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楼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网友2011-12-13 15:15:52 发表
张建民:一样的案件为什么金华法院判百分之70的责任而呼和浩特法院判我百分百的责任所以好人不能当

第2楼 四川省成都市网友2011-12-13 20:26:14 发表
匿名网友:好人难做啊

第3楼 广东省湛江市网友2011-12-13 20:46:47 发表
匿名网友:好人网是一股暖流。。。

第4楼 广东省广州市网友2011-12-14 00:51:14 发表
匿名网友:被诬陷是悲剧的事情,做好事了被诬陷更是人生最悲剧的事,做好人好事被受益者诬陷更是宇宙中最悲剧的事,什么事都可以做,中国里好事请慎做

第5楼 吉林省白山市网友2011-12-14 09:55:13 发表
匿名网友:我真想做好事可是怎么办呢。。。。

第6楼 浙江省宁波市网友2011-12-14 14:28:28 发表
匿名网友:事实是吴俊东就是肇事者,他就是以做好人来掩盖他撞人的事实来欺骗中国好人网,欺骗中国老百姓。

第7楼 浙江省宁波市网友2011-12-14 14:28:39 发表
匿名网友:事实是吴俊东就是肇事者,他就是以做好人来掩盖他撞人的事实来欺骗中国好人网,欺骗中国老百姓。

第8楼 广东省汕头市网友2011-12-14 22:27:12 发表
匿名网友:按照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事后认定的事实:两车横向距离为40-50厘米,正三轮摩托车怎么会刮擦到电动自行车?金华法院的法官真是高手!法律应追究讹诈者违法责任!

第9楼 广东省东莞市网友2011-12-15 03:31:20 发表
匿名网友:支持好人网!希望在如今的物质横流中,不要变质!

第10楼 辽宁省沈阳市网友2011-12-16 02:43:16 发表
匿名网友:案件太清楚了,各方证据都无法证明三轮车撞了电动车,既无刮擦痕迹,两车相距又达40-50厘米.电动车摔倒,至多是因为:突然看到身边有人超车而引起慌乱,造成晃了两晃而摔倒.电动车驾驶员本身已经65岁,还违规搭载.这种情况下判超车者负主要责任公平吗?以后出门看到有老人驾车,谁还敢超车?老人驾车出行是否会变成:老虎下山,无人敢近前?65岁的老人驾车还搭载乘客,这是否也算是一种"为老不尊"?对自身的出行安全都不给予足够重视的人,是否也该多承担些事故责任呢?

第11楼 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友2011-12-16 08:48:58 发表
好人不好做:这件事情和我的亲身经历那么的相似,我也是因为扶一位老人,老人本身就有伤,我的摩托和他的车子也是没有一点接触的,他当时只是一条腿跪在了地上,当时就送到医院检查,CT检查结论是没有骨折现像,头部也没有外伤,脑内有陈旧性血肿,陈旧性血肿不是一时半会形成的,本来我做好事把他扶起来,就这一家人反而诬告是我撞的,现在搞得我很无奈~

第12楼 辽宁省鞍山市网友2011-12-16 13:31:11 发表
匿名网友:谁申述谁举证 没证据就是无罪 现在为什么行车记录仪很畅销就是因为有很多说不明白的事 你要说明自己无罪要自己举证 无证就是有罪 呵呵 不知道是中国特色还是为了保护弱者

第13楼 天津市河西区网友2011-12-16 14:18:37 发表
匿名网友:只能说“碰瓷儿”的太多,胶水太少!换位小吴要是黑老大或者吴爸爸是XX刚就不会被碰得这样惨啦!

