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人被录入广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

发布时间:2019-06-20 21:54 |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6月20日 A05G版 | 查看:760次

已收录近三年来相关案件信息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今年5月30日,广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正式上线运行。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截至目前,该系统共包括400多条信息(一被告为一条信息),收录了近三年来广州全市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拐卖、拐骗儿童的案件,且容量仍在继续扩大。

2017年下半年开始计划

广州市检察院介绍,2016年-2017年广州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所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高达32.7%,其中部分作案人员为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师、保安等教职员工和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的教职人员。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所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高达45.6%。其中,教育领域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占比近10%,作案人员涉及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师、保安等教职员工和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的教职人员。

“2017年下半年,我们开始计划在全市建设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并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机构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将有性侵前科的人员挡在门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该院以花都区检察院为试点建立信息库,花都区检察院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跟进该项目的推进,不到半年的时间即将信息库建设成形并开始数据录入和试运行。

据介绍,除了性侵类犯罪之外,拐卖、拐骗儿童案件及暴力伤害等恶性案件也会纳入信息库的范围。

400余人被列入“黑名单”

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信息库建立期间遇到的技术上的困难并不大,困难主要在于将尽可能多的案件信息准确地录入,比如在使用统一案件管理系统之前的案件,相关的信息要逐案去翻查案件档案。至于服务器之类的硬件设施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普通的服务器即可,建设成本接近10万元。

“目前信息库内有400多条信息,一被告人为一条信息,收录了近三年来广州全市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拐卖、拐骗儿童的案件。但是信息库的容量仍在继续扩大,在时间上我们准备继续录入2015年以前的案件;在案件类型上,我们还将录入性侵成年人的案件以及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该负责人表示,第一阶段数据录入工作耗时一个月左右,主要是对所有符合录入要求的案件进行筛选、复核,确保无一遗漏,并对系统的部分填录项目进行修改、调整,“我们会先从内部案管系统批量导出相关案件的基本信息,然后由案件经办人按照信息库填录项的要求加以完善,比如被告人的职业、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作案地点及次数等,最后再批量导入信息库。”

已入职员工也要接受审查

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称,目前信息库设于检察机关的内部网络,只有检察机关可以登录,教育部门如需要进行入职前查询,则将名单交由检察机关批量查询。检察机关查询后再将结果告知教育部门。

对于入职前查询的人员范围,该负责人称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学校、幼儿园拟招录的校长、教师、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二是校外培训机构向教育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的法定代理人、管理人员、教师和职员;三是教育部门认为需要查询的其他工作人员。

检察机关将对发生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学校、幼儿园或教育机构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监督上述机构是否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已入职的员工是否也需要进行核查?对此,广州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信息库在花都区试运行以来,花都区检察院不仅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查询,同时也对已入职的教职员工进行查询。当信息库升级扩大信息量时,检察机关还会对同一名单再次复查,确保没有遗漏。

该负责人称,“目前查询主要是通过教育部门提供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对于当事人使用假身份求职的问题,可能还需要用人单位进一步加强身份信息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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