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国之本、强国之路、兴国之要到兴国之魂

发布时间:2012-05-13 22:31 | 来源: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12日 11 版 | 查看:1322次

  宋善文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此前,我党曾先后提出了“立国之本”、“强国之路”、“兴国之要”。四者联系起来,表明了我们党在中华民族复兴道路上治国理政方略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表明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笔者把“立国之本”、“强国之路”、“兴国之要”、“兴国之魂”简称为“兴国四宝”,并对它们在民族复兴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作一初步探讨。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古人说:“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1979年,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同志针对改革开放后国内思想理论界出现的新情况,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此后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这一点,并且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上把四项基本原则提到“立国之本”的高度。

  立国之本,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国的根本,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四项基本原则提出以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它自身也在发展,现在表述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四项基本原则之所以是立国之本,是因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没有改变,他们企图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了巩固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就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离开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就不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会走歪路。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

  恩格斯曾经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以后,党的十三大提出改革开放是现代化建设的“总方针”,1998年,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把改革开放提到了“强国之路”的高度。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的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来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要求。对外开放,就是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经验和优秀文化成果及资金,以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绝不是“改向”;对外开放,是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进步的积极成果,绝不是全盘“西化”。

  改革开放之所以是强国之路,是因为它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以后,党的十三大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之一,2008年,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到“兴国之要”的高度。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不能离开这个中心,更不能干扰这个中心。除非爆发大规模战争,我们都必须牢牢扭住这个中心不动摇,向现代化目标迈进。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所以是兴国之要,首先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始终,影响和决定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其次,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同时,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要靠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才能显示出来。总之,经济是基础,解决中国所有问题,归根到底要靠经济的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十七届六中全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到“兴国之魂”的高度,并认为它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内容,它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主题、精髓、基础,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所以是“兴国之魂”,是因为它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引领和主导,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它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灵魂和支配地位,对于每个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具有深刻的影响。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是立不起来、强不起来的。只有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才能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兴国四宝”: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立国之本、强国之路、兴国之要是由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凝练而来,它们与兴国之魂共同构成“兴国四宝”。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于立国之本、强国之路、兴国之要的各个方面,在“兴国四宝”中处于统摄地位。

  “兴国四宝”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切发展和进步就会失去物质基础;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和丧失动力;离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切发展和进步就会失去精神力量和思想基础。因此,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毫不动摇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理直气壮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提出立国之本、强国之路、兴国之要是立国、强国、兴国的重大法宝。随着“兴国之魂”的提出,我党事实上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大法宝”——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大法宝”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和灵魂保证,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法宝,是人民群众幸福的法宝。

  (作者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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