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评论:“诚信晚不得”应成共识

发布时间:2017-10-13 17:22 | 来源:河南日报 2014年08月12日 第09版 | 查看:1170次

□姜春康

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年过古稀的花书增每月初回村还债,村民们已经习以为常。“啥都可以晚,诚信晚不得。”17年来,这位老者,把退休金、打工挣的钱和儿女们给的生活费攒在一起,蚂蚁啃骨头,一点一点地偿还50多万元的欠款。(见8月11日本报报道)

在社会生活交往中,诚信是立身之本,有些人虽然经济拮据,但很多人都乐意与之相处;而有些人尽管非常富有,却时常抱怨没有真正可以信赖的朋友,这就是诚信之差。花书增老人17年前依靠个人诚信,十里八乡的群众都愿意把家中的余粮存放在他的面粉厂,最多时达到200多户。在遭遇骗子被骗光,却又发现骗子重病死亡之后,老人完全可以向骗子家属追索,即使追款不成也可以将责任全部推到对方身上,乡亲们也是“有苦说不出”。但花书增老人没有这样做,而是打工挣钱一笔一笔偿还,甚至不顾家人反对将拆迁补偿的10多万元也全部用来还账。老人这种以诚相待的品格不仅赢得了乡亲们的理解,也让他受到更多人的尊敬。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遵循的自身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也是当下社会道德建设不可或缺的标准之一。《礼记》有言,“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意思就是“金银玉帛不能算作宝贝,真正的宝贝应该是忠信”。七旬老人打工还债17年,用行动诠释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更让诚信两字熠熠闪光。

当假冒伪劣频频曝光,当学术造假屡禁不绝,当老人跌倒不敢扶起,人们不禁追问:诚信去哪儿了?“还债老人”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不诚信者的丑陋、浅薄和渺小。“言不信者,行不果”,“失信就是失败”,古今中外,诚信都是千金不易的可贵品质。

像“还债老人”一样的许多诚信故事,都传递出了浓浓的正能量:温州苍南县霞关镇三澳村的吴乃宜,因天灾人亡信用不灭、“子债父还”而被人广为赞叹,被称为“诚信老爹”;拾荒九年还清5.4万元债务的新疆乌鲁木齐老人吴兰玉,以诚信感动中国;江西84岁老人郑宜栋身上的毛衣穿了25年,而他为了偿还父辈欠下的旧债用了67年,“欠债还钱”是他最纯朴的承诺……“还债”背后沉甸甸的诚信精神,是最有生命力的道德标杆。

“还债老人”花书增等所有诚信者的涌现,让人们看到了社会的精神坚守,感受到了扑面而来又温暖备至的真诚。诚信,其实并未走远,就在我们身边。俗话说,“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期盼他人诚信,不妨先从诚信待人开始。每个人都是社会肌体不可或缺的因子,都是感知和传播诚信的载体,人人诚信,社会诚信。期待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能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营造不能、不愿、不敢失信的氛围,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付出惨重代价而无立足之地。

(编者注:原标题为:《“诚信晚不得”应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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