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传谣,从提高我们的“求真素质”做起(图)

发布时间:2018-02-25 11:48 | 来源:扬子晚报 2014-06-29 A02版 | 查看:812次

  就在这两天,一条“医生李芊异地救人被诉”的网帖在网络上被疯狂转发。帖子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女医生李芊在火车上救助急产孕妇,被南京两级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判决赔偿1.4万余元。昨天一早,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相继辟谣:这是个彻头彻尾的假消息(详见本报今日A3版)。

  谣言是谁制造的?目的何在?该受什么处罚?这些都是我们想知道的,公安等相关部门应该尽快跟踪下去。不过,在这个事件中,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为何这么有悖常理的事情,有那么多网友,可能包括我们自己,不假思索就跟帖、转发,当了谣言的免费传播机?

  在网传时代,当面对一个“火爆”消息时,我们应该要做到先辨析一下内容了。比如这个网帖中有这样的描述:“律师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帖子里充斥着这种冰冷的描述,在拍案而起之前,为什么不能花几十秒,多问一句“是真的吗?”

  其实只要稍加思索,我们就会发现这则网帖很可疑。第一,网帖只在论坛上、朋友圈里转发,没有一家传统媒体刊登或者播发。这个事情已经发酵了两天,请相信市场化媒体的敏感性,如果有此事,早就应该有媒体介入调查了。

  其二,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些法律上的常识。医生在火车上遇到突发事件施以援手,那是紧急救助,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诊疗行为,和非法行医没有半点关系。如果法官能把这个判成非法行医,那么我们赞美过的多少紧急救人的“最美”者,不都是无证行医了吗?显然,这非常荒谬,想到这一层,就可以看出,这个谣言的指向非常明确:制造冤案,抹黑“南京法官”。相信常理,多一点知识,就不会轻易传谣。

  其三,即使不看媒体报道,也不懂法律,也应该多看看网上的另外的帖子。我们作为专业媒体,有一条重要的规范:孤立的信息源不能构成新闻,也就是说要两个以上的信息源才能构成新闻。严格意义上说,这条网帖一个信息源也没有,没有作者没有出处,有的只是主人公李芊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及南京两级法院。在网络上,其实有很多专业的网友从这三方面着手去核实过了新闻的真实性,不少人已经发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根本没有这位李芊医生,南京两级法院也没有任何与此案有关的文件。那么,这些理性的帖子,我们至少应该看一看,两厢对比一下,也就应该辨出是非,拒绝传谣了。

  最后特别想提醒一句的就是,在朋友圈里转发消息一定要谨慎。微博和论坛由于是完全开放的空间,谣言自我净化的能力相对较强,而朋友圈里基本上都是熟人、朋友、同事,相互之间有着最基本的信任关系,你转发的每一条信息,别人都可能信以为真,并继续转发下去。这种“熟人传播”的特点,也决定了朋友圈是非常容易传谣的——南京那个被打之后暂时瘫痪的护士“自杀”的谣言,到现在还在朋友圈里能看到,就说明了这一点。要让谣言失去这个阵地,还需要我们一起努力。 

  “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官方的辟谣,要及时、给力且有力,让人信服;而我们在接受和传播信息时,也应该慢慢培养自己求真的习惯和不轻易信谣传谣的素质能力。

  扬子晚报评论员 周茂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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