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共产党员)冯先家:老人们的好儿子(图)

发布时间:2011-12-22 14:59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1-12-20 | 查看:1928次

 “书记就要为老百姓做主,这事我管定了!”——冯先家 

  冯先家,山东青州市王坟镇侯王村党支部书记

  党龄:28年

  60岁以上老人与子女分居的,子女每年给老人口粮600斤(细粮要占80%),每月给老人50块钱;与子女同居的,让老人住向阳的正房;冬天,老人必须有火炉取暖;夏天,必须有一台电扇或空调;每年为老人置办3身衣服,有单有棉……

  这是一份侯王村村民签订的《家庭赡养协议》。可不要小看这份简单的《赡养协议》,它凝聚了村党支部书记冯先家“文化兴村”的理念和智慧。

  冯先家,青州一个偏远山区村的党支部书记,地地道道的“山里人”。勤思好学,有闯劲、有干劲,刚当选党支部书记时,冯先家憋着一股劲想带领村民发家致富。不想,却陷入了调解“父子纠纷”、“婆媳不和”的磕绊。

  村里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跟着女儿生活,跟“入赘女婿”有点矛盾,有天早晨因小事,女婿把老人赶出了家门,还把老人的被子和衣服扔到了大街上。冯先家听说后立马赶了过去,那个“入赘女婿”还振振有词:“这是俺自家的事儿,你管得着吗?”冯先家怒了:“书记就要为老百姓做主,这事我管定了!”

  这件事最终圆满解决了,对冯先家触动很大:如果村风不正,村民连孝敬老人、善待父母都做不到,村庄怎么能发展?

  “清官难断家务事”,像孝敬老人这样的事,很难有个标准,但冯先家还是划出了“硬杠杠”。就是这份被村民们戏称为“孝老法典”的《赡养协议》,让孝敬老人这个中华传统美德在大山深处熠熠闪光。有了这个“框框”,老人心里有了底儿,子女心里也有了“标准”。孝顺不孝顺,一杆秤量心,做子女的服气,当老人的舒心。

  2002年老人节,侯王村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表彰大会。“十佳孝敬父母好儿女”、“十佳孝敬公婆好儿媳”、“十佳和谐家庭”新鲜出炉,台上戴红花、领奖牌、发喜帖,台下赞叹声不断……从不孝到孝顺,再到“孝中选优”,冯先家推行的“以孝治村”结出了累累硕果。

  “村风正了,民心齐了,干什么事也就一顺百顺”,冯先家如是说。昔日偏僻落后的小山村,如今是富裕文明的新农村。一条条干净整洁的硬化街道,一栋栋整齐气派的社区居民楼,一排排崭新光亮的太阳能路灯,冯先家带领“侯王人”实现了祖祖辈辈几代人想都不敢想的事。“让山里人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这一直是冯先家担任支部书记最大的梦想。

  “让孝心深入民心,以孝心凝聚人心;以‘孝文化’提升文明,用‘孝文化’促进和谐”,这是冯先家常念的“以孝治村经”。13年来,他坚持“以孝治村”,以文化引领村庄和谐发展,走出了一条“文化兴村”之路。

  而冯先家,当地的老百姓称他“山里的好支书”、“老人们的好儿子”。(李敬国 温传富文/图)

(责任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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