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人物】郭希陶:义务扫厕46年的雷锋式老人

发布时间:2013-12-17 09:19 | 来源:江西文明网 2012-06-08 09:54 | 查看:1985次

  江西文明网6月8日南昌讯(涂建国 袁骏 记者 梁爽) 每天清晨,无论是在炎热的盛夏还是在三九的寒冬,在江西桑海集团建筑公司职工宿舍至火车站这片地段的几个公共厕所里外都能见一个拿着铁锨和扫帚忙碌的身影。

  他叫郭希陶,是江西桑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位退休老职工、老党员、老劳模。从1966年到今已46年,无论是节假日,还是大年三十,每年365天几乎天天风雨无阻义务打扫公共厕所,为单位职工和居民创造了一个较舒适的如厕环境。

  长期做好事 义务打扫公厕

  郭希陶老人今年已78岁高龄,身体硬朗,精神矍铄,1960年从湖南来到江西桑海集团建筑公司工作。经过党组织的教育培养,于1976年11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虽然我只读过2年书,没有什么文化,但是毛主席发出的‘向雷锋同志学习’伟大号召我永远牢记心头。”郭老告诉记者,除了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外,其几十年如一日,坚持长期做好事,义务打扫公共厕所卫生。

  七十年代,从郭希陶所在单位桑海建筑公司及周边范围内的石灰厂、老火车站、基建队、老公安局、木工厂等9座公厕,最多时一天,他要承担五座公厕的义务打扫。尤其是老公安局这座公厕地处新祺周中心地段,在此“方便的”的人特多,清扫起来难度大。

  由于那时都是老式旱厕,如果粪便没有及时清运出去,粪便就会溢出粪坑流到地面上,又脏又臭,人们进去“方便”时无法立足。郭希陶便凌晨四点就起床,挑着便桶勺子去掏粪,一担担挑到外地农田,忙活了几个小时把厕所清理干净,自己一身都沾满粪便,臭烘烘的,而郭老却没有半句怨言。

  对公厕巧妙改造 解决男女混用问题

  为了保持公厕的清洁卫生,预防疾病发生,方便居民上厕所,46年来,郭希陶每天天亮之前就起床,把厕所打扫干净,还经常买些石灰撒在厕所里消毒杀虫。六七十年代,有的公厕没有电灯,他就买盏马灯或手电照明,没有煤油的时候就用松树枝解决照明问题。

  七十年代单位附近的一个公厕简陋破旧,男女混用,一些女同志很不方便,难以言表。为此,郭希陶找来一些建筑材料和工具,自己动手对公厕进行了改造,分成男女两坑,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从此以后,公厕的修修补补又成了他经常的活。

  1982年9月郭希陶左脚因公负伤半年多,尽管行动不便,但是他仍然拄着拐杖,坚持每天打扫公共厕所。

  1976年唐山大地震,在家庭生活十分艰苦的情况下,郭希陶依然把一个月的工资全部寄给唐山灾区人民,以表达自己的一点心意。

  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郭希陶捐款300元,同时交纳特殊党费200元支援汶川灾区建设。

  退休后仍继续“学雷锋” 发挥光和热

  1993年,郭希陶光荣退休了,按理应该安度晚年,但是他为人民服务思想并没有退休,继续贡献余热做好事,义务打扫周边的公厕。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不怕臭的“四不怕”精神,宁愿自己一人脏,换来万家洁。

  在岗33年,郭希陶无论是本职工作还是义务打扫公厕,都是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计较个人得失。学习雷锋做好事,乐善好施、敬岗爱业的品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称赞。先后8次被江西省林业厅评为优秀党员,8次当选为桑海集团劳模,5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10次获得先进工作者;共获得50多荣誉奖励。

  今年3月,当郭希陶从报纸上看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后,马上给党组织送来他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的思想汇报。

  在汇报中,他说,我今年已78岁,只要身体许可,我将一定把义务打扫公厕、助人为乐的好事做下去,将雷锋精神传承下去,为建设和谐平安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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