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7大制度构建特色生态文明体系 建设美丽家园(图)

发布时间:2018-09-23 21:18 | 来源:惠州文明网 2018-09-18 08:59:00 | 查看:1654次

  是一张事关数百万惠州人民幸福指数的生态蓝图。

  这是一次决定惠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向的制度设计。

  几经打磨,数易其稿,备受关注的《惠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惠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综观这份8000多字的《方案》,“严格”无疑是其中高频关键词之一。透过这份实施方案,不难看出今后一段时期内惠州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域的规划“目录”和制度蓝图。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和《方案》一同公布的还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十条重点措施。这个《方案》的浓缩版,“严格”二字力透纸背,让惠州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路线图更加清晰、更加便于执行落实。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0项重点任务详细内容。图片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黄晓娜

  背景

  进入新时代应加强统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201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1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广东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随之出台,为我们建设美丽惠州提供了根本遵循。

  惠州山、林、湖、海、瀑、江等一应俱全,自然生态资源禀赋得天独厚。如何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制定好惠州版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保护好惠州的良好生态环境?

  近几年来,惠州市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编制实施《惠州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坦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建设进入新时代,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惠州市2014年编制实施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不能适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性、系统性、科学性不强的问题凸显,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迫在眉睫。

  正是基于此,《惠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应运而生。

  内容

  通过改革将取得64项改革成果

  记者通读《方案》发现,这份方案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改革方案制定,以解决惠州市生态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惠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总体要求,分年度提出具体改革任务,具体内容共包括9大部分、7大关键制度、49项改革任务、64项改革成果,涉及牵头部门23个。

  《方案》在正文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中,提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7项关键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率先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方案》正文第二到第八部分与7项关键制度一一对应,这就是7个具体改革任务,合计任务49项。

  记者梳理发现,7大关键制度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任务”最重,占49项任务中的16项,要出18项改革成果,包括推进供排污一体化改革、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和非法养殖场清拆后巡查管控机制、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强化环保警察队伍建设、建立生态环保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等重磅改革内容。

  另外,健全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则占了8项任务,要出17项改革成果,包括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湿地保护制度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改革内容。

  “从中可以看出,监管和治理这两大关键词,正是这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任务重点。”有关权威观察人士表示。

  特点

  突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市环保部门负责人说,这份《方案》在全面对接上级改革精神的同时,还将突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该负责人说,根据惠州实际需要,针对惠州市存在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较为薄弱、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在落实国家和省改革要求的前提下,增加了建立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环评审批制度、加强市县(区)镇(街)生态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和非法养殖场清拆后巡查管控机制、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强化环保警察队伍建设、建立生态环保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等7项内容,强力推进惠州市生态环境监管机制的完善和监管能力的提升。

  《方案》以“严格”贯穿始终。从对违规施工单位实行顶格处罚,到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一项项严厉的追责措施,彰显了市委市政府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方案》还突出地方党员干部的责任,提出完善环保责任考核机制,研究制定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差异化的生态环保责任考核体系,将生态环保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市党政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逐步提高党政领导责任考核中的“绿色比重”。

  “严厉的监管、执法和考核措施,为惠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保证。”上述负责人认为。

  亮点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确定10项重点任务

  与以往改革方案不一样的是,为更便于执行落实,市环保局从《方案》中筛选了10项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工作作为落实《方案》的重点。

  1.完成供排污一体化体制改革。剥离涉水行政部门承担的事务性水务工作,由市水务集团整合涉水相关资源资产集中经营管理,建立集供排污为一体的水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闭合链条,逐步推进市、县(区)供排污基础设施一体化,实现全市域全流域水环境一体化治理。(完成时限:2018年启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2.建立环保警察队伍。在公安系统内设立专职环保警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环境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完成时限:2018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3.建立乡镇(街道)、村环保队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环保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以上环保监督员。(完成时限:2018年启动,2019年完成;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4.建立环保决策咨询专家队伍。在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生态建设保护、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各选取若干名权威专家,组建惠州市环保决策咨询专家队伍,为惠州市环保工作提供常态化的技术指导服务,提高惠州市环保决策、环保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完成时限:2018年;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实施违规建筑施工单位黑名单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场地监管力度,对违规施工单位实行顶格处罚,实施黑名单制度,改变建筑施工场地执法监管偏软的现象,确保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完成时限:持续落实;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6.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化作战平台。建成惠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数据、环境物联网监测数据、互联网环境舆情数据“三流汇聚”,环境信息“一站式”管理,提升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完成时限:2018年开展,2020年完成;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7.制定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环评审批制度。对项目的环保准入管理实行环境保护分类指导和差别化环保准入,对高科技企业,省市重点项目,单位产值高、单位产值用地少和能耗低、污染少的项目予以政策倾斜,不搞“一刀切”。制定涉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环保准入条件,并适时制定、调整其他重点行业环保准入条件。(完成时限:2018年;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8.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涵盖环境受体、重点污染源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监测和评价,实时掌控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动态。建设空气质量物联网数据分析平台,综合分析空气质量和污染源情况,为大气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建立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多部门协同治污。(完成时限:2018年开展,2019年完成;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9.完善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差异化环保考核制度。每年制定实施分县区的环保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将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严格考核。(完成时限:每年;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10.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完成时限:2018年;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惠州日报 记者黄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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