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好人】大悟魏红玲:做一名检察官,我一辈子不后悔(图)

发布时间:2017-05-30 18:08 | 来源:湖北文明网 2015-06-09 11:32 | 查看:1290次

  魏红玲,女,现年4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大悟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

  她身患绝症,却能够坦然面对工作和人生;她痛失爱女,身心受到重创,却依然能够凤凰涅盘,重新站立起来! 从检20多年来,她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官的神圣职责,诠释了对党、对法律、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近十年来,因工作业绩突出,她屡获市县多项荣誉表彰,被湖北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官”称号,获最高检察院个人一等功。

  命运多舛,用坚强抒写人生

  2006年7月,在县人民医院的一次例行体检中,医生发现魏红玲身体有些问题,让她到大医院去确诊一下。当时正值办案高峰,科室人手少、案件多、压力大,一向好强的魏红玲没有理会,她安慰自己说:过一段时间,等案子办完了,再到武汉好好检查一下。魏红玲一头钻进工作里,转眼大半年过去了。直到2007年7月,她感觉身体明显不适,才请假到武汉做全面体检,最终被确诊为宫颈癌。面对病魔魏红玲没有畏惧退缩,而是坚强乐观地与之抗争。医生建议她接受后期治疗休息半年,但让单位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她仅休息了一个月就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

  2008年3月,魏红玲在武汉念大学的女儿在回校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罹难。噩耗传来,她当时就昏厥在了办公室……魏红玲并没有因为痛失爱女而消沉,她用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把对女儿无尽的思念深深埋在心底,将更多的爱洒向了正在成长的未成年人。每当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看到铁窗内那一个个稚嫩的面颊时,魏红玲的内心都无比心痛,她一直秉承着“宽严相济”、“教育、感化、挽救”等方针和政策,尽最大能力去帮助这些迷途的孩子们。在一次办理一起七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抢劫的案件中,魏红玲发现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且其中有六个犯罪嫌疑人为在校学生。眼看入学的时间即将临近,魏红玲立即组织公诉科进行讨论,讨论结果一致认为该案件情况特殊,且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其行必究,其情可悯,经过她多方努力,保证了本案在开学前开庭审理,且在量刑上对这些未成年犯从轻处罚,让他们返回校园继续学习。

  敬业奉献,全情倾注检察事业

  2013年,考虑到魏红玲的工作热情和业务水平,院党组将她从侦查监督科调至公诉科任科长。公诉科承担着全县所有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重任,工作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2014年正值办案高峰时,科里两名干警被抽调外地办案,公诉科压力陡增,为了能专心的搞好工作,魏红玲甚至狠下心将年仅3岁的儿子送给亲戚照看,白天孩子在幼儿园,等她有时间给孩子打电话时,已到深夜,她心中充满了对孩子的愧疚。2014年公诉科全年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49件329人,追诉漏罪、漏犯和提出抗诉均大幅度上升,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魏红玲对案件的严谨态度和挑灯夜战的默默付出让她的案件审查报告永远都是最全面的,出庭举证提纲、公诉意见书往往都是打了几十页纸。在办理梁某等人盗窃摩托车案时,面对着被告人可能翻供、不承认盗窃事实的情况下,她连续几个晚上加班,接连讯问多个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力求排除案件的任何细小瑕疵。最终在案件庭审时,魏红玲以确凿的事实、清晰的示证,深刻严谨的公诉发言、有理有据的当庭答辩,使辩护律师、被告人的辩护、辩解显得苍白无力,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法院对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予以全部采信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有一次法院的刑庭书记员开玩笑说:“魏科长工作这么认真,可苦了我们啊!”

  她总说“妻贤夫祸少,家和万事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妻子,她经常在茶余饭后将自己亲手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当教材说给丈夫听,时刻让丈夫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铁律,不义之财不取、不净之地不去、不法之事不做。正是有她的支持与提醒,丈夫的人品和工作才深得干部群众信任与认可。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检察事业的征途上,魏红玲始终不渝地坚守和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信念,她常常对别人说:“做一名检察官,我从来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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