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发布时间:2018-05-23 08:24 | 来源:中华读书报 2015年10月28日 15版 | 查看:1525次

郭丹

在9月3日胜利日的阅兵大典上,中央电视台转播实况时,引用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句话。此语出自先秦典籍《左传》。《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周朝大夫刘康公的话:“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指祭祀,也指祭典。戎,兵戎,指兵器、军队,也指战争。春秋时期,对于一个诸侯国来说,祭祀和战事是国家最重要的大事。《国语·周语上》说:“夫祀,国之大节也。”祭祀,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主祭者,为一国之主。所以,祭典都是非常隆重的。中国是个重视礼和礼制的国家,“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礼”具有“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左传·隐公十一年》)的作用。因此特别强调“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左传·昭公五年》)。祭典,是最重要的国之大礼。春秋时期有“观兵”(即阅兵)之礼,也是国家的大典。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争频繁。但是,对于“戎”,春秋时期的人们已经有了多方面的认识。

  一是对战争性质的认识。《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宋国的子罕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五材指金、木、水、火、土。兵器须用金与木做,用火与水铸造,且载之于土地,所以说“兵”乃五材生之。而兵戎是威慑不法行为、伸张正义、安靖国家的工具,所以兵不可弃。战争不是目的,而在于威慑越轨者,宣扬文德,捍卫和平。

  二是对战争作用的认识。据《左传》记载,宣公十二年,晋楚发生邲之战,楚国战胜晋国。战后,楚国的大夫潘党劝楚共王筑武军京观,即建筑显示武功的大土台,以此来炫耀楚国的武功。楚共王不同意,说:“夫文,止戈为武。……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止戈为武”并非“武”字造字的本意,楚庄王借以阐述他的以战争抵御和阻止战争的思想。楚共王认为,“武”有“禁暴”等七德,武力的作用在于禁暴息兵,保有天下,武功不足以炫耀,反对穷兵黩武。

  三是对兵戎与民心关系的认识。据《左传》记载,庄公十年,齐鲁发生长勺之战,鲁国曹刿论战,认为鲁庄公可以作战的条件就是:“忠之属也,可以一战。”“忠”,包括保民、爱民、勤民、恤民、成民、抚民、教民、利民等内容,就是忠于百姓,取得民心。《左传》里面多次提到“忠,民之望也”“上思利民,忠也”。如成公十二年申叔时所说:“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节,时顺而物成。上下和睦,周旋不逆;求无不具,各知其极。”《左传·宣公十二年》还引晋国士会的话说:“德、刑、政、事、典、礼不易,不可敌也,不为是征。”又说:“德立、刑行、政成、事时、典从、礼顺,若之何敌之?”德、刑、政、事、典、礼六事,是战争取胜对国内政治清明的要求。概括为一点,即政通人和者胜,政治贤明的国家是不可抵御的。春秋时期晋文公“始入而教其民”“入务利民”,又“示民以义”“示民以信”“示民以礼”,终于取得城濮之战的胜利。这些,都说明一个道理,民心向背是战争决定因素,要战胜敌人,必须依靠广大人民,取得人民的支持。

  四是认识到“帅乘和”,同心同德者胜。《左传·成公十三年》说:“帅乘和,师必有大功。”“帅乘和”即指军队上下一致,步伐整齐,是所谓“旅进旅退”。《国语·越语上》说:“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进旅退也。”此外,还特别强调一个“和”字。《左传·桓公十一年》说:“师克在和,不在众。”“和”者,团结一致,众志成城,这就是军队最大的战斗力。

  胜利日的阅兵典礼,为的是要“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阅兵典礼上最后说的:“让我们共同铭记历史所启示的伟大真理: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阅兵典礼,再次应证了中国传统文化所昭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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