,主要工作是通过手机短信及微信等方式提醒会员进行锻炼,并不定期向会员发送礼品发放以及促销活动等商业信息。在举报人明确告知不接受各种商业信息的情况下,该公司仍然继续发送推销信息。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丰台工商分局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二:你可能抽了个假奖

  近期,丰台工商分局还查处了不少违法有奖销售活动。据了解,丰台工商分局近来陆续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在丰台区内多个商场存在违法有奖销售活动。工商人员一查不要紧,发现这种抽奖其实是一个骗局。商家利用消费者对翡翠珠宝等饰品专业知识的盲区,精心策划抽奖活动,利用抽奖活动,诱导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的翡翠珠宝等饰品。例如,某商家的抽奖活动,最高奖是可以一折购买价值上万元的玉器,其实这些玉器实际价值不仅未达到标签所示的上万元,也远低于消费者一折购买的价格。

  这只是骗局之一,还有的商家利用“透明”奖券,随心所欲设置奖项。有些不良商家,虽然按照相关要求向消费者公示了抽奖活动中的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数量等信息,但实际抽奖活动中,商家利用手中的“透明”奖券(即未刮开就知道是何种奖项),随意更改有些奖项的中奖概率,通过少量放置甚至不放价值比较高的奖项,降低消费者得便宜的概率,多放置价值低回报高的奖项。例如,某商家设置的特等奖是免费赠送礼品,而其他奖次则需要消费者花费定金额才可以领奖,商家就在奖池中,少放或者干脆不放特等奖,多放甚至全放其他奖次,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法律法规对于有奖销售活动有详细严格的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有些商家为了诱骗消费者,故意将有些信息进行隐藏,导致消费者落入有奖销售陷阱。例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商家未公示兑奖时间,导致消费者在兑奖时,会被告知已过兑奖期限的情况。

目前,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已责令涉嫌违法的商户停止违法有奖销售活动,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说明,接受进一步处理。 

  3.15临近,一方面,工商部门会持续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另一方面,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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