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四项机制强化道德模范动态管理

发布时间:2023-06-16 19:55 | 来源:河南文明网 2019-07-03 | 查看:641次

近年来,三门峡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培育选树道德典型,通过建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机制、礼遇帮扶机制、教育引导机制、日常退出机制等四项机制,加强对道德模范日常行为的约束,进一步强化道德模范动态管理。

  一是建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机制。坚持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作为选树各级道德模范的基础关口,通过县乡村三级层层推荐、层层评议、层层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把关的方式,真正把群众认可的道德榜样选出来、推上去。在市级层面,成立了由主办单位、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往届各级道德模范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推荐出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在市属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进一步扩大候选人的知晓率,发动群众再监督,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并进行隆重表彰。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市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争先进位的出彩意识,为新时代三门峡更加出彩提供思想保障。 

  二是完善道德模范礼遇帮扶机制。召开三门峡市道德模范礼遇卡发放仪式暨道德模范座谈会,通过发放道德模范礼遇卡、与道德模范面对面座谈,充分彰显市委、市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尊崇和关爱,全面树立“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让“好人做好事、好人有好报、跟着好人做好人”成为一种时代风尚。2017年,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三门峡市道德模范管理办法》,成为全国第一家为道德模范发放补助金的城市,已先后发放补助金、慰问金53.34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2018年,又出台了《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暂行)》,为道德模范提供节庆活动、医疗保健、参观游览、公共交通“四项礼遇”,开展住房、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七种帮扶”。建立的一系列道德模范精神礼遇和物质帮扶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了道德模范在工作、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和精神上的需要,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更有力地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加强道德模范教育引导机制。坚持全媒体齐头并进、立体化宣传,大张旗鼓、浓墨重彩宣传道德典型的感人事迹,将榜样力量不断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内在信念和自觉行动,在增强道德典型荣誉感同时,激发他们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珍惜崇高荣誉、永葆先进本色,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更多身边人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传播者、引领者。近年来,三门峡市先后组建了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报告团,创作排演了情景剧、快板、戏曲联唱等作品,制作电视专题、宣传画等,在全市举办巡讲、巡演、巡展活动,扩大了道德模范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引领力。同时,把147名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道德模范和好人先进事迹制作成公益广告,在高铁三门峡南站广场和湖滨广场建设了“好人广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道德模范、好人的宣传与人们生活有机融合。今年6月份,全国第十届好人论坛在三门峡市成功举办,活动邀请了全国道德模范、“当代雷锋”孙茂芳、庄仕华,“时代楷模”曲建武分别进行了主题演讲,他们的故事感染更多群众争做好事、争当好人,为推进三门峡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传承雷锋精神贡献了良策。 

  四是实施道德模范日常退出机制。对发挥道德模范榜样意识不强、放松道德修养等问题的,采取约谈、警示教育,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警示教育仍不改正的实施道德模范退出机制,同时,对以道德模范名义进行形象代言、组织团体、自我宣传等重要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对违反道德模范操守行为及撤销荣誉称号进行了详细规定。坚持召开道德模范座谈会,畅通与道德模范的沟通交流渠道,加强正面引导。联合纪检、公安、工商、法院、税务等部门对各级道德模范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督把关。两年来,先后约谈道德模范7人,对严重违反道德模范操守行为的5名市级道德模范给予撤销荣誉处理。道德模范日常退出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道德模范的标杆作用和自律意识,真正使道德模范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在全社会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始终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三门峡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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