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救助托底线,公益组织需转型

发布时间:2015-07-19 19:02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015年05月19日 07:44:18 3版 | 查看:826次

  公益组织要充分领会政府拓展服务职能带来的公益需求变化的趋势,及时调整组织的使命和战略,才能紧跟这个时代,找到自身的存在价值和位置

  刘选国

  前不久,我参加了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社会救助事业改革发展专题研讨班。通过对近期出台的社会救助政策的系统学习、对国内外社会救助政策的比较,我对中国社会救助事业有了更全面认识。在为中国民生福祉大大改善而高兴的同时,我也开始反思以社会救助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公益组织应该如何转型升级的问题。

  党和政府一直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去年1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要突出扶贫济困,“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在扶贫济困、为困难群众救急解难等领域广泛开展慈善帮扶,与政府的社会救助形成合力,有效发挥重要补充作用”。

  将社会慈善力量纳入改善民生、编织社会保障安全网的一部分,对于以社会救助为主业的公益组织来说,是大好的发展机遇,但也是挑战。公益组织要充分认识这一神圣使命,也要充分领会政府拓展服务职能带来的公益需求变化的趋势,及时调整组织的使命和战略,才能紧跟这个时代,找到自身的存在价值和位置。

  具体来说,公益组织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转型升级:第一,公益机构要进一步专业细分,向专业服务救助转型。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级政府要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救助资金和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求助处置机制。因此,与政府的协同救助,除了以前常用的募集社会资源参与现金救助、物资援助外,更应进行专业细分,向专业化公益救助服务方向发展,这样才能更有效形成社会救助的合力。

  第二,一些以极端案例、个案救助为筹款模式的机构,应当改变传播和筹资策略。近年来,一些公益组织往往是从一些媒体报道的挑战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个案入手,利用全社会的关注开展筹款和救助工作。在政府社会福利保障和救助缺位的情况下,这种救助模式是有价值的。但是,当政府已经认识到了这些社会问题并整合社会资源投入来解决这些问题,这类极端案例会越来越少,媒体也不会经常以这类极端个案吸引眼球。因此,公益组织需要及时调整自身的传播和筹款策略,靠“眼泪指数”赚取同情心的个案救助项目模式将难以为继。

  第三,与政府的协同、信息共享将成为公益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常态。以前的社会救助,公益组织与政府是两张皮,各自为政,甚至在救灾等领域还有互相排斥的事件发生。政社之间不同程度存在重复救助、救助程序繁杂、资源浪费,甚至有少数不法分子借信息不对称而敛财。因此,公益机构要把与政府协同配合救助作为努力方向,不要排斥与政府的合作,不仅体现在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公益服务上,还体现在公益机构发现社会救助需求后与政府协同开展灵活、专业的救助上。

  第四,一部分胸怀使命的公益机构,可以从底线救助业务中转型升级。我国的公益组织,大多扎堆于社会救助,这与我国当代公益组织发展的历史缘起有关。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以及政府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更多履责,一部分公益组织可以逐渐从具体救助事物中撤出,转而选择那些着眼于社会善治、人类进步、世界和平、全球治理、精神信仰等更深远的领域去开展业务。这样通过公益领域的让渡、专业细分,把一些普惠式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让政府去做,一些胸怀理想的公益机构可以去发现、开掘政府和社会尚未发现的需要关注的新领域。如此一来,像洛克菲勒、福特、盖茨等伟大的基金会更可能在中国出现,公益组织为中国的社会进步和世界文明、人类发展就能创造更多的价值。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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