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良:铁汉耀警辉 柔情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7-12-17 20:36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05-19 | 查看:1458次

2001年6月,广西巴马县所略乡局桑村黄雄(化名)被法院判处死刑。临刑前,黄雄担心死后老妈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李建良说:“放心吧,你的妈妈和孩子,我会照顾好。”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承诺,李建良坚持了16年。2017年3月,李建良荣登“中国好人榜”。(5月19日中国文明网)

  16年如一日,是什么力量支持着李建良在帮扶死刑犯家属的路上一直走下去?“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做人就得认真,对群众的承诺,再艰难再辛苦也要坚持下去。我只是尽己所能,我没觉得我有多伟大。”李建良的回答简单却意义深远。透过这份回答,让更多人看到了一名人民警察对法律、对人民的铁汉柔情。

  铁汉捍警辉,无怨又无悔。何为有法必依?执法为民就是最好的诠释。人民警察爱人民,但是这份爱是建立在捍卫法律尊严基础之上。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强化服务意识,更尊重和保护违法行为人的权利。对于死刑犯的,黄雄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对于他临终的交代,孤苦无依的母亲和孩子的生活拜托李建良照顾,好警察李健良坚守着这份承诺,16年不间断地给予黄雄父母儿子的贴心照顾,将执法为民的理念用16年时间将此镌刻得更加生动。

  柔情为人民,初心永不变。李建良16年如一日义无反顾地照顾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一家老小,大写了“人民警察”最真挚的爱民情。从小学到大学,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以及母亲的医药费等都是李建良倾囊相赠,如此一诺千金,彰显的更是执法者的人格力量。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李建良的行动,告诉大家如何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只有坚守为人民的初心,才能将“人民警察为人民”诠释得更加光彩夺目。

  捍卫法律尊严,倾心涵育美德。李建良作为扎根基层的一线民警,他谨记使命,不徇私情,将罪犯绳之以法;在履行公安干警神圣职责“保一方平安”的同时,因为一句承诺,他16年默默照顾死刑犯家属,他将人民警察“惩恶扬善”的工作要义大写得格外夺目,有这样的警察执法才能更好为民,也更能激起人们心中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善良的追崇。

  由此好警察,在执法与爱民的路上播种,大家才能在任何时候都能弃恶从善,争当守法的好公民。(章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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