第14楼 河南省周口市网友2011-12-16 17:48:34 发表
匿名网友:国外是先假定你无罪然后查找无罪的证据,中国正好相反。

第15楼 河北省邢台市网友2011-12-16 18:32:40 发表
匿名网友:孬种太多好人难做

第16楼 天津市网友2011-12-16 23:33:33 发表
匿名网友:大家都在讨论一个无法证明,无法重演,无法说清的现场情况。不论撞没撞,老人都受伤了,有的事故中的老人因为没有及时救治而去世了,这位主人公描述当时也纠结没有马上送老人去医院。我们都有老人,我们也都会老,最简单的是我们自己给家里的老人买医疗保险,老人被撞了我们不差钱,事清楚你就赔偿,说不清楚我也不跟你较劲。等有一天国家可以给所有的老人报销医疗费,大家的道德自然就高了,受伤的老人的孩子如果不缺钱他才不会告人去,是不是。

第17楼 广东省珠海市网友2011-12-17 13:02:37 发表
匿名网友:免费麻烦 千万不要做好人啊 好心真系给雷P噶 5000年历史教罗

第18楼 吉林省四平市网友2011-12-17 13:30:06 发表
匿名网友:老人是老虎

第19楼 河南省商丘市网友2011-12-18 09:52:43 发表
匿名网友:江阴再现“彭宇案”http://www.chinahaoren.cn/?viewnews-15255

第20楼 上海市长宁区网友2011-12-19 19:11:42 发表
冤屈的人:事实经过: 2009年12月05日。我骑电瓶车在阜新路向彰武路行驶。近鞍山五村时路况非常堵。电瓶车也过不去。我就骑电瓶车从左侧的人行道上行驶,速度很慢。我听到后面的“哎啊”一声。我回头正看到一位老太太向地面倒下。我一看老太太摔倒什么都没有想,马上停下撑好电瓶车就去扶老太太。老太太疼起不来。我问:“老太太你住那里?家中有人吗”?老太太告诉我她女儿家的电话号码。我就打了电话。是他女婿接的。共打了二次电话到她女儿家。她女婿说马上就来了。这时围观的人已经误解是我撞的了。旁边有个中

第21楼 上海市长宁区网友2011-12-19 19:12:11 发表
冤屈的人:事实经过: 2009年12月05日。我骑电瓶车在阜新路向彰武路行驶。近鞍山五村时路况非常堵。电瓶车也过不去。我就骑电瓶车从左侧的人行道上行驶,速度很慢。我听到后面的“哎啊”一声。我回头正看到一位老太太向地面倒下。我一看老太太摔倒什么都没有想,马上停下撑好电瓶车就去扶老太太。老太太疼起不来。我问:“老太太你住那里?家中有人吗”?老太太告诉我她女儿家的电话号码。我就打了电话。是他女婿接的。共打了二次电话到她女儿家。她女婿说马上就来了。这时围观的人已经误解是我撞的了。旁边有个中

第22楼 福建省泉州市网友2011-12-19 23:10:05 发表
匿名网友:中国现出现的最大最严重的就是: 有关系,有保障,没关系,搁一旁..

第23楼 浙江省台州市网友2011-12-20 08:26:40 发表
匿名网友:毕竟此事金华法院如此判决让世人对法律不信任,使公民道德建设下滑

第24楼 浙江省宁波市网友2011-12-20 16:12:07 发表
匿名网友:看过法政先锋吗?看过CSI吗 说起CSI 拍摄还2000年左右的!为什么中国那么有钱买些鉴证仪器的又没事的!现在法律是什么 就是老虎!它说什么就是什么

第25楼 浙江省金华市网友2011-12-20 20:05:33 发表
匿名网友:讽刺啊!“搀扶老人风险基金”首度出手救助了一个坏人!

第26楼 浙江省金华市网友2011-12-20 21:55:49 发表
匿名网友:好人难当啊 我也碰到这样的事情 承办警就是这样如此的主观臆断出是我撞的呢

第27楼 河南省郑州市网友2011-12-25 14:42:08 发表
匿名网友:吴振东案还没有一个结果吗?真是太没有意思了。

第28楼 湖南省长沙市网友2011-12-31 14:44:03 发表
匿名网友:不要给老人压力,真假难 分。我们关心好人,但也要提防被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