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至少24名“老虎”被移送司法 17人已受审

发布时间:2018-09-28 22:21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08-17 08:03 | 查看:2016次

  李源、任佳晖

  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据记者统计,十九大以来,至少已有24名中管干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其中,17人已受审且有7人被判刑,其余7人仍处于被提起公诉阶段。

  十九大后已有17名“老虎”走上审判席 4人受贿金额过亿

  2018年7月27日,安徽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起诉指控其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58亿余元。

  记者通过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十九大以来受审的17名“老虎”中(详细名单见文后附表1),除陈树隆外,还有3名干部受贿金额过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勇受贿2.06亿余元,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1.7亿余元,陕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受贿1.09亿余元。此外,李嘉、李云峰、李文科、张文雄、卢恩光、孙怀山、苏树林、虞海燕、项俊波、刘善桥、陈旭、姚刚等12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从涉嫌罪名来看,已受审的17名高官中,16人涉及受贿罪。其中李文科、张文雄、苏树林、姚刚、陈树隆5人还涉及其他罪名:李文科涉嫌行贿罪;张文雄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苏树林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姚刚涉嫌内幕交易罪;陈树隆涉嫌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值得关注的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涉嫌的罪名最为特别。与其它贪官受贿收钱不同,卢恩光是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金钱开道,一路拉关系买官和谋取荣誉,“五假干部”卢恩光靠“行贿”完成了“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领导干部”的角色转换。

  除此之外,不同于其他干部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苏树林是上述干部中唯一一个没有公开受审的高官。据报道,2018年5月11日,鉴于苏树林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十九大以来7名“老虎”获刑 一人被判无期徒刑

  2017年11月30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受贿一案。43天后,李嘉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成为了十九大之后首个受审并获刑的“老虎”。

  据记者统计,在十九大以来已受审的“老虎”中,7人案件已宣判。其中,孙政才获无期徒刑,王银成、李云峰、李嘉、虞海燕、张文雄和苏树林刑期从11年至16年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7人均因有认罪悔罪情节而被从轻处罚。例如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虞海燕,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虞海燕收受都建明贿赂款中部分系犯罪未遂,且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此外,十九大以来还有7名“老虎”处于被提起公诉阶段(详细名单见文后附表2)。他们是: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运、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蔡希有。

  附表1:十九大以来已受审的中管干部一览表

  附表2:十九大以来处于被提起公诉阶段的中管干部一览表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