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做人的简单道理

发布时间:2011-09-29 08:36 | 来源: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26日 第11 版 | 查看:631次

  “诚信”是一个道德与法律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的古训,诚信是我们的传统美德。

  笔者和大学生讨论“诚信”问题,同学们说:目前社会上守信的成本太高,不守信用却往往可以得到不少好处。像房屋装修偷工减料、出国中介乱收费、质量检查走过场、政府官员失职、法官枉法裁判之类的各种不诚信现象屡禁不止;而在教育界,考试作弊、论文抄袭、助学贷款遭遇还贷危机等不良现象也似乎愈演愈烈。人们正在遭遇一场全面的诚信危机。有同学问:在这种大环境下,如何培养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笔者说:比如: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2008年人们很关注许霆,他在一个坏了的提款机上提了17万元不属于他的钱。法院一审判决是无期徒刑,于是广大群众站了出来,二审判了5年。笔者不知道法院判无期徒刑是依据什么?判5年又是依据什么?为许霆辩护的人最主要的道理就是,银行的提款机坏了,引诱他去取钱。依据这样的逻辑,难道说笔者家里开着窗户就是引诱你去笔者家偷东西吗?人总是要知道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别人的吧。不是自己的,就不能去拿,也不应该去拿。这是做人的简单道理。

  湖北孝感体彩销售者张建顺接受彩民的电话投注,中得500万元将巨奖交给彩民。人们称赞他“义薄云天”。他说:“其实当时的想法真的很简单,就是别人信任我,我不可能对不住人。”“别人信任我,我不可能对不住人”,这也是做人的简单道理。

  反思人们做事的原因大概有六个层级,一是不想惹麻烦;二是想获得回报;三是想取悦他人;四是按规矩办事;五是出于对他人的考虑;六是有自己的为人处世原则,并按此行事。做人就应该做第六级的思想者和行动者。大部分的模范公民,不是为了谁,也不是因为回报或恐惧,而是因为有自己的为人处世原则。

  因此,诚实和守信首先是一种自尊。人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一个人能够按道德来办事情,这是人的尊严之所在。如果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完全不要尊严了,完全不要人格了,那也就不能称之为“人”了。

  对只有人的外形而无人之灵魂的“人”,老百姓有无数的称谓。

  诚信地做人,诚信地面对生活,还是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看到西南师大的《大学生诚信守则》,感觉很好,录此,与大家分享。

  言行当至诚,立世信为基。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外不诈于人,内不欺于己。人生须信仰,终生要坚守。

   一诺千金价,万难不背弃。慎思而笃行,知行要统一。

  知识浩如海,知之为知之。妙手著文章,独创最为贵。

  诚心鉴贤达,尊重为最高。平常考试心,不齿为作弊。

  坦诚待同学,真心敬师长。文明网上行,争做世人范。

  诚恳求助贷,及时还借款。花销应适度,常思父母难。

  客观鉴自我,文不过饰非。神圣契约成,绝不随意违。(钱焕琦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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