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校内跳楼自杀 排除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4-21 22:38 | 来源: 新京报2018年04月21日 第A11 | 查看:1969次

事发河北定州一中,家属指死者曾被老师打,涉事老师称只推了一下;官方回应死者生前有“轻生”想法 

新京报讯 (记者刘经宇 实习生唐鲁利)4月12日,河北省定州第一中学学生李某某跳楼后不治身亡。事后,警方调查结论为排除刑事案件,确定死者系自杀。

  昨日,李某某亲属称,他们查看监控发现,班主任李老师曾当着全班同学面,对死者进行击打、丢扔试卷。涉事的李老师则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推了他一下”,但“没有侮辱性语言”。

  昨日下午,定州市委宣传部向记者发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中称,调查发现,李某某生前留下的笔记中,曾多次表露“轻生”的想法。

  学生坠亡 家属称事发前遭老师击打

  2018年4月12日12时许,定州第一中学发生学生坠楼事件。坠楼男生李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13日凌晨死亡。

  定州市教育局于李某某身亡当天发布的情况说明显示,坠楼的李某某为涿州市人,系定州第一中学高一学生。

  该情况说明称,4月12日中午12时5分左右,该生下课后未去食堂就餐,独自进入学校实验楼。大约12时8分左右从实验楼四楼楼道窗户自行坠下。

  12时20分左右,值日学生去打扫卫生,发现该生躺在地上,立即通知学校保安,校领导和多名教师闻讯迅速赶到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120,将该生护送至人民医院抢救。同时学校及时报警并派专人保护现场,公安部门进行了现场勘查和监控录像调取等取证调查工作。目前,公安部门正在组织调查,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

  对于李某某的死因,其姐姐李女士昨日告诉记者,4月12日上午最后一节课是物理课,根据自己看到的现场监控视频,当时李老师把弟弟叫到讲台前,对话几句后,用拳头打了弟弟肩膀,随后又用卷子抽打,后又在同一部位打了弟弟一拳,然后把试卷扔在弟弟身上。

  据李女士介绍,弟弟所在学校属于封闭式教学管理,学生平时不能使用手机,每个月只能回家一次,如果有事情与父母联系,只能通过老师的手机。

  涉事老师被停职 称无侮辱性语言和动作

  事件发生后,李老师已经被校方停职。昨日上午,一直未对外发声的李老师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

  李老师告诉记者,李某某学习成绩中等。当天自己在发试卷时发现,一张满分48分的“二卷”,李某某只考了3分,因此自己便将其叫到讲台上问他原因。“他回答说‘老师我都会’,当时觉得他是在逗我,挺郁闷的,就把卷子甩给他了,然后继续看别人的。”“中间说话就是,你怎么考这么少,都会做还做错。”

  对于李某某家属说李老师当时击打李某某,李老师表示自己只是推了李某某一下,没有用试卷抽打他头,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侮辱性的语言和动作。“我跟他关系很好,当初文理分班他也是舍不得这个班才学理的。”“绝对不是网上说的抽打他头部,我从来不会碰学生的头或者脸,这些带有侮辱性的动作我做不出来。”在李老师看来,李某某回到座位上时,并没有感觉到他不愉快。

  “我失去了一个学生,很难过,我现在就希望此事可以尽快得到公正的解决。”李老师表示。

  ■ 进展

  官方:死者曾多次表露轻生想法

  昨日下午,定州市委宣传部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显示,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跳楼现场监控录像、调查走访查明,事发时李某某系从四楼翻越窗台跳下,排除刑事案件,确定为自杀。

  通过调查,在李某某生前留下的笔记中,曾多次表露“轻生”的想法。此外,还发现李某某写了近1200余字的一篇文字,其中写到“也许这篇文字会在24小时后,成为我最后留给自己的痕迹”。就在事发前几天,该生还多次问同学从实验楼跳下会不会摔死等问题。事发前,其班主任李老师曾因物理学习成绩问题,对其进行过批评教育。

  事发后,该学校进行认真反思,对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排查和梳理,加强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目前,善后事宜正在积极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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