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兰:做党和人民的好女儿

发布时间:2008-11-13 08:00 | 来源:2008-6-11 9:59:34 长治新闻网 | 查看:2806次


  刘胡兰,这个闪光的名字和她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一直影响着每一个中国人。作为巾帼英雄的妹妹,刘芳兰是怎样的一个人?她的生活和工作又是怎样的呢?5月29日,刘芳兰作为我市十大道德楷模颁奖晚会的嘉宾到达我市,记者专程在宾馆采访了她。

   简单的衣着无处不透着朴素、稳重和大方,这是刘芳兰给记者的第一印象。采访刚开始,刘芳兰语气平和的这样介绍自己:“我今年62岁,是刘胡兰的二妹,姐姐就义时自己仅仅6个月。1968年参军,入伍后上了军医学校,后在山西武警总队机关门诊部任主治医师。爱人石佩林就是与姐姐刘胡兰一起遇害的石三槐烈士的儿子,一直在部队工作,曾任排、连、营级干部,担任过武警阳泉支队政委,正团级待遇,后来转业到阳泉市公安局任副局长。现在我们都退休在家,生活过得很好。”

   刘芳兰说,自己从小就在爸爸和妈妈那里听姐姐的感人事迹,姐姐的精神一直鼓舞着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她为自己是英雄的妹妹而感到骄傲。在工作中,她时时刻刻、时时处处向姐姐看齐,以姐姐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做党和人民的好女儿。

   在我市十大道德楷模颁奖晚会上,刘芳兰将为全市十大道德楷模获得者张巨魁颁奖,谈起对张巨魁事迹的感受时,她这样说:“现在社会发展了,经济发达了,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受到多样文化的巨大冲击,特别是少数党员干部信念动摇、贪污受贿,像张巨魁这样勤政廉政、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才真正称得上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楷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他忠诚党的事业、鞠躬尽瘁的崇高精神;热爱人民、忠于职守、任劳任怨的高尚境界,并把他的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扬光大!”最后,刘芳兰说,希望通过评选道德楷模这样的活动,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习道德楷模、争做道德楷模的氛围,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为。 (记者:张海霞)

  (责任编辑:卢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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