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好人】湖北宜昌刘畅:救火救民舍生忘死 “城市英雄”献身消防(图)

发布时间:2017-05-30 18:08 | 来源:湖北文明网 2015-06-09 11:38 | 查看:2602次

  刘畅,男,汉族,湖北宜昌人,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07年6月从湖北警官学院毕业入伍,生前系宜昌市消防支队伍家岗大队助理工程师、警训参谋,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3次,所带领的夷陵区中队曾因战功突出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2月14日晚,刘畅同志在伍家岗中队值班期间突发急性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于2月15日凌晨2时40分不幸离世,年仅31岁。刘畅同志因公牺牲后,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省公安厅副厅长、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总队长张福好、政委张忠勇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刘畅同志扎根基层、竭诚奉献的优秀品质,要求大力做好刘畅同志先进事迹的宣扬工作。日前,刘畅同志被共青团宜昌市委追授“青年五四奖章”特别奖。

  心中装着人民  危难挺身在前

  心怀群众,才会在灾难面前挺身而出,救民于水火;肩扛使命,才会在危急关头义无反顾,致胜于险境。每一场战斗,他都无私无畏、敢打必胜;每一次救援,他都冲锋在前、血性果敢。

  2010年3月22日10时许,宜昌市夷陵区文仙洞村附近大山中,一位六旬太婆受伤被困于高达80米的陡峭悬崖,刘畅带领战友自上而下施救,不顾山体陡峭、荆棘满地,稍有不慎就会跌落山崖的危险,全身心投入救援中。尖锐丛生的荆棘,将刘畅和战友们的手臂、背部、脸上划出一道道血痕,他们全然不顾。经过3小时的艰难奋战,当受伤的老人被安全转移至地面时,筋疲力尽的刘畅不禁累趴在地。

  2010年6月7日23时许,夷陵区黄花乡黄柏河新坪村河段突发山洪,13名工人被困,命悬一线。刘畅带队火速奔赴现场,一边向工人大声喊话鼓劲,一边紧急制定救援方案。在多套方案失败的情况下,他急中生智紧急调用52米臂展大型混凝土泵车,送出安全绳和救生衣,成功打通救援通道。当5名工人被救出时,洪水暴涨,危急关头,刘畅带领两名战士携带救生工具,在湍急水流中经过3小时的生死大营救,另8名工人全被安全救出。

  入伍9年来,刘畅先后在宜昌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夷陵中队任副中队长、中队长,参与灭火和抢险救援1200余次,抢救和疏散遇险群众100余人,每一次战斗,他都冲锋在最前面、战斗在最险处,把生的希望留给群众和战友。2011年,他带领的夷陵中队因战功卓著,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个人记三等功。

  除患不遗余力  奉献赤胆忠诚

  清廉为民,才敢于在工作中无私坦荡,奉公于职守;忠诚务实,才敢于在尽责中铁腕碰硬,除患于未萌。每一次执法,他都宗旨在心、法理并进;每一场考验,他都坚守底线、不忘初心。

  2011年8月,刘畅任远安大队参谋期间,负责督办辖区一台球俱乐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俱乐部老板因嫌安装喷水灭火系统费用较高,不愿多花钱,迟迟拖着不予以整改。刘畅不等不靠,多次上门做工作,耐心阐述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令俱乐部老板深受感动,积极整改隐患。之后,他又帮助制定合理方案,多次上门指导整改,最终该俱乐部斥资30万元彻底摘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帽子。

  “人要活得坦然,活得自重自爱”——这是刘畅的人生信条,也是他从事消防监督工作以来一直信奉的原则和底线,他时刻警醒自己,谨慎用权,不越底线。2012年7月,远安一建筑公司在办理消防审批手续过程中,得到刘畅提供的优质高效服务,为此公司负责人委托一名刘畅的熟人,到他家里予以答谢。在当面难以拒绝的情况下,第二天一上班,刘畅便通过大队领导,将礼金悉数退还给该公司负责人。

  近3年来,刘畅先后在宜昌市远安县、伍家岗区消防大队任防火监督参谋,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到辖区单位熟悉情况,主动指导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与辖区单位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3年来,他检查单位800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00余处,审核验收工程100余个,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多次被评为消防监督执法先进个人。

  情注战友兄弟  爱洒群众心间

  倾情爱兵,才能官兵一心铁胆向前,共担难同赴险;忠贞爱民,才能警民守望鱼水情深,共命运同呼吸。每一名战士,他都满注心血、严管厚爱;每一名群众,他都慷慨无私、帮困扶贫。

  带兵,就要做到知兵爱兵。在基层中队任职期间,刘畅心里始终装着一本详尽的“兵情册”,每名战士的情况他都如数家珍。2009年5月,刘畅调任夷陵中队副中队长,周一早上报到甫始,他就一头扎到战士当中,逐个交心谈心,详细了解战士情况,到周五中队集合点名时,他就不需用花名册了,而且无一出错、无一人点漏,每名战士的情况他已深深地烙在了脑海中。2011年3月的一天,中队士官吴军华的妻子食物中毒送医院紧急抢救,刘畅带头捐款,并安排中队官兵轮流到医院陪护,直到小吴的妻子转危为安。“刘队长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现在我能做的就是怀着感恩的心投入到工作中……”,得知刘畅去世的噩耗,小吴泣不成声。

  爱兵如此,对待辖区困难群众,刘畅同样付出了满腔真情。在远安工作期间,刘畅组织官兵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与福利院孤寡老人结成帮扶对子,与贫困家庭学生开展捐资助学,与辖区社会单位进行双拥共建。两年时间里,在他的带领下,远安中队共为辖区义务送水770余吨,清扫街道120余次,为孤寡老人、失学儿童和贫困学生捐款7万余元、物品300余件。

  刘畅同志的先进事迹在部队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宜昌市社会各界群众自发前往悼念,并掀起向英雄学习的热潮。2月27日,省公安厅副厅长、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批示:“刘畅同志身兼大队警训参谋和防火监督参谋职务,工作任务重,劳动强度大,他能够九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坚守岗位,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清风亮节。我们要深入学习他无私奉献、鞠躬尽瘁的职业操守和听党指挥、任劳任怨的忠职情怀。”3月5日,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批示:“刘畅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和警官,在多个岗位工作并获得公安部和省多次表彰,个人也多次立功。他是宜昌城市英雄,值得我们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宣传部门要深入报道,广泛颂扬他的事迹。政府相关部门和消防支队对其家属要做好优抚工作。”3月13日,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批示:“要全力做好宣传、推荐等工作。”总队张忠勇政委批示,要加大对刘畅同志先进事迹的宣扬工作。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宜昌市消防支队党委分别作出决定,号召全体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向刘畅同志学习。湖北日报、人民公安报、三峡日报、三峡晚报和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等媒体先后刊发长篇通讯,广泛宣传报道刘畅同志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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