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保外就医被拒老太:重新递交申请,监狱称会认真对待

发布时间:2018-08-16 17:29 | 来源:澎湃新闻 2018-08-15 20:50 | 查看:943次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河北女子监狱八旬在押犯李淑贤因患疾病申请保外就医被拒事件持续发酵。

  8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淑贤家属及律师处获悉,张进华等两名律师当天在河北女子监狱会见了李淑贤,同时向监狱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张进华会见后介绍,会见时,李淑贤全程坐在轮椅上,中途试图让她自己站起来并走两步,她本人表示必须扶着桌子或者有人搀扶才能站立行走。

  张进华称,李淑贤气色还可以,但她强调生活不能自理,吃饭、翻身、大小便等日常生活行为有时需要他人协助。

  李淑贤的女儿关桂侠告诉澎湃新闻,80多岁的李淑贤在2016年时“破坏公共秩序”被判寻衅滋事罪获刑两年六个月,“此前两年我也曾被判寻衅滋事罪,母亲后来上访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我。”

  关桂侠说,李淑贤入狱后,2017年5月23日第一次发生骨折,“当时我在狱中没法申请保外就医,今年7月她再次发生骨折,我向河北女子监狱申请保外就医,他们却说母亲的病情没有危及生命,没达到规定的标准,没有批准。我去监狱看过她,她现在已经没法移动,作为子女,我除了继续向监狱申请保外就医,没有别的选择。”

  8月13日,河北监狱管理局曾回应称,李淑贤的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八旬老人被判刑,曾在法庭认错并保证不再上访

  李淑贤是河北省滦平县一名农民,2016年她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那时,她已经82岁高龄。

  关桂侠提供的李淑贤案的终审裁定书认定,2014年至2016年7月,李淑贤前往北京上访,并抛撒传单反映其家山林土地被占,以及女儿关桂侠被判刑系冤枉等无理诉求。李淑贤因抛撒大量上访材料,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行政处罚三次;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训诫42次,其非正常信访行为,亦被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行政处罚五次。

  裁定书称,2016年7月27日,李淑贤再次在女儿关桂香的带领下,到北京师西城区府右街附近抛撒传单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份裁定书称,李淑贤在庭审中承认了自己前往北京上访、抛撒传单等行为,并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绝不会再去上访,也不会让女儿再去。

  承德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淑贤及女儿关桂香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多次到非信访场所抛撒信访材料,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李淑贤及关桂香在北京非正常信访,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打印大量上访材料,多次到非信访场所抛撒,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且属共同犯罪。承德中院据此维持了滦平县法院对李淑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原审判决。

  关桂侠说,二审宣判后,母亲李淑贤与姐姐关桂香便被送到河北女子监狱服刑,“我当时也在那里服刑,我记得来监狱那天,是姐姐背着妈妈进来的。”

  两次申请保外就医均被拒

  关桂侠称,李淑贤刚来河北女子监狱服刑时,她还能时常见到母亲,“后来她就被转到别的监区去了。”

  2017年5月,李淑贤腰椎骨折,关桂侠得知此事后曾被批准前去看望李淑贤,“我见到她时,她躺在床上起不来,翻身、走路、大小便都需要别人帮忙,那段时间她一直在床上躺着,什么也干不了。”

  关桂侠说,家中姐妹几人中只有她有点文化,姐姐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保外就医,“但那时我也在监狱服刑,只能看着母亲受罪。2017年11月3日,我刑满释放,一个月后就向监狱申请对母亲保外就医,但没有获批。”

  此后,关桂侠每个月都会去监狱看望母亲,她说:“每次她都是被人用板车推出来,到了今年6月下旬我再去看望她时,她已经坐在了轮椅上。”

  7月20日,监狱打电话给关桂侠称李淑贤腰椎骨折,让她准备吸管、湿巾、坐便椅等物品送去。关桂侠说,获知母亲再次骨折后,她非常着急,曾询问能否办理保外就医,“对方告诉我,因母亲犯寻衅滋事罪,且病情没有危及生命,不能办理。”

  8月13日,河北监狱在回应拒绝李淑贤保外就医时称,2018年7月18日,李淑贤又述腰疼,经监狱医院问诊,自述能自己吃饭、翻身、穿衣洗漱、大小便,观察其能够自主行动;经CR检查,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

  该回应称,李淑贤的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八旬高龄的李淑贤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绝引起广泛关注。

  8月15日,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法医胡志强向澎湃新闻表示,从法医的角度讲,腰椎骨折已经能够得上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因为从法医鉴定标准来看,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主要看申请人能否自行进食穿衣,能否自我移动,能否自主大小便。”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资深仲裁员刘志伟认为,《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三十三条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予以保外就医,“关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认定,应当以一般通常人的理解作为认定标准,综合考虑申请罪犯的实际年龄以及自身病情。”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罚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彭新林则指出,《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对65周岁以上的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可适度从宽。

  律师:老人称监狱十分关心她,希望能早点出去

  8月15日,张进华等两名律师在河北女子监狱会见了李淑贤。

  当天19时30分许,张进华律师向媒体介绍了当天下午会见的具体情况,他说,老人从精神面貌来看还算可以,除了耳背沟通不畅,反应迟钝外,脸色和气色还可以,没有想象中糟糕。

  张进华称,在会见期间,李淑贤全程坐在轮椅上,律师中途试图让她站起来并走两步,但她本人表示必须扶着桌子或者有人搀扶才能站立行走。在会见过程中,李淑贤称监狱工作人员对她十分关心,安排监室组长照顾他,“她说如果没有好的照顾,她早就活不成了。”

  张进华介绍,李淑贤称此前两次骨折都是在监狱医院做的检查,没有特殊治疗,现在吃饭、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等日常生活行为有时必须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她说有时可以自己简单进食,但强调生活不能自理。

  “会见过程中,她对监外执行表达了非常强烈的渴望,希望早点出去与家人团聚,特别希望出去跟家人吃个团圆饭。”张进华说,李淑贤说她之前有高血压二级、心脏病等重疾,目前还算稳定。

  张进华介绍,会见18时左右结束后,他们将李淑贤签字确认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证据材料以及女儿关桂侠的保证书交给了监狱刑罚执行科。关桂侠告诉澎湃新闻,监狱方面在当日下午曾向律师表示,或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李淑贤的身体状况进行鉴定,“他们说会认真对待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